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徐父的工作卻沒有那麼好做。胡適無功而返,徐誌摩不得不親自出麵,請求父親成全他的幸福。徐父說,要想結婚可以,得張幼儀親自同意才行。
徐父本想設置一道障礙,阻礙徐誌摩和陸小曼的結合。本來已經同徐誌摩離婚的張幼儀不得不從德國返回。可是,張幼儀能說什麼呢?自己一直愛著的人,懇請自己同意他另娶新歡。同一個人,怎是那麼無情,卻又是那麼有情?無情到扔下剛剛跑到歐洲的妻子,甚至連她生產都不理會,卻公開登報和這個脆弱的在歐洲舉目無親的妻子離婚,去娶令他心儀的姑娘。這次,他又是那麼多情,隻是癡情的對象不同了。
張幼儀經曆了太多的人情悲歡,早已看透世間炎涼,望著心底裏深愛的男人那雙充滿祈求的眼神,她能說什麼呢?她早已被徐誌摩踢出愛情的局外。張幼儀深深地吸了口氣,對徐父說:我不反對。
愛,有許多種。我從來沒想過你的不好,就算你不愛我,我仍然希望你幸福快樂。張幼儀對徐誌摩的寬容,讓我們看到的就是這樣的愛。
許多年後,張幼儀在談到她和徐誌摩的感情時說:“你總是問我,我愛不愛徐誌摩。你曉得,我沒辦法回答這個問題。我對這個問題很迷惑,因為每個人總是告訴我,我為徐誌摩做了這麼多事,我一定是愛他的,可是,我沒辦法說什麼叫愛,我這輩子從沒跟什麼人說過‘我愛你’。如果照顧徐誌摩和他家人叫做愛的話,那我大概是愛他的吧。在他一生當中遇到的幾個女人裏麵,說不定我最愛他。”
且不評論張幼儀是不是最愛徐誌摩的女人,我更感歎於伊人的淳樸、善良、博愛、堅韌、執著、頑強。這是怎樣的人間之愛?她的愛,相比陸小曼,更多了一分包容;相比林徽因,更多了一分無私。就是這樣的一個女人,愛得隱忍,而又波瀾不驚。
上師達真堪布說:“你最執著的東西對你傷害最大。”你對哪件事、哪個人、哪句話的執著心最強,它對你的傷害就最大。人就是這麼被傷害的。你最愛的人,傷你最深;能傷你最深的,才是你最愛的人。也許,愛與傷害,從來都是相伴而生。
徐父沒想到張幼儀會同意徐誌摩和陸小曼的婚事。老人家精心設置的最後一道障礙也被瓦解了,但他還是堅決不同意他們的婚事。在他心裏,張幼儀一直是他們家懂事又孝順的兒媳,替徐誌摩孝順雙親,無悔生養,這樣的兒媳,是任何人也取代不了的。
好不容易走到今天的徐誌摩怎能輕言放棄,幾經周折,老人家終於同意他們的婚事了。但是,仍有三個條件:一、結婚費用自理,家庭概不負擔;二、婚禮必須由胡適做介紹人,梁啟超證婚,否則不予承認;三、結婚後必須南歸,安分守己過日子。
徐誌摩唯唯諾諾答應,隻盼望婚禮可以早點舉行。1926年10月3日,農曆八月二十七,也是孔子的誕辰日,依舊在北海公園,陸小曼與徐誌摩舉行了婚禮。
婚禮高朋滿座,賓朋兩百多人,但因為婚禮是徐誌摩自己籌備經費,因此遠沒有陸小曼當年嫁給王賡時那麼奢華。但陸小曼並不在意,她在意的是,他給她的承諾,他們相愛一場的結果。
徐家二老並沒有出席婚禮,徐父隻來電告知:“餘因爾母病不能來,幼儀事大旨已定,你婚事如何辦理,爾自主之,要款可彙。”
陸小曼亦算是有骨氣的人,竟然沒有讓徐誌摩開口。她就是要在眾人麵前爭個麵子,就是要證明,即使一無所有也無所謂,她隻為了他這個人,隻為了這份愛。在陸小曼心裏,愛情儼然已經像生命一樣重要。
然而,更令人尷尬的是婚禮的證婚人梁啟超的證婚詞。梁啟超是徐誌摩的尊師,而他本就極力反對這二人相戀。在他眼中,一個羅敷有夫,一個使君有婦,他們可以相愛,但他們不是一類人。在婚禮上,他送了兩人一段“空前絕後”的證婚詞。
梁啟超毫不客氣地教訓了兩人一頓。他說:“誌摩、小曼皆為過來人,希望勿再作過來人。徐誌摩!你這個人性情浮躁,所以學問方麵沒有成就,你這個人用情不專,以致離婚再婚再娶……陸小曼!你要認真做人,你要盡婦道之職。你今後不可以妨害徐誌摩的事業……你們兩人都是過來人,離過婚又重新結婚,都是用情不專。以後要痛自悔悟,重新做人!願你們這是最後一次結婚!”
這場證婚詞可以說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震驚了在場的每一位賓客,甚至是蓋過了婚禮當日的所有風頭,成為絕唱。
第二天梁啟超在給梁思成和林徽因寄去的信中訴說了他的擔心:“徐誌摩這個人其實聰明,我愛他,不過這次看著他陷於滅頂,還想救他出來,我也有一番苦心……我又看著他找得這樣一個人做伴侶,怕他將來痛苦更無限,所以對於那個人當頭一棍,盼望她能有覺悟(但恐很難),免得將來把誌摩弄死,但恐不過是我極癡的婆心便了。”
盡管梁啟超的擔心,在若幹年以後應驗了,但我仍為陸小曼有些鳴不平。梁啟超把所有問題的矛頭都指向陸小曼一個人,顯然是不公平的。相愛是兩個人的事,似乎陸小曼和徐誌摩相戀,都是陸小曼的錯,難道徐誌摩就不是始作俑者嗎?陸小曼的離婚再婚難道不是緣於徐誌摩的糾纏嗎?陸母說“是小曼害死了誌摩,也是誌摩害死了小曼”,這話一點也不錯。若不是徐誌摩,陸小曼何必放下半世榮華,曆經千般磨難和他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