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信是做人的起碼道德。隨著社會的進步和發展,誠信已成為不分國界,又不分社會製度的共道德倫理準則。誠信作為人類社會進步的象征,作為維係國家興旺,家庭和睦,人格尊嚴的源泉,起著基石和階梯的作用。
誠信是一種美德,你不失信於人,別人也會真誠對你。誠信是自身的道德修養,不能采取甚麽措施去挽救它,在現實生活中,我們應該用法律來維護我們的利益,用道德來塑造形象。
商鞅的法令已經製訂完成,尚未公布,恐怕老百性不相信自己,就在都城市場的南門豎起一根三丈長的木頭,招募百姓中有誰把木頭搬到北門就賞給十金。人們覺得奇怪,沒有人敢搬動。又下令說:“能把木頭搬到北門的賞五十金。”有一個人把木頭搬走了,當即就賞給他五十金,以表明決不欺騙。人們都知道了左庶長言出必行,然後終於發布法令。
商鞅說:“治世不一道,便國不法古。法之不行,自上犯之。”治理國家應該因地製宜或者便宜從事,不能拘泥死板。法令得不到執行,關鍵是上層權貴有人犯法。
對國家而言,誠信是其繁榮昌盛、自強自立的基礎。對企業而言,誠信是其賴以生存的根本。對個人而言,誠信是立人之本,是做人處世的基本準則,是每個公民正確的道德取向。一但失掉誠信,國家就會逐步衰退,企業就會失掉生存之根本,人就會失掉立人之本。
誠信是市場經濟持續發展的道德基礎。誠信缺失,社會上便會欺詐成風,市場混亂,道德淪喪,人心惟危。誠信的缺失,將會影響社會的發展。
在現代社會,誠信已經進入到我們生活的方方麵麵,人與人之間,企業與企業之間,國家與國家之間交流與合作日益頻繁。現代誠信已超越了傳統意義的誠信。
用人的藝術
人才要有改革精神。商鞅認為,政治家善察形勢,據國情定政策,反對因循守舊。聖人之所以能夠使國家富強,是因為他不效法舊的製度。之所以能夠有利於民眾,是因為他不遵循舊的禮教製度。治理國家不應該隻用一種方法政策,不效法古代。他強調人才要有改革精神,有才智的人對還沒有發生的事都會有一種預見性,“強國、利民”就是改革的目的。
人才應具有頑強的意誌。在他看來,高於一般人的有才智的人,往往是會受人非議的;而有獨特見解的人,剛往往會受人誹謗而遭到陷害。因些,人才就應該具有頑強的意誌,不受社會輿論所幹擾。商鞅說:因為猶豫而不行動,不會有好的名聲;因為猶豫而不做事,就會不有功名。不可以從一開始就憂慮,那樣必將一事無成,而可以一開始就想到好的地方,這樣就容易成功。
商鞅強調:
一、有軍功者授予爵位,而從有爵位的人中提拔官員。以“國以功授官予爵”為原則,也可以看作是對有軍功的人員實行重獎政策的延伸,有利於那些得到軍功的地主階級參與政權。
二、不用“巧言虛道”之人。堅決不用求官之人,絕不允許隻會空談的人得到好處。
三、決不讓賄賂的人做官,堅決杜絕向下麵搜刮錢財來事奉上級,以求得官職升遷的現象。
他倡導賞罰製並設置人事立法製。他說利用權力搜刮財物,以討得主子的歡心的小人會出現,是因為國家沒有統一的法令而形成的。法律之所以不能運行,是因為權貴不能履行法律的原故,所以主張,法製麵前人人平等,權貴犯法,要一樣治罪。不管什麼人犯了法,都不準隱瞞,犯了錯,而不隱瞞,則官員就沒有邪惡的人了。對有功的人,應該當授予其爵位,這樣有才能的人就會不憂慮了。“公私分明,則小人不嫉賢,而不肖者不妒功”,隻有這樣,國家才可以強大,有用的人才才可以被國家所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