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總是會為努力的人打開一扇窗戶的。1855年9月26日,也就是我開始找工作6個星期後的那天,我被休伊特-塔特爾公司雇用了,艱難的求職之旅終於結束了。
直到今天,我仍然把9月26日當做自己的“重生日”,它對我的意義之重大甚至勝過我的生日。假如當時沒能得到那份工作,我就很難在接下來的三年工作中培養自己超越常人的能力與自信,也就很難擁有現在的一切。
第一個目標實現了,但這遠遠不是我的最終夢想。我清楚地知道,“成為世界首富”並不能通過給別人打工實現。現實就是這樣,不管你多麼努力,通過打工成為富人的可能性小之又小。一般來說,給人打工所得到的報酬,隻能維持你的基本生活。有些雇員可能會賺到很多錢,但這並不表示他們會變得富有。我身邊有很多人工作很努力,但他們依舊貧窮。
於是,三年後,我離開了休伊特-塔特爾公司,帶著多年工作積累下的知識和自信,和克拉克先生合夥創辦了克拉克·洛克菲勒公司,正式開始為自己工作。因為我堅信:隻有為自己努力工作才會致富,為別人努力工作很難成為億萬富翁。
給自己當老板的感覺確實很好,18歲就位列貿易代理商行列也確實值得我自豪一下,但是我知道,變得偉大的機會並不會像尼加拉瓜大瀑布那樣一瀉千裏,它隻會如滴水穿石般一點一滴地穿過。如果你想要變得偉大,就必須時刻不停地朝著目標努力。這就像騎自行車,如果你不是一直在蹬,不停地朝著目標向前移動,稍一停頓,車子就會搖晃摔倒。
我每天告誡自己:你的前程就係於一天天過去的日子,你的人生終點是“世界首富”,你要繼續努力奮鬥。既然是目標,就一定要偉大,因為隻有偉大的目標才能刺激一個人發揮全部的潛能。如果目標不夠宏大,刺激也就不夠強烈,也就不容易形成推動你前進的那股強大的力量。第二名和最後一名沒什麼區別。
生活,對大部分人來說,是一個接一個希望的集合,而對我來說,更像是一個又一個目標實現的集合。我的人生追求就是“做第一”,這也是我精心製定並認真遵守的人生法則。它讓我這麼多年來一直穩坐石油行業的頭把交椅,雖然標準石油公司這個具有壟斷性質的龐大企業已經被拆分了,但每當想起自己創造的成就時,我仍然覺得很自豪。
孩子,上帝給我們創造了聰明的大腦和強健的體魄,就是要讓我們成為偉大的贏家。你要牢牢記住這點!
愛你的父親
談判是一門藝術,你絕對不要想著把錢全部賺走,而要留一點錢給別人賺。談判的目的是雙贏,而不是“你死我活”。
約翰·洛克菲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