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0章 西奧多·羅斯福的統治(2)(2 / 3)

在谘文中羅斯福要求在新內閣中設立一個工商部,同時要求國會授權總統對從事州際貿易的各公司的賬簿和卷宗進行審查。“至於政府在管理和稅收方麵將采取哪些進一步的補救措施,隻有待這方麵的黑暗內幕完全揭露出來以後才能確定。”

羅斯福開始掌權之時,美國國內要求各種經濟、政治和社會改革的呼聲十分高漲。在中西部,爭取管理鐵路和取締托拉斯的巨大騷動,已產生全國性影響,1900年改革家羅伯特·拉福萊特以要求直接預選和有效管理鐵路為競選綱領當選為威斯康星州州長,從而推動群眾性的進步主義改革運動走向高潮。為了平息西部改革派對華爾街老板的不滿,羅斯福開始實行他的反托拉斯的改革計劃。

早在1900年由政府進行的一次調查就曾透露,有185個工業托拉斯,其資產估值為30多億美元,其中73家托拉斯的資產估值超過1,000萬美元。而4年後人們發現,工業托拉斯的數目已增至318家,資產價值共達70億美元,它們共占全國工業資本的2/5左右。這些托拉斯中有一多半組建於1898年,這就說明1890年頒布的《謝爾曼反托拉斯法》一直沒有得到認真的執行。企業的合並現象,在金融、交通、自然資源的控製和開發領域甚至更為明顯。到20世紀初,這些通過橫向合並和縱向組合而形成的大企業都逐漸歸入了大多數設在紐約華爾街的幾家大銀行的控製。這幾家由摩根、洛克菲勒、範德比爾特等人分別開設的銀行,開始影響全國的經濟生活,進而操縱全國的政治。許多人對此感到驚愕,視托拉斯為“怪物”。約翰·穆迪在《托拉斯真相》一書中指出:“在這些托拉斯中起統治作用的種種勢力,乃是由大大小小的資本家交織起來的一麵錯綜複雜的網組成的,這些資本家有很多都是借助於重要性大小不等的各種紐帶,而互相聯結在一起,但他們所有的人又都附屬於一些較大的集團,或成為這些較大集團的一部分,而較大的集團本身都從屬於或者聯結於兩個龐然大物,即洛克菲勒集團和摩根集團。這兩個龐大集團合起來……構成了全國企業和商務生活的心髒。”

從曆史的角度來看,托拉斯的出現並不是偶然的,也不能簡單地認為它是社會經濟生活中反動或倒退現象。托拉斯的組織形式和規模是與社會生產力的發展水平大體上相適應的,其內部組織機構的係統化和計劃性為聯合企業的運轉提供了行之有效的機製。但是,托拉斯所帶來的社會財富更加集中於少數經濟寡頭手中,廣大的工人和消費者並沒有分享到大規模生產的經濟實惠。例如,美國鋼鐵公司就是由洛克菲勒、卡內基等大企業家發起組建的一個托拉斯,資本估值為14億美元,其中將近一半是水分,大約1/10劃歸各個發起人名下以作酬勞。

盡管年盈利相當於實際投資的10~12%,產品卻仍舊保持了原價,而鋼鐵工人的工資,則由於外來廉價勞動力的輸入而降低了。再如,1893年“鐵路大王”哈裏曼利用伊利諾斯中央鐵路係統的儲備金,買下破產的聯合太平洋鐵路,將它變成了全國最好的鐵路之一;但他所收購的其他幾條線路卻都被吸吮一空;在股票持有者們傾家蕩產以後就棄置不顧了。

羅斯福雖然聲稱自己是“托拉斯的敵人”或“克星”,但他的反托拉斯改革並不是廢除或取消托拉斯,而是對它的益處和弊病加以區別,從而限製托拉斯“壞”的一麵,保存其“好”的一麵,他在1902年時曾說道:“在對付我們稱之為托拉斯的大公司方麵,我們絕對必須拿定主意按漸進的而不是革命的辦法行事。……我們的目的不是取消法人公司;正相反,這些大集合體乃是近代工業製度必不可免的一種發展。我們要想調節和監督這些公司,就須先在我們的思想中明白確定,我們不是攻擊它們,而是力圖消除它們的一切弊害,否則我們就做不出任何有益的事情。我們對於這些公司並無敵意,隻不過是決心要使它們經營得有利於公眾。”到1903年,根據羅斯福的提議,創立了商業部和勞工部,並授權一個公司局調查各州際公司的經營行為,它後來組織了對石油、食品加工、煙草、鋼鐵和其他工業的調查,並提供了可根據有關反托拉斯法行進起訴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