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國後,我國曾一度在狙擊步槍上出現空白。一些輕武器的專家在進行國際交流的時候,很多國外的專家一度對那些M14、SVD係列都持否定態度,認為有商業宣傳成分,然而在中國的這些專家眼裏,國外的狙擊步槍確實達到了很高的水準。常言講“落後並不可怕,可怕的是不知道落後”,我們應正視我國高精度狙擊步槍與國外的差距。
長期以來,我國輕武器行業一直是“關起門來自己搞”,武器裝備的研製多限於定點的兵工企業。而且國產武器也沒有真正走向國際市場,盡管在積極收集國外先進的技術信息,但總體而言與國外同行交流較少,大多數從事輕武器論證、設計的人員很難有機會感受到世界名槍的真實水平。
英國蘭奇·蒙斯塔公司的RM50 12.7mm非自動狙擊步槍、英國國際精密儀器公司的AW50FT 12.7mm非自動狙擊步槍和美國麥克米蘭公司生產的TAC-5012.7mm非自動狙擊步槍在試驗設計方麵的測試,讓中國一些專家們開了眼界。從現場實際射擊精度看,國外報道中描述的狙擊步槍射擊精度水平是真實存在的,這也說明在高精度狙擊步槍技術方麵,那個時候的中國的確相對落後。
新中國成立後,我國軍隊一直沒有裝備專用的狙擊武器,雖然也曾設計過一些狙擊槍,但並不成功。1979年設計定型了1979式7.62mm狙擊步槍,1981年試產並裝備部隊,主要用做殺傷中、遠距離上的單個重要目標。後來該槍經少許改進後於1985年正式生產定型,並重新命名為85式狙擊步槍。
1950—1954年期間,我國向前蘇聯貸款購買了相當數量的蘇製輕武器,其中絕大部分是普通型莫辛—納甘步槍,同時也進口了少量的狙擊型步槍供教學使用,當時稱後者為“狙擊手步槍”。不過,由於種種原因,直到20世紀70年代末,我國一直沒有自行研發狙擊步槍。
79式狙擊步槍於1981年開始定量生產,改進後於1985年正式定型,即為85式狙擊步槍,該槍於1987年開始裝備部隊。79式、85式本質上都是SVD的仿製品,隻是在生產工藝和一些細微之處略有差別。在隨後的10餘年內,該槍大量裝備我軍及國內武警、公安特警部隊,並對外出口。
79/85式狙擊步槍采用蘇製輕武器常用的導氣式、槍機回轉閉鎖原理,半自動方式發射。槍口裝有開有長槽的瓣形消焰器,可同時起到防跳和減小後坐力的作用,握把與槍托構成一體,槍托中空並有可拆卸式貼腮墊。79/85式均使用仿自前蘇聯PSO-1型白光瞄準鏡的79式4倍光學瞄準鏡,有效距離達1300米,並可以大略測定目標距離,鏡內帶有紅外感光屏以便在夜間進行射擊。
在和平年代,79/85式狙擊步槍經過多起突發事件的實戰考驗,證明它確實是一種具有相當威力與精度的可靠武器,深受武警官兵和公安人員的信賴。但它畢竟是40多年前設計的武器,與現在作戰環境的要求相比尚有一定差距,該槍發射的53式7.62毫米彈一般用做機槍彈,在3000米外仍有殺傷力,但在遇到的100米以內狙擊距離上彈頭停止作用過小,非要害部位往往難以一擊致命,在處理劫持人質等特種作戰情況時容易產生“過穿透”問題。同時,帶瞄準鏡後全槍重達4.4公斤以上,加上槍身較長,射擊時一般需要有依托物才能保證精度,而且過長的槍身不利於隱蔽。此外,由於沒有專用狙擊彈等原因,該槍的精度與美國M21、德國PSG等先進狙擊步槍相比有一定差距,也比不上蘇聯原產SVD步槍,對500米外的遠距離目標首發命中的幾率較小,常常需要先進行試射以修正射彈偏差,而這種要求在大多數情況下是難以滿足的。
就79式瞄準鏡而言,也存在若幹不足:一是因加工工藝等原因,瞄準鏡內分劃盤易鬆動,射擊震動有時會使分劃盤照明燈熄滅;二是瞄準鏡的紅外感光屏使用前須對感光板進行激活,所需時間較長,容易失去戰機,有時受外界條件限製則根本無法使用;三是瞄準鏡定位可靠性不好。矯正後取下瞄準鏡再重新安裝,射擊精度將大打折扣,為此有時不得不對矯正好的武器帶鏡保管。而且該槍的實際射擊效果在很大程度上還要依賴於射手本身的經驗以及測距和修正偏差的能力。
和國內外大多數同口徑級別的狙擊步槍一樣,79/85式雖然有射程遠、威力大的優點,但也存在後坐力大、噪音大、攜彈量少、機動性差的缺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