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獸最初必為一種大木釘,通過垂脊之瓦,至“由戧”及“角梁”上,以防止斜脊上麵瓦片的溜下,唐時已變成兩座“寶珠”在今之“戧獸”及“仙人”地位上。後代鴟尾變成“龍吻”,寶珠變成“戧獸”及“仙人”,尚加增“戧獸”、“仙人”之間一列“走獸”,也不過是雕飾上變化而已。
並且垂脊上戧獸較大,結束“由戧”一段,底下一列走獸裝飾在角梁上麵,顯露基本結構上的節段,亦甚自然合理。
南方屋瓦上多加增極複雜的花樣,完全脫離結構上任務純粹的顯示技巧,甚屬無聊,不足稱揚。
外國人因為中國人屋頂之特殊形式,迥異於歐西各係,早多注意及之。論說紛紛,妙想天開;有說中國屋頂乃根據遊牧時代帳幕者,有說象形蔽天之鬆枝者,有目中國飛簷為怪誕者,有謂中國建築類兒戲者,有的全由走獸龍頭方麵,無謂的探討意義,幾乎不值得在此費時反證。總之這種曲線屋頂已經從結構上分析了,又從雕飾設施原則上審察了,而其美觀實用方麵又顯著明晰,不容否認。我們的結論實可以簡單的承認它藝術上的大成功。
中國建築的第二個顯著特征,並且與屋頂有密切關係的,便是,“鬥拱”部分。最初簷承於椽,椽承於簷桁,桁則架於梁端。此梁端即是由梁架延長,伸出柱的外邊。但高大的建築物出簷既深,單指梁端支持,勢必不勝,結果必產生重疊的木“翹”支於梁端之下。但單借木翹不夠擔全簷沿的重量,尤其是建築物愈大,兩柱間之距離也愈遠,所以又生左右岔出的橫“拱”來接受簷桁。這前後的木翹,左右的橫拱,結合而成“鬥拱”全部(在拱或翹昂的兩端和相交處,介於上下兩層拱或翹之間的鬥形木塊稱“枓”)。“昂”最初為又一種之翹,後部斜伸出鬥拱後用以支“金桁”。
鬥拱是柱與屋頂間的過渡部分。使支出的房簷的重量漸次集中下來直到柱的上麵。鬥拱的演化,每是技巧上的進步,但是後代鬥拱(約略從宋元以後),便變化到非常複雜,在結構上已有過當的部分,部位上也有改變。本來鬥拱隻限於柱的上麵(今稱柱頭枓),後來為外觀關係,又增加一攢所謂“平身科”者,在柱與柱之間。明清建築上平身科加增到六七攢,排成一列,完全成為裝飾品,失去本來功用。“昂”之後部功用亦廢除,隻餘前部形式而已。
不過當複雜的鬥拱,的確是柱與簷之間最恰當的關節,集中橫展的屋簷重量,到垂直的立柱上麵,同時變成簷下一種點綴,可作結構本身變成裝飾部分的最好條例。可惜後代的建築多減輕鬥拱的結構上重要,使之幾乎純為奢侈的裝飾品,令中國建築失卻一個優越的中堅要素。
鬥拱的演進式樣和結構限於篇幅不能再仔細述說,隻能就它的極基本原則上在此指出它的重要及優點。
鬥拱以下的最重要部分,自然是柱,及柱與柱之間的細巧的木作。魁偉的圓柱和細致的木刻門窗對照,又是一種藝術上滿意之點。不止如此,因為木料不能經久的原始緣故,中國建築又發生了色彩的特征。塗漆在木料的結構上為的是:(一)保存木質抵製風日雨水,(二)可牢結各處接合關節,(三)加增色彩的特征。這又是兼收美觀實際上的好處,不能單以色彩作奇特繁華之表現。彩繪的設施在中國建築上,非常之慎重,部位多限於簷下結構部分,在陰影掩映之中。主要彩色亦為“冷色”如青藍碧綠,有時略加金點。其他簷以下的大部分顏色則純為赤紅,與簷下彩繪正成反照。中國人的操縱色彩可謂輕重得當。設使濫用彩色於建築全部,使上下耀目輝煌,必成野蠻現象,失掉所有莊嚴和調諧。別係建築頗有犯此忌者,更可見中國人有超等美術見解。
至彩色琉璃瓦產生之後,連黯淡無光的青瓦,都成為片片堂皇的黃金碧玉,這又是中國建築的大光榮,不過濫用雜色瓦,也是一種危險,幸免這種引誘,也是我們可驕傲之處。
還有一個最基本結構部分——台基——雖然沒有特別可議論稱揚之處,不過在全個建築上看來,有如許壯偉巍峨的屋頂如果沒有特別舒展或多層的基座托襯,必顯出上重下輕之勢,所以既有那特種的屋頂,則必需有這相當的基座。架構建築本身輕於壘砌建築,中國又少有多層樓閣,基礎結構頗為簡陋。大建築的基座加有相當的石刻花紋,這種花紋的分配似乎是根據原始木質台基而成,積漸施之於石。與台基連帶的有石欄,石階,輦道的附屬部分,都是各有各的功用而同時又都是極美的點綴品。
最後的一點關於中國建築特征的,自然是它的特種的平麵布置。平麵布置上最特殊處是絕對本著均衡相稱的原則,左右均分的對峙。這種分配倒並不是由於結構,主要原因是起於原始的宗教思想和形式,社會組織製度,人民俗習,後來又因喜歡守舊仿古,多承襲傳統的慣例。結果均衡相稱的原則變成中國特有一個固執嗜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