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上有她跟那天的中年女人在同一張桌上喝酒的畫麵。

這照片裏麵的人自然不是她,是原主,也是之前發生的事,沒想到會有這麼湊巧。

再仔細看,賓客名單上麵,也有她,同時還有那個女人的名字,都被圈出來的。

她猜測原主跟那個女人也隻是同個場合出現,事實上估計連話都沒說過。

但此時此刻卻有些說不清楚。

“聶小姐,怎麼?不認識上麵的人了?”於森明顯在嘲諷她剛才話裏的信誓旦旦。

聶桑放下手機,並沒有半點慌張,說話還很淡定,“出現在同一場合,也不能代表,我跟她就認識。”

“是嗎?我看聶小姐嘴硬的本事倒是一流。”

這話說的,於森已經給她定了罪名。

但聶桑也不是坐以待斃,等著別人給她扣帽子的性格。

“什麼都要講究個證據,你查到的那些場合,很多人都會去,行程有重合也很正常,你沒有我跟她單獨交流說話的證據,憑什麼認定我們就是認識的。”

“照你的意思是,你們隻是碰巧同時參加了幾場宴會,還很巧合的坐在一張桌上喝了酒,但你們偏偏不認識?”

聽起來似乎說不通,但聶桑確實沒有說謊,“對啊,在桌上一起吃飯的人,也不代表就認識。”

實在是無奈,本以為這事情很快就能查清楚翻篇,沒想到會有這一出。

“聶小姐,我跟你真是無話可說。”

於森隻覺沒趣,準備開門走,然後發現門又被鎖了。

心裏默默跟自己較勁,無比後悔,他為什麼要跟這樣的女人交涉,她是什麼樣人,他不是早就該清楚了。

哪怕證據已經擺在她麵前,她也不會遵守約定,他就不該信了她那天的鬼話。

“你從這裏走回去還是有些遠,我送你回去。”

說完,聶桑啟動車子,從小吃街的停車區域駛出。

一路上,兩人都沒說話,於森是懶得再說,而聶桑是在思考自證辦法。

等到了單位門口,聶桑開了車鎖,於森立馬推車門下去了,“砰”一聲,車門摔回,發泄著他情緒的不滿。

聶桑看著他的背影,決然淩厲。

他對自己有偏見,有不滿,有仇怨,所以,她更不能認下這莫名的罪名。

她撥通了一個電話,“喂,幫我辦件事。”

……

入夜,於森下班後,像往常一樣趕到酒吧當服務員。

這是他兼職的一份工作。

像平時一樣,他給客人送酒,上小菜,做清潔。

回來的時候,經理找到他,特意過來交代,“樓上103來了有幾個貴客,你去送酒。”

想到隻是送酒,於森也沒多想,用白軟毛巾包裹著一瓶昂貴的白蘭地上去了。

走到包廂門口時,輕敲了幾下,等到裏麵有人回應,才推門進去。

入眼處包廂有十來個女人,其中幾人在玩牌,另外幾個點了男模,正在挑選。

都是中年女人,一看就都是手裏有錢又有背景的。

於森低下頭,默不作聲將酒放桌上,然後熟練開酒。

盡管他已經很低調了,但他的氣質太過於突出,還是被她們注意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