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愚民思想是他變法的一個重要組成,也是他的變法過程能否順利貫徹的重要指導思想。而愚民思想也恰恰在中國幾千年的封建統治中對中國的政治、思想、文化等方麵起到了深遠的影響。
商鞅的法律思想
商鞅的法律思想包含“依法治國”、“嚴刑峻法”和“刑無等級”等思想主張,這些思想對我國的法製、曆史社會進程都產生了重要的影響。
“以法治國”是法家學派的重要指導思想,在秦國各學派中,它代表了地主階級的利益,並占有主導地位。商鞅的二次變法的法製理論構成了我國封建社會法製的主體。
商鞅所處的時代,是新興的地主階級為了建立和鞏固封建製度與奴隸主貴族進行的“禮製”與“法治”的鬥爭。而商鞅作為法家的代表,他批判“禮製”的傳統思想,強調“法治”的重要性,極力倡導“法治”主義。並主張嚴刑,否認道德的作用,誇大刑罰的作用。
商鞅的法律思想包括:
依法治國
商鞅基本的法律思想。他認為,人的本性是“好利惡害”、“就利避害”、“人好爵祿而惡刑罰”。所以,對人隻能用“賞刑”的手段管理和統治。他還強調,“治世不一道,便國不必法古”、“古今異俗,新故異備。如欲以寬緩之政治急世之民,猶無轡策而禦悍馬,此不智不慧也”。所以,要想統治民眾,就要用力量來統治。商鞅主張,“不法古,不循今”,“三代不同禮而王,五霸不同法而霸”,“治世不一道,便國不必法古”。他想從理論上說明,伏羲、神農、皇帝,都是“當時而立法,因事而製禮”,因此,“仁義用於古而不用於今”。
嚴刑峻法
嚴刑峻法的思想也叫“重刑思想”,商鞅的重要法律思想。“不告者腰斬”就是最好的體現。商鞅認為,隻有加重刑罰,才能統治階級更好的管理和統治民眾。“夫利天下之民者莫大於治,而治莫康於立君。立君之道莫廣於勝法,勝法之務莫急於去奸,去奸之本莫深於嚴刑。姑王者以賞禁,以刑勸,求過不求善,藉刑以去刑”。商鞅重“賞”,但他更重“刑”,“告奸者與斬敵首同賞”,“夫利天下之民者莫大於治,而治莫康於立君。立君之道莫廣於勝法,勝法之務莫急於去奸,去奸之本莫深於嚴刑。姑王者以賞禁,以刑勸,求過不求善,藉刑以去刑。”
商鞅還認為,秦國應走“自治”道路,主動擇利避害。用“賞刑”來實現法治所追求的目的。
法律麵前人人平等
商鞅強調,“法”是平等的,在“法”麵前,人與人也是平等的,不會因為出身和地位的不同有所區別,也不會因為權貴就有所縱容,而這也正是法家學派所強調的。商鞅說:“聖人之為國也,一賞、一刑、一教;一賞則兵無敵,一刑則令行,一教則下聽上。”
以上三個方麵,就是商鞅法律思想的三條重要論證。商鞅的思想並沒有被後朝各時期的學者所接受,紛紛對他的法律思想予以批評。然而,從客觀角度去評論,他的法律思想使奴隸製社會過渡到封建製社會。還有“平等”、“公布於眾”等思想,也是難能可貴的。商鞅的法律思想,至今也仍然有我們可學習和可借鑒的地方。
商鞅的經濟思想
商鞅的經濟思想在戰國時期也同樣占有重要的地位。隨著封建製度逐漸取代奴隸製度,商鞅在這獨特的曆史環境下提出了自己觀念。之所以說他的經濟思想占有重要的地位,是因為他所提出的“農本”思想,並在變法過程中對自己的經濟理論加以實踐,並取得了成功,從而對我國幾千年的封建製社會產生了深遠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