正文 第41章 哈佛1926~1932年早期的研究和同事(3)(1 / 3)

另一家尋求梅奧幫助的企業是紗線和優質織物製造商波士頓沃爾瑟姆製造公司(BostonManufacturingCompanyofWaltham)。1926年12月,奧斯本和洛夫金開展了臨床談話和測量血壓的工作,並把它們與一百名工人的產量聯係起來。後來羅特利斯伯格也加入進來。他們研究的問題是:年輕女工輕鬆地適應絡紗操作,年紀較大的女工更喜歡整經作業,這是為什麼?富有成效的工人有哪些身體特征?是否存在一種特定的體力類型或者腦力類型更適合於單調乏味的工作?工人的精神麵貌是如何與勞累發生關係的?如何能夠界定單調乏味的工作?

但是,在梅奧及其同事得以推進其工作以前,他們於1927年4月就該公司的經營情況撰寫了一份報告,該報告指出,公司缺乏集中管理,士氣低下,經理主管人員希望在不增加公司成本的情況下尋求現代科學管理技術。由於梅奧的工作不符合這樣的期望,所以他與該公司的合作於5月底結束了。

威廉·卡特公司(WilliamCanerCompany)希望將現代科學管理應用在針織品的生產上。1927年11月,該公司就此向梅奧尋求幫助。定額部門認識到,間歇休息製度最初帶來了好處,但是當它們停止時產量下降了。管理人員擔心這些休息間隔會使生產減緩,導致鬆懈和不負責任。洛夫金研究了工作中的7名女工,並撰寫了報告。報告指出,生產曲線並不支持管理層的擔心。他指出,工人以鬆懈和偷懶來適應漸增的疲勞,不論是否自願,這些都與休息間歇的推行與否無關。生產停頓下來,如果工人強迫自己來維持生產,那麼效率的低下和器官的損傷將緊隨而至。他建議公司接受這些讓工人放鬆的間歇,引導他們進行有控製的而不是無控製的休息,由此為公司維持平滑的生產曲線,使工人的勞動消耗保持平穩,不大起大落。梅奧不知道該公司是否采納了這個建議。

1930年初,奧斯本和梅奧討論了工業研究所,奧斯本提出了事關他們未來的問題,梅奧則撰文對此作了答複。在梅奧看來,新英格蘭地區的工業公司需要進行廣泛的經濟重組,其中,他研究過的若幹工廠要麼清算,要麼關門了事,這使他的工作不合時宜。他研究了十二家公司,隻有兩家公司——大陸米爾斯公司(費城)和西部電氣公司(芝加哥)稍有成果,且帶有運氣成分;在美國滑車、美國橡膠、胡德橡膠和卡特等公司,所作的調研工作有所成效;而在其他六家公司,研究結果就不那麼理想了。梅奧相信,他的工作遭到了中層管理人員和領班的阻撓和妨礙。他認為,他們太著眼於成規和慣例了,他們總是尋求一蹴而就的簡單法則,而不是尋求對工作的真正理解。

梅奧的結論是,除非麻省的工業公司適合研究並可以說服“生手”與他並肩戰鬥,否則其部門的工作是難以再持續一年多的時間的,雖然這個部門既得到了洛克菲勒基金會在經濟上殷實的支持,也得到了哈佛法學院、醫學院、生物化學係、經濟學係、變態心理學係和精神病學係的精誠合作。在上述機構的強大支持下,梅奧雖然不認為研究室會被工業界所同化,但他預計,手下員工可能會變成少數公司的顧問。

在找尋有可能遵循其研究思路的工業公司期間,院長唐翰點撥梅奧與電影業的執行官們進行探討。1927年初,唐翰要求梅奧拜訪肯尼迪電影公司(Kennedy"sMovingPictureCotporation)並作出彙報。梅奧的報告苛刻挑剔,體現了他對某些人士的個人憎惡。這些人利用和操縱無知者,浪費了許多機會以促進具有社會責任感和文明的行為。

梅奧彙報說,在電影業中,有三種主要缺陷導致了數以百萬美元的浪費。首先,電影劇情需要投合大量觀眾的心意,這一選擇標準並沒有得到係統的運用,把通俗小說或者雜誌故事“電影化”的決策,使電影不可能得到新的發展。其次,就一般而言,好萊塢製作電影,紐約總部作出初始決策,於是,劇情選擇標準應用於好萊塢而非紐約總部,就會造成電影業管理上的混亂。第三,紐約和好萊塢對情節作出變更,依據的是一時興致和突發奇想,而不是與原作者或製片人協商。這些造成了三個後果:其一,沒有機會從成敗中學到經驗教訓,這導致大眾對電影日漸厭煩。其二,如果把電影製作的控製權讓位於好萊塢導演的創造性靈感,這雖然有可能大獲成功,但卻沒人知道原因,因此代價高昂的失敗將不可避免。其三,如果控製電影業的是個人主義而非計劃,那就會產生強大的導演、影星和廣受歡迎的作者,或許還有膾炙人口的電影。但是,當這些“大腕”相信他們的聲望足以“挽狂瀾於困境”的時候,他們就會壓製電影業的發展。“從長遠來看,甚至……才華橫溢的個人也將沒法應付組織良好的機構的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