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2月,周作人又在《翻譯通報》第2卷第2期上發表了《名從主人的音譯》一文,文中對上述問題作了更為詳細的論述。本文的基本內容是:凡人名地名,都應該盡可能地依照它本國的讀法,忠實地用漢語對譯出來。他認為,音譯應名從主人,這問題看似簡單,實際操作起來卻不容易。首要的問題是先得弄清國籍,其次還要查出原名的讀音,這第一點並不難辦到,難的是第二點,既不易做到,又最為重要,假如這一點無法澄清,也就談不上“名從主人”原則的實施了。關於原名的讀音問題,他認為最大的負麵影響來自英語。自20世紀以來,中國效仿日本以英語為第一外語,這在當時雖有必要,卻留下了不小的後患,其主要表現就是在翻譯中用英語來規定其他所有國家人名、地名的讀音,並以此為音譯的金科玉律,這種現狀必須加以改變。此外,他還對當時坊間流行的若幹譯名作了更正,如“琉細安”(Lucian)應改作“路吉亞諾斯”等等。如上所述,周作人是一位典型的學者型翻譯家,他對翻譯如此認真的態度是十分令人欽佩的,但就今天而言,他的設想並沒有完全得以實施,比如Lucian的現行譯名為“琉善”等等。這說明,同翻譯上的其他所有問題一樣,過於完美的音譯標準也隻能作為理想的追求,它的實施無疑要受到“約定俗成”等現象的製約。
其實周作人本人也注意到了這一點,他認為“名從主人”的標準也有其靈活性,這種靈活性主要表現在3個方麵:1.有些地名原是有意義的,應按照各國的做法采用意譯,如“太平洋”、“死海”等;2.通用已久的音譯雖與原文不符,隻好沿用,如“雅典”、“伊索”等;3.西洋人的教名隻好沿用現成的《聖經》譯本中的譯名,如“約翰”、“大衛”等。這樣,盡管仍不乏某些不足之處,周作人基本上還是不失妥帖地解決了“名從主人”與“約定俗成”之間的關係。
此外,周作人還提到了音譯中的另一重要問題,即杜絕使用容易產生聯想意義的音譯形式,比如徐誌摩把Florence譯成“翡冷翠”,胡適之將Ithaca譯為“綺色嘉”等都是不足效仿的。在這裏,他又一次強調了“約定俗成”的力量,比如“葡萄牙”雖然譯得最為糟糕,但它已被人們欣然接受,縱使嚴複將其改為“波陀牙”也為時已晚。因此他強調指出,舊譯是難以改過了,但新譯卻是可以注意避免的。
長期以來,譯名的不統一總在困擾著周作人,比如早年他就曾把古希臘女詩人Sappho譯成了“薩複”、“薩福”和“薩普福”3種不同的形式,到了1951年,他又把這些形式改譯成“薩波”,由此可見他的困惑與苦衷。也許正因為如此,在所有的翻譯家中,周作人對譯名問題的關注是最多的,他對譯名的探討也堪稱最為全麵和鞭辟入裏。
三、童話的翻譯
周作人早年曾接觸英國人類學家安德魯?朗(Andrew Lang)的學說,並由此引發了對於童話學的興趣。自1912年起,他撰寫了30餘篇童話研究方麵的文章,此外還翻譯了格林等人的若幹篇童話。關於童話的翻譯方法,他早年也曾有所提及,比如他在與趙景深的幾次“關於童話”的通訊中就說過下麵一段話:
我本來是讚成直譯的,因為覺得以前林畏廬先生派的意譯實在太“隨意言之,隨意書之”了。但是直譯也有條件,便是必須達意,盡中國語的能力所及的範圍以內,保存原文的風格,表現原語的意義,換一句話就是信與達……童話的翻譯或者比直譯還可以自由一點,因為兒童雖然一麵很好新奇,一麵卻也有點守舊的。
1952年,周作人又撰寫了一篇題為《童話的翻譯問題》的文章(未刊稿),這是他看了《翻譯通報》第3期上對豐華瞻所譯《格林童話集》的批評文章以及《人民日報》評論員文章後的觀感。《翻譯通報》文章的作者批評豐譯《格林童話集》中有不少毒素,因而不適合兒童閱讀,《人民日報》則指出,如果加以適當的指導,本書中許多好的因素對兒童都是有益的。周作人認為兩者各有道理,因為從日語借來的“童話”一詞本身就容易讓人誤解。在國外,童話並非完全為教育兒童而作,英文所謂的fairy tale其實應該稱作folk tale,原因是裏麵的故事並非都與神仙有關,其中也有關於曆史的記載,因此不乏一些所謂的“毒素”,而這些“毒素”實在是初民生活的記錄,具有民俗學上的意義,如果要作為兒童讀物,當然需要一定的指導。
他還指出,童話正當的說法是民間故事,一麵是民俗學上的資料,一麵是民間文藝,它兼有學術與文藝兩重性質,因此在翻譯上也要兼顧到這兩個方麵,也就是說,童話的翻譯要做到學術上的信與文藝上的達。照此說來,格林童話的翻譯必須依照德文原本,正如安徒生童話在中國遭到竄改的命運一樣,其他譯本的格林童話也難免遇到同樣的問題。以英文譯本為例,英國譯者常常忽略童話民俗上的意義而以兒童為對象,往往對原文中所謂不適當的地方進行刪節,因此是最不可相信的。然而,盡管豐譯依照的是已進行過大量刪節的英文譯本,卻還是受到了某些人的強烈批評。豐氏在譯者序言中指出,譯成中文時力求忠實,既照顧到譯文的流利,又竭力保持原文的意義與風格。對此周作人表示讚同,他指出,我們要十分注意故事的樸素性,“不可上英國人的偽善的當”。與此相適應,周氏提出了“形式國語化、內容要歐化”的童話翻譯觀,也即以適當的漢語寫出別國的故事來,原來的修道士不可變成和尚,庸俗的國王也不必尊為皇帝陛下,總之,原文所反映的文化習俗是不能改變的。之所以如此,原因還是在於童話民俗學上的重要特征,也正因為這樣,《翻譯通報》那篇文章的作者所批評的與宗教迷信(如上帝、惡魔)或社會問題(如猶太人的不敬)有關的“毒素”也隻好正確而真實地譯出來了。
通過這些詳細的闡釋,我們也許能夠理解“比直譯還可以自由一點”的真正含義了:童話的翻譯要采用以達意為前提的直譯,如此取道目的有二:一、達意的譯文形式能夠在語言上滿足兒童求新求異的心理,這是童話在文藝上的要求;二、直譯的譯文能夠保留童話曆史真實性,這是童話在民俗學上的要求。
迄今為止,有關童話翻譯的論述尚不多見,而我們在翻譯童話時所注重的無非是它的可讀性,從不或很少顧及到它與民俗學有關的問題,就此而言,周作人的童話翻譯觀不僅給人一種新鮮感,同時對童話翻譯實踐也不乏一定的指導意義。
四、宏偉的翻譯計劃
周作人一生中曾有過不少次翻譯方麵的計劃,比如他當年學習古希臘語就是想重新用古文來翻譯《聖經》的“新約”部分,後來因思想發生變化,認為現行的官話譯本已經很好了,於是便放棄了原來的計劃。“新約”雖未譯成,他卻熟練掌握了古希臘語,直到晚年,當他譯出一部又一部的古希臘文學名著時,總算了卻了當年的一部分心願。
對於西方古典主義的東西,周作人總是情有獨鍾的,然而在治學問題上他又是一個能夠審時度勢的人,尤其在五四時期,出於當時的實際情況,他就不主張對古典主義的作品進行大譯而特譯,盡管他自己偶爾為之。
新中國建立後,新的形勢又喚起了他對古典主義作品的興趣,他認為有計劃地整理和翻譯世界古典名著的時機已經成熟,於是到了1951年5月,他在《翻譯通報》第2卷第5期上發表了《翻譯計劃的一項目》一文。文中指出,中國六朝至唐朝以及清末的兩次有計劃的翻譯高潮早已過去,現在第三次翻譯高潮應該到來了,因為出現在我們麵前的是一個新的時代,在政府的組織下,加上其他社會團體的支持,有組織、大規模的翻譯活動是極有可能的。他還指出,這是整個國家的事業,大規模地接受世界文化遺產,吸收全世界的文化知識,對於中國實在有著不可低估的意義。
接下來,他就古典作品的翻譯進行了專門的論述,他談到了埃及的宗教書籍、希伯萊的《舊約》、阿拉伯的《天方夜譚》、印度的史詩及各種故事集等等,文章最後,他重點談了自己最關心的話題,即希臘、羅馬古典文學作品的翻譯。關於羅馬文化,周作人似乎總抱有一種鄙視的態度,他認為羅馬人將希臘神話據為己有,這不啻是一種盜竊行徑,因此,在本文中,他幹脆將羅馬撇到一邊,詳細地列出了一張值得翻譯和介紹的希臘古典書目:
1.哲學科學,以柏拉圖、亞列士多德為主,別派的哲學則厄芘克忒托斯(Epictetus)與瑪耳科斯瑞利俄斯(Marcus Aurelius)二人也不可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