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國時代,是一個動蕩的時代,戰爭和暴亂,是擺在新興的地主階級麵前的重要問題,要想國富兵強,國家的經濟就可強大,而當時的經濟思想也就是商鞅提到的“農本”思想。所謂的“農本”,就是把農業看成財富來源的根本。商鞅認為,隻有土地超來越多,財富才能厚實,財富越厚實,國家才能強大。而隻要有土地,就會有民眾,有民眾團家才能強兵。他的這一思想,正好否定了傳統的奴隸製思想。使民眾務農強國,也正是新興的地主階級經濟思想的體現。
商鞅主張,治國要“察國事本”,使農民有地可耕,而農民的依靠就在於土地,農民因土地而富有,如遇戰爭,農民就會從自身利益出發,拚死以戰。這樣,就形成了地主與農民的封建土地所有製的經濟關係。在當時的特定曆史條件下,商鞅的這一主張也正是封建土地所有製的所迫切需要的。
在“農本”思想的指導下,商鞅還提出了“賞刑”製度。他認為,鼓勵農戰的唯一辦法就是嚴刑重賞,因此在他的經濟思想中,“賞刑”就是是達到以農戰為手段,富國強兵的最好方法。“賞刑”思想,也是商鞅經濟思想的另一顯著特點。
商鞅的“賞刑”思想作為促進農戰的手段,對社會政治經濟發展起到了重要的促進作用。在特殊的曆史條件下,這一思想激發了地主階級和農民對生產的興趣,因而得到了廣大的支持和鼓勵。
此外,他還提出了“為國分田”的政策,他要求將田地以五百小畝為單位分配給一個農戶,“墾田足以食其民,都邑道路足以處其民,山林谿穀足以供其利,藪擇隄防足以畜”。如遇戰爭,即使一戶出一兵,一百裏土地就能提供一萬兵丁,“兵出糧給而有餘,兵休民作而畜長足”,也就間接的承認土地的私有製,確立了土地的所有製關係。
商鞅規定,如果農民積極務農,可以免除徭役。這條政策使提高了農民的生產熱情,保證了農業生產的勞動力。
商鞅的經濟思想也可以稱為“抑商經濟思想”,他提出了抑商政策有:
第一,禁止糧食買賣。“商無得糴,農無得祟”,商人不能賣米則無利可圖,農民不能買米則必須自食其力,這樣農民會越來越勤快,而商人則不得不轉而務農。
第二,加重商業稅。“重關市之賦”降低商業利潤,依此迫使商人讓利於國。
第三,抑製酒肉商。“貴酒米之價,重其租”。商鞅認為,酒肉是使農民懶惰、使官吏糊塗的東西,故“令其十倍其樸”,稅額比成本高十倍,就沒有人願意去做酒肉生意了。
第四,加重商人的徭役,經商規模越大徭役越重。
根據“刑賞”思想,商鞅又規定了“有功者顯榮,無功者無所芬華”。立有戰功者,賞爵一級。貴族後裔,沒有戰功不得列入宗室的“屬籍”。這項措施大大削弱了舊製度下的宗室貴族。
商鞅的經濟思想中,還包括一個重要的內容,就是他的賦稅思想。
商鞅認為,國家要想興盛,就要依靠農戰。所以,他主張賦稅要為農戰服務,勤勞耕作的農民將給予獎勵。變法中規定:努力耕作的農民,可以免除徭役。為吸引其他諸國的百姓來秦耕作,可免除其三代的徭役,若開墾荒地,則免除十年的賦稅。商鞅的賦稅思想雖然有一些消極的態度,但在我國曆史上卻占有重要的地位。
他的賦稅思想內容是:
統一賦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