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一人……100
外科醫生一人……100
視察員四人……100
計550鎊
三分之一作為日常辦公費,如:
十位委員每周開會兩次,每次領津貼五先令,共合…260鎊
委員會雇用辦事員一人……50鎊
信差一人……40鎊
年金局養馬一匹……40鎊
濟貧院用房一所……100鎊
臨時費……70鎊15先令7辨士
計560鎊15先令7辨士
共合1,666鎊3先令4辨士
一切費用都可以依靠每季繳納一先令這樣微乎其微的款項來支付;第二步考慮是考查這筆保險費的收入究竟會有多少,而早晚需要動用它的要求又是哪些。
如果十萬人加入保險,每人在登記時從他們的收入中拿出六辨士,共合2,500鎊
第一年繳納的款額,每人每季一先令,這筆存款共達20,000鎊
必須假定加入登記的不會在三個月以內完全結束,所以,季費隻能從登記額滿或截止之日起開始征收;從那時起,一年以後才能提出任何要求;我以為分作幾次征收的錢在第一年不會生息,隻有二千五百鎊的那一筆可以在某種良好基金的基礎上按七厘利率貸給國王,所以,第一年隻能生息175鎊
第二年的季費由於有一千人要求救濟而減少為19,800鎊
第一年存款如上所述按七厘利率貸給國王,在第二年末的利息1,774鎊10先令
第三年的季費由於有人要求救濟而減少為19,400鎊
以前現金至第三年末的利息3,284鎊8先令
三年總收入66,933鎊18先令
附注:假如他們高興,誰都可以在每季繳二先令至五先令,他們日後得到的救濟也將隨之按比例增加。
由於偶然性在這方麵起的作用很大,所以,很難具體指出這筆錢將怎樣開支;不過,利用政治算術,可以作一番大概的推測。
要注意的是,在我的建議中,按第三、五、六條規定要求救濟的人領取的年金數目如下:凡每季繳一先令的每周得領年金十二辨士,其比例就是這樣;所有按季繳納的錢,每十二辨士將使納款者在需要領取年金的時候,每周獲得一先令,繳幾份十二辨士就得到幾個先令。
第一年不允許任何人要求救濟;所以,銀行的全部存款為二萬二千五百鎊。我們將以此為基礎來考慮要求救濟者的數目。
威廉·配第爵士在他的《政治算術》中認為:全部人口中的年死亡率不超過1.40;我完全不認為我們這裏要求救濟的事故會和人口的死亡一樣頻繁,其理由如下:
1.我們所保險的人全是成年人,而且,都正當壯年,既已度過容易夭折的幼年時期,也沒有進入風燭殘年的階段。威廉爵士的統計包括兒童和老人在內,這些人往往在死亡統計表中占1.3.
2.我們這裏在頭幾年要求救濟的數目不會多,這筆錢隻要能夠象頭三年計算的數字那樣,一直增長十年,它就幾乎足以維持全部要求救濟的人。
3.假定意外事故和貧困是我們的借方,而健康、興旺和死亡則是帳上的貸方,無論怎樣推算,具有後麵三種情況的人將占全部人數的3.4說明如下:假定每年的死亡率為1.40(這一點毫無疑問,隻會多不會少),那就是每年死亡二千五百人,二十年合計五萬人。我希望我可以假定在其餘的人中有1.3的人不具備要求救濟的條件,顯然,他們的生活可以不依靠施舍的幫助,另有1.3的人體格健壯能夠勞動。這些數字加在一起共計八萬三千三百三十二人,所以,在頭二十年中隻有一萬六千六百六十八人要求施舍和領取年金,其中,有一半,按照威廉·配第的說法,將在二十年內要死於我們的手中,所以,最後剩下的隻有八千三百三十四人了。
然而,為了使情況確鑿無疑,在推測的比例之外,我願意假定它們可能發生的情況是這樣:
我們要注意,在第一年誰也不得要求救濟,到第二年,數目一定很少,不過,此後卻日益增加;所以,我假設:
在第二年要求救濟的人將占1.500,也就是二百人,因此,需要救濟費500鎊
第三年提出要求的人為1.100,即一千人,需要救濟費2,500鎊
加上以前的二百人500鎊,共計3,000鎊
我們繼續計算下去:
我們發現在第三年末的本錢是……66,933鎊18先令
第四年的季費和以前一樣,減少為……19,000鎊
本錢的利息……4,882鎊17先令6辨士
第五年的季費……18,600鎊
本錢的利息……6,473鎊
共115,879鎊15先令6辨士
救濟費……3,000鎊
第四年有二千名要求救濟的……5,000鎊
繼續開支的原來費用……3,000鎊
第五年有二千名要求救濟的……5,000鎊
繼續開支的原來費用……11,000鎊
共27,000鎊
通過這樣計算,頭五年的本錢比費用增多了八萬八千八百七十九①鎊十五先令六辨士,然而,在這裏的賬上兩方還有許多情況需要考慮,這些情況勢必增加了本錢,減少了救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