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6章 你們中國人還想要連蘋果樹都買走(2)(1 / 2)

離開430廠,來到科技委

1980年下半年,我從英國回來,主要是組織資料的整理。

上級給了10萬元人民幣,由我負責,主持編寫了《英國羅·羅公司斯貝(渦扇9)發動機總裝設計技術資料》、《斯貝發動機赴英高空台試驗、部件強度考核試驗結果技術資料》。

在完成了資料的整理、編寫以後,我基本上就沒有了實際的工作任務。1982年,我離開了430廠,按照組織的安排,到部科技委擔任了科技委常委。

脫離了一線的實際工作以後,我有機會冷靜地總結在基層研製發動機的經驗、教訓,分析研究設計工作的關鍵技術。在科技委,一個很有利的條件是可以接觸大量的資料。那時,628所的資料室就在北苑,我經常去看資料。

在科技委,我主要作了以下3個方麵的工作:

一、提議並參與編寫了《渦噴、渦扇發動機通用規範》及《渦槳、渦軸發動機通用規範》。

我到科技委以後,可以靜下心來了解一下國外發動機發展的情況,越看就越覺得我們落後了。

原來在沈陽的時候,在“文化大革命”後期,我恢複自由以後就了解到,美國針對發動機搞出了一個通用規範(MIL-E-5007D,MIL-E-87231USAF),是作為普通的資料通過628所傳過來的。在這個規範裏,我發現了我們搞一項設計應該的搞法,一道道關口怎樣把關,這是我們在發動機研製中存在的問題,而在他們的規範裏作了規定。

1983年,我向部裏提出要編製我們自己的規範,莫文祥部長批準了。以301所為主,從幾個單位抽人,先學習、翻譯,一步步地基本學通後再編寫自己的規範。

規範規定,如果推力、耗油率達不到要求就不能通過,不能進行下一步。執行規範是有阻力的,所裏同誌說:“我們現在還過不了關呢,你老吳在搞什麼名堂!”

我們就進行宣傳,到處去講,在我們行業內某個廠參照了這個規範,研製設計工作取得了什麼樣的進展。

外國人也幫忙。當時608所在搞法國直升機的專利,他們買的是阿赫耶1發動機,是Turbomeca———一個小發動機公司的。這個公司的專家來到608所座談,討論怎麼設計發動機。外國專家問他們是根據什麼規範來設計的?他們還莫名其妙。這樣一來,大家對這個規範的重要性有了一定的認識。

還有,當時組團到法國參觀“幻影”2000戰鬥機,作了一個調查,發動機也派人去了,是410廠的副總工程師。在參觀考察過程中,聽到人家介紹說,我們的發動機是按照×××規範,所以我們的性能如何得到保證等。回國後講起來,這也提高了大家對規範的認識。

當時還存在一個與軍方關係的問題。這個規範照理說應該由軍方提出。美國的規範就是軍方製定的。而在我們搞規範的過程中,與軍方是有矛盾的。例如,美國的MIL標準,1973年製定的要求是,兩台發動機各進行兩個150小時的持久試車。我們開始建議用一台發動機進行150小時的持久試車,軍方不同意;改為用一台進行兩個150小時的持久試車,經過反複協調,最後才通過了。類似的情況還有很多。但經過努力,最終還是在1987年,經國防科工委批準,編號為GJB241—87及GJB242—87的國軍標頒布試行。這個工作對我國發動機研製還是很有意義的。

另外,還在1983年參與編寫了《航空發動機研究發展管理規定》,1987年,與有關單位的專家、教授共同研究編寫了《2000年的中國航空工業發展戰略研究報告———第三分冊,2000年中國航空動力》等。這些就是自己在科技委工作期間所做的一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