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龍禁軍作為仗內衛隊,是由宦官高力士統率的。公元 752年四月,有個名叫邢綽的,企圖策劃龍武萬騎作亂,殺李林甫、陳希烈、楊國忠等。被告發後,邢縡率黨徒數十人,拿著弓格鬥;走到皇城西南隅。“會高力士引飛龍禁軍四百至,擊斬綽,捕其黨,都被捉到了。”可見,高力士率領的飛龍禁軍起了重要的作用。君明臣賢很是得意。
李隆基識人有一套,開元一朝多用良相,並因此留下了許多政治佳話。
如果說“貞觀之治”是任賢致治,那麼,“開元之治”也同樣是這樣。史稱“開元之代,多士盈庭。”多士指百官。濟濟多士,確實是開元“盛世”的創造者。特別是“開元之初,賢臣當國,四門俱穆,百度唯貞。”那個時期,唐玄宗善於用人,其最明顯地表現為如下幾點。
凡是古代傑山的帝王,無不留意於任命賢相。“國無賢臣,聖亦難理。”這一點,唐玄宗是非常清楚的。“開元中,上急於為理,尤注意於宰相的輔佐。”姚崇與盧懷慎、宋璟與蘇瀕、源乾曜與張嘉貞,可謂三對配合很好的名相。他們先後輔佐唐玄宗,對於實現“開元之治”起了重要的作用。
前麵提到,姚崇致力於穩定政局、鞏固皇權和治理庶務,業績是極其顯赫的。他曾問紫微舍人齊浣,“餘為相,可比何人?”齊浣當麵評論他似不如古代名相管仲、晏嬰,說:“公可以說是救時之相耳。”姚崇一聽,卻高興得把手中筆都丟開,說:“救時之相,哪是這麼容易得來的! ”這個“救時之相”的評論非常合適。姚崇經曆武則天、中宗、睿宗及玄宗四朝,三次做宰相,深知時弊所在,洞悉動亂的根源。開元初期,短短幾年,他所采取的措施就收到了明顯的效果。“救時”,正是這位賢相的業績,決對不是輕而易舉的事。
姚崇作為經驗豐富的政治家,獨當重任,明於吏道,斷割不滯,非常有魄力。所說,另一位宰相盧懷慎,自以為吏道不及崇,每事皆推讓之,時人謂之‘伴食宰相’一剛一柔,互相合作,卻減少了議政過程中的爭議。唐玄宗任用如此兩位賢相作為自己的左右手,可以說是頗有眼力與卓識。
姚崇之後,唐明皇任命宋璟和蘇頤作宰相。
宋璟,邢州南皮人,進士出身,開元四年閏十二月到八年正月擔任宰相,任期三年。
703年九月,宋璟擔任鳳閣舍人。當時張昌宗誣告禦史大夫魏元忠,叫鳳閣舍人張說作為偽證,答應以後給他高官做。張說迫於張昌宗的權力,隻好答應了。宋璟聽到這個消息,馬上跑來對張說說:“名譽最重要,鬼神難欺騙,咱們不能依靠好人、陷害好人,來求苟且偷生;您因為不肯作偽證而得罪太後,被流放,那是十分光榮的事情。您如果被判處死刑,我肯定上殿救您,和您一起去死!你大膽去吧,萬代瞻仰,就在這一次了!”左史、當時著名史學家劉知幾也嚴肅地說:“不要玷汙曆史,連累子孫! ”結果,張說被他倆的話所感動,在武則天麵前,既沒有作偽證,又替魏元忠辯護,揭露張昌宗的企圖。魏元忠因此免死。
後來,宋璟升職左禦史中丞。有一次,在朝堂參加大宴。因張易之、張昌宗是三品官,坐在上位;宋璟是六品官,坐在下位。張易之平時很怕宋璟,虛偽向宋璟作揖說:“您是當今天下第一人,怎麼坐在下麵呢?請上坐吧! ”宋璟卻冷漠地說:“我才低官小,張卿卻說我是當今天下第一人,這是什麼意思?”張易之討了個沒意思,隻好灰溜溜地走開了。當時朝臣們因為張易之、張昌宗受到武則天的寵愛,都想奉承他倆,一般都不稱呼他倆的官名,而把張易之叫做“五郎”,把張昌宗叫做“六郎”。天官侍郎鄭果莫名奇妙地問宋璟道:“您為什麼稱五郎叫做卿呢?”宋璟說:“用官名來說,正應該叫做卿;如果是他的親戚,應該叫做張五。您不是他的家奴,為何把他叫做郎呢?您為什麼這樣怕他呢?”當時在場的朝臣們都嚇得一句話也不敢說。所以,張易之、張昌宗經常說宋璟的壞話,但是武則天需要像宋璟這樣正直的人來協助她治理國家,同時也知道張易之、張昌宗是誣陷中傷,所以沒有處罰宋璟。
704年十二月,有人揭發張昌宗造反,武則天派宋璟等人審理。宋璟請求把張昌宗下到監獄問罪,武則天很長時間不回答。宋璟說:“如果不馬上收監,恐怕會動搖所有人的心。”武則天還是不答應,又想用調虎離山的方法,派宋璟到揚州、幽州、隴蜀去。但宋璟都不去,依然堅持把張昌宗收監。武則天說:“張昌宗已經自己去認罪了。”宋璟說:“張昌宗是被詔書所逼、走投無路才自首,並不是自已願意去的。而且像謀反這樣的大罪,絕對不允許自首。如果張昌宗不判重刑,還要國法做什麼!”武則天仍以好言相勸,宋璟聲色更加嚴厲地說:“我非常的清楚張昌宗很受寵愛,話一說出來就有災難,但是義激在心,不能不說,死也不悔!”武則天很不高興。宰相楊再思怕宋璟繼續違反命令,就傳達武則天的命令,叫宋璟出去。宋璟仍然不走,說:“聖主自己在這裏,不用宰相傳達命令! ”武則天沒有辦法,隻好同意把張昌宗交給他審問。宋璟既高興又激動,離開了座位,站在庭院裏審問。然而還沒審問完,武則天就派人來特赦張昌宗。宋璟無奈:“沒有先砸爛小子的腦袋,真是遺憾!”事情過去以後,武則天叫張昌宗去謝宋璟。宋璟不見,說:“公事應該公見,如果私見就是有私,而法律是無私的!”
中宗複職以後,武三思專權,曾經有事去找宋璟幫忙。宋璟嚴肅地教訓道:“皇上封您做王,您就應該老老實實在王府呆著,為什麼還幹預朝政?你難道不知道呂產、呂祿的事情嗎!”這一席話,說得武三思啞口無言。有一年,黃河以北發生了嚴重的災荒。武三思的封地在貝州,他派人專門去收租稅。當時宋璟擔任貝州刺史,不讓老百姓交稅給他,因此被武三思排擠。以後宋璟擔任杭州、相州刺史,做官清嚴,官吏、百姓不敢犯法。睿宗時,宋璟擔任廣州都督、王府經略使。當地老百姓習慣用竹和草蓋房子,因此經常有火災。宋璟教他們用瓦蓋房子,從此沒有火災了,老百姓很是感激。
總的一句話,宋璟像姚崇一樣,是一個德才兼備、有崇高威望、富有政治經驗的人。明皇任命他做宰相,是相當合適的。
宋璟任相,最重要是用人,根據各個人的才幹來授官,讓百官各稱其職:賞罰無私;敢直言諫諍。
開元四年閏十二月到八年正月,明皇在宋璟和蘇瀕等人的幫助下,繼續撥亂反正,目的是振興唐朝。
突厥默啜可汗自從武則天當皇帝以後,經常侵犯中原,使得曆代皇帝寢食難安,多次征伐都未能有效。後來郝靈荃偶然得到默啜的腦袋,自以為功高蓋世,肯定會升做大官。不料宋璟怕明皇好武功,邊將邀功請賞,所以故意不給他過高的獎勵,事情過了很長時間才提升他做郎將,官職很低,郝靈荃氣得痛哭而死。這就是姚崇向明皇建議的第二件大事:不求邊功。
唐初規定:六品以下的官員,都由尚書省建議任命。從開元四年開始,明皇下令:員外郎、侍禦史、起居郎、補闕、拾遺、監察禦史等重要官員,都由他親自任免,不經過尚書省。
開元五年正月,由於陝西歉收,為了減輕百姓負擔,明皇率領百官到洛陽去。經過崤穀,由於道路狹隘,沒有加寬,明皇想要罷河南尹和知頓使的官。宋璟勸阻說:“陛下剛剛出巡,因為道隘就懲罰兩名官員,我怕將來官吏某種原因們會因此而煩擾百姓,百姓承受不了。”明皇馬上傳令釋放他倆。宋璟又阻止說:“陛下把他倆抓起來,我求情以後就放他倆,是我代替陛下受恩;不如等到朝堂以後再赦免他們。”明皇聽從了。
貞觀年間曾規定:中書省、門下省的長官和三品以上官人官奏事,一定叫諫官、史官參加,有失誤隨時糾正,有善惡馬上記下,其他官員都在正殿奏事;禦史彈劾百官,專門戴執法帽,當著皇帝麵讀彈劾文。如此做,能夠保證大臣不能控製皇帝,小官不能獻媚皇帝和大臣。高宗時,許敬宗、李義府這兩個奸相用事,憑私人感情濫用權力,奏事的官員要等其他朝臣退班,皇帝左右都退出以後,才秘密上奏,殿中侍禦史和值日官站在遠處,根本聽不見什麼;諫官、史官們都隨其他官員退出,退班後的事情,他們就不再參加了。到了武則天時,她用嚴刑峻法控製百官,諫官、禦史可以根據傳聞來上奏,從禦史大夫到監察禦史都可以相互彈劾、相互陷害,就更沒有什麼製度了。宋璟擔任宰相以後,建議明皇恢複貞觀時的好製度,因此明皇在開元五年九月下令:“今後除非確實需要保密的事,其他事情都當著百官的麵上奏,史官照貞觀時的規定辦。”開元六年正月,根據宋璟、蘇顳的建議明皇下令禁用惡錢。原來,621年開始鑄“開元通寶”銅錢。以後有人偷鑄。660年,因為惡錢多,政府出錢收買,用一個合格的錢買五個惡錢。但是很多人不賣,把惡錢藏起來開禁。 666年以後,偷鑄惡錢越來越多,甚至有用船在江裏偷鑄的。高宗命令收惡錢,但是製止不了。武則天時,規定隻要不是有銅目的和鐵錫銅液鑄的錢,都可以用。因此惡錢更多了,偷鑄蜂起,官府不能禁止。712年以後,兩京使用的惡錢,規定隻有重二銖四分以上的銅錢準許通用。收買民間的惡錢,熔化重鑄善錢。結果京城騷亂,買賣幾乎都停止了。在宋璟、蘇的建議下,明皇下令從國庫拿出二萬錢,放到南、北市場,用平價買百姓不賣而官府又能用的貨物,並預支兩京官吏俸祿錢,以便善錢能夠在民間流行。當時,因為禁惡錢不但有利於國家和百姓,而且利於製裁貪官汙吏、土豪劣紳和奸商,所以遇到了他們的拚命反抗。開元七年二月,明皇又下令從國庫和各州縣拿出十萬石穀子賣掉,以收買民間惡錢,並把收買的惡錢送交國庫銷毀。然而惡錢仍然禁止不了。因此,開元八年正月,宋璟和蘇頲議嚴禁惡錢。因為長江、淮河流域地區惡錢流行很嚴重,宋璟派監察禦史肖隱之到那裏去禁惡錢。由於肖隱之嚴重煩擾,使得官吏、百姓怨聲載道,明皇不得不把肖隱之降職。開元七年四月,王皇後的父親王仁皎死了,他的兒子王守一請求築五丈二尺高的墳,明皇答應了。宋璟和蘇堅決勸阻,說:“作為皇後的父親,想要建築高墳,那是很容易的,我們所以一再勸阻,是為皇後著想,想要讓她在百官和百姓中有一個好形象。今天做的事情,會永遠留傳下去,讓後人效法,這不能不慎重啊!”明皇高興地說:“我經常想嚴格要求自己,做百官、百姓的好榜樣,哪裏敢袒護自己的妻子兒女!而你們的話,並非一般人所能說出。你們能夠堅守禮節、成全我的美事,而且給後人做好樣子,的確合我的心意! ”明皇還獎勵宋璟、蘇頲四百匹絲織品。李隆基以太宗為治政楷模,廣開言路,虛懷納諫,頗有盛世明君之風。
“治世”的實現,上頭要靠宰相的輔佐,下依賴於發揮地方官的作用。唐初以來,地方建置大略如此:州設刺史,隻是天寶年間,一度改州為郡,改刺史為太守。州下有縣,置縣令。此外,還有都督,每一都督掌管數州軍事。唐太宗曾強調:“治人之本,莫如刺史最重”;“縣令甚是親民要職。”還說都督、刺史“實治亂所係,尤須得人。”重視地方吏治,構成了“貞觀之治”的內容之一。至於開元時期,唐玄宗也是以貞觀吏治為榜樣,認為“諸刺史縣令,與朕共治,情寄尤切。”公元 713年七月,誅滅太平公主不久,為了穩定地方統治秩序,派遣益州長史畢構等六人宣撫十道,同時規定:今後,都督、刺史赴任前,都要“麵辭朕當親與疇谘,用觀方略。”可見,唐玄宗是很重視地方政治策略的研討。同年十二月底,重申:“都督、刺史、都護每欲赴任,皆引麵辭旋,側門取候進止。”側門,是指東內左右側門。罷朝之後,六品以上臣僚包括刺史、諫官等如有“麵奏”,則由側門進出,史稱“側門論事”。通過這種方式,向地方官作指示。
在唐玄宗的重視下,地方吏治得到顯著的改善,湧現出一批卓有成效的良吏。如,“畢構為益州長史兼按察使,多所舉正,風俗一變。”玄宗特地降璽書表揚:“卿孤潔獨行,有古人之風。自臨蜀川,弊論頓易。”又比如韋恒,“開元初為碭山令,政策寬鬆,人吏受之。”又如汴州刺史和河南采訪使倪若水,“政尚清靜,人吏安之。”他特別重視教育,“增繕孔子廟堂及州縣學舍,勵勸生徒,儒教甚盛,河、汴間不斷的稱讚。”玄宗手詔表揚他“達識周材,義方敬直,故輟綱墨守成規之重,委以方麵之權。”又如宋慶禮,曆任貝州刺史、營州都督等職,“為政清嚴,而勤於聽理,所到過的地方之處,人吏不敢犯。”這些例子反映開元吏治的顯著成就。“玄宗從開始即位,勵精政事,常自選太守縣令,告戒以言,而良吏布州縣,民獲安樂。”
為了進一步發揮地方官的作用,貫徹“任賢用能”的原則,唐玄宗還采取了地方官與京官間互相交流的辦法。
雖然唐太宗、武則天和一些有識之士像陳子昂、劉知幾等,都反複強調過地方官的重要性,然事實上“重內官,輕外職”的傾向總是或多或少地存在著,而且唐中宗、睿宗時期特別突出。唐玄宗想要扭轉這種不合理的官員流向,采取了交換內外官的辦法。公元 714年正月,製曰:“當於京官內簡宏才通識堪致理興化者,量授都督、刺史等官。在外藩頻有升進狀者,按著他的身世授予京官。使出嚐均,永為常式。”這裏包括“出”與“入”,一方麵選拔京宮中有才識者擔任都督、刺史,另一方麵都督、刺史中政績優異者到京城做官。一般而言“入”者是樂意的,“出”者則未必都是痛快的。史稱“上雖欲重都督、刺史,選京官才望者為之,然當時士大夫猶輕外任。”比如,公元 716年二月,揚州采訪使班景情調任京官大理卿,經過大梁,汴州刺史倪若水告別後,遙望班景倩一行西去,風塵滾滾,心裏不可名狀,對手下官屬說:“班生此行,何異登仙! ”“入”者被看作“登仙”,“出”者又算是什麼呢?顯然,這話反映了士大夫“看不起外任”的傾向。
所以,公元 718年,唐玄宗又一次頒布敕令,強調“刺史兼於京官中簡擇,曆任有善政者補署。”過了兩年,又下詔書曰:“自今以後,諸司清望官闕,先於牧守內精擇。都督、刺吏等重要的人,兼向京官簡授。這個台郎下隊改,也是於縣令中通取。即宜銓擇,以副聯懷。”公元 724年六月,唐玄宗在《重牧宰資望敕》中重申:“朕欲妙擇牧宰,以崇風化;亦欲重其資望,以勵衣冠。從今以後,三省侍郎有闕,先求曾任刺史者;郎官闕,先求曾任縣令者。”這些敕令,證明玄宗堅持“任賢用能”的原則,實施地方官與京官交流的決心是很大的。但是,這也正好說明,要真正做到“出入嚐均,永為常式”,確實是很不容易的,反複強調也不一定奏效。原因不是個人,而是製度。要知道在大一統的封建帝國,君主專製主義政治體製必然是重上而輕下,重內而輕外,開元時期也是這樣。何況,權貴之家往往為自己的子弟謀求京職,不願外出地方官,而外任刺史或者出任外官則經常被當作一種貶職和懲罰的手段,這樣就加深了士大夫“輕外任”的傾向。
雖然唐玄宗在體製上不可能作根本性的改變,但是畢竟為內外官“出入嚐均”做了一些事。在玄宗的倡導下,不少京官經過選擇,紛紛出任地方官。讓他們獨擋一方,施展才智,地方吏治會有很大的改進。例如,倪若水以前是中書舍人、尚書右丞。開元初,奉命為汴州刺吏兼河南采訪使。盡管他本人也有“輕外任”的看法,但作為一個有才識之士,治理地方,成績優異。又如李漩,隆基為太子時曾任東官僚屬,開元初授潤、虢、潞等州刺史,“所曆都以誠信待物,稱為良吏。”又比如,公元 724年六月,山東旱災,“朝以選朝臣為刺史,目的是為了撫慰貧民。”玄宗下製強調:“長吏或不稱,蒼生或不寧,深思循良,以喬過弊,仍重諸侯之選,所以自朝廷始之。”於是,以黃門侍郎王丘、中書侍郎崔沔、禮部侍郎韓休等五人做山東諸州刺史。公元 725年,“玄宗令宰臣擇刺史之任,必在得人”,結果吏部侍郎許景先被選上,出為虢州刺史。以上事實說明,唐玄宗“重諸侯之選”,從京宮中選擇刺史,目的是加強地方吏治。
明皇以前的皇帝,不在意地方官的選用。就像中宗朝宰相韋嗣立指出的:“刺史、縣令,是治理百姓最重要的官吏,但是近年以來,卻不挑剔。京官犯罪或者聲望不好的,才派出去當刺史;年老幹不了多少事情的,才委派縣令。這種風氣已經很長時間了,上下都知道。這樣治民,怎能治好呢?”而明皇卻充分認識到了地方官的重要性。他說:“郡縣是國家的根本,刺吏、縣令是執政的根基。我經常注意這些官員,因為他們和其他官吏不同。 ”“我挑選好的刺史和縣令則為了更好地管理百姓。”“愛惜百姓,關心他們的痛苦,就要依靠刺史、縣令。應該和他們一同治理天下。”“發揚風化,靠的是刺史、縣令。應該挑選合適的人,和他們一起治理百姓。”安撫百姓,靠的是縣令。總之,明皇認為郡縣是國家的基礎,刺史、縣令是治理百姓的主要官吏。
縣是地方吏治的根本。因為縣令人數眾多,自然難以全總考核。唐太宗隻是親“簡擇”刺史,至於縣令則由五品以上的京官各推選一人。而就唐玄宗親自考核縣令來說,其重視的程度都遠遠超過了曾祖父。
公元 713年十月初,“引見京畿縣令,戒以歲饑惠養黎元之意。 ”京縣包含長安、萬年、河南、洛陽、太原、晉陽六縣。畿縣指京兆;河南、太原所管各縣。唐玄宗當皇帝不久,特地接見京畿縣令,表明了對地方吏治與社會安定的重視。但是,長期以來,弊病非常多,地方官中濫竽充數者不少。公元 715年,有人提議“精簡”刺史縣令,玄宗命召尚書省官討論。姚崇認為,“天下三百餘州,縣多數倍,安得刺史縣令皆稱其職乎!”玄宗接受了這種建議,停止討論“精簡”問題。人數眾多,難以嚴格挑選,不可能都稱職,這也是不爭的事實。但是,按照姚崇的意見辦,停止“精簡”,勢必助長了濫舉的歪風斜氣。因此,公元 716年,居然出現了“今歲吏部選敘大濫,縣令非才,全不簡擇”的狀況。四月,“有人密奏上”,秘密地向皇帝報告“全不簡擇”的情況。這裏,所謂“有人”,是否有去年提議“精簡”的人,誰也不知道。用“密奏”的方式,明顯是要躲過宰相姚崇及尚書省官,防止再次不了了之。此事引起了唐玄宗的重視。新授縣令入殿拜謝那天,唐玄宗在宣政殿親自主持考試,“問安人策一道”。試者二百餘人,其中竟“有”即交白卷的,不入第的二十餘人還舊官,四十五人放回去習讀。唯獨鄄城令韋濟,詞理第一,封為醴泉令。鄄城屬濮州,醴泉離京師近,自緊縣擢為次赤縣,是升職了。隻人說,“濟至醴泉,以簡易為政,人用稱之。”唐玄宗不僅對考試不入第者作了懲罰,而且還追究吏部“選餘大濫”的失職之罪。同年五月,吏部侍郎盧從願“以注擬非才,左遼豫州刺史。”吏部侍郎李朝隱“以授縣令非其人,出為滑州刺史,”像這樣的處理,在唐朝曆史上是非常少見的,說明唐玄宗求治心切,決心整頓吏治,以保障“任賢用能”方針的實施。
當然,由皇帝親自考核縣令,是不可能常常進行的,終開元之世,就這一次而已。縣令還是通過推舉出來的,報吏部核準公元 721年四月,敕曰:“京官五品以上,外官刺史、指京兆府、河南府、河中府、太原府等上佐,各推舉縣令一人,看他的政善惡,為舉者賞罰。”這裏的“懲罰的獎賞”規定,明顯是為了防止出現“選敘大濫”、“縣令非其人”的狀況在此出現。
總之,從中央宰輔到地方官吏,唐玄宗都加以認認真真地選拔,朝廷裏,選用群官,必選其精當;地方上,簡擇良吏,不是人才不用。當時有人稱讚玄宗“任賢用能,非臣等所及。”這是有曆史根據的,唐玄宗之所以贏得“開元之治”,原因之一就在於他善於“任賢用能。”自從唐太宗開創“貞觀之治”的成績之後,他虛心納諫的作風,對唐代影響非常深刻,能否納諫,成為檢驗君主是否賢明的標準。玄宗也學習唐太宗的作風,即位後就下敕:“求直諫,廢不急之務。”
在通常情況下,在艱難困苦之中,容易聽取別人的不同意見。勝利了,不一定都能如此。唐玄宗的可稱讚之處在於:打敗公主集團後,親自理政,依然堅持求諫與納諫。姚崇的“十事要說”有一條納諫諍的建議,說:“臣請凡在臣子,皆得觸龍鱗,犯忌諱,可以嗎?”玄宗答道:“朕非唯能容之,亦能行之。”這裏看到了貞觀諫諍的深刻影響。
龍,是封建皇權的象征;碰到龍鱗,也就是責備皇帝。如果君主容不得與己不同意見,那麼臣下誰又怎麼敢觸犯龍鱗呢?唐太宗曾公開號召臣僚們“不要怕責備皇帝”,唐玄宗也是照此實施的。這種雄豪的氣度正是每個傑出的政治家的素質所在。
當真,唐玄宗不僅“容之”,而且“行之”。過了兩個多月,也就是 714年正月,“製求直諫昌言、弘益理政者。”這是通過製令的方法,號召屬下臣僚和士庶都積極地提出各種建議。之後的二十多年尤其是前十年,出現了盛唐曆史上諫諍盛行的第二次高潮。上書封事,上書切諫和陳時政者非常之多,其中不光有宰相等中央臣僚,有刺史等地方官屬,有親王貴戚,還有平民百姓、文人學者、方會隱士等等。
貞觀時,中書門下和三品官上朝奏事,肯定派遣諫官、史官跟著,“有失則改正,美惡必記錄下來”,百官對仗奏事,禦史服法冠監奏,當麵彈劾,“大臣不得專君,而小臣不得為讒慝”。這就是唐太宗定下的製度。宋璟作宰相,決心恢複貞觀的政策,玄宗也十分讚同和支持。於是公元 717年九月,下令規定:“自今事非的須秘密者,皆令對仗奏聞,史官自依故事”。這就從製度上保證諫官、禦史得以從容發表建議,史官則據實上書皇帝。
開元初期,唐玄宗基本上是能接受忠諫的。如先天二年正月十五日,玄宗剛即位時間不久,為慶祝和粉飾太平,下令開皇城門,燃燈千百,賜天下大醣,並奏樂歌舞,連續一個多月。玄宗與皇後夜以繼日,登城門樓觀看。左拾遺嚴挺之上書進諫曰;“今乃損萬人之力,營百戲之資,非所以光美風化也。”玄宗采納了這一正確意見,並下敕表彰嚴挺之的“忠直”,給予“厚賞”。
715年,由於台省郎官過多,有些官員又不稱職,尚書左丞韋玢奏請罷免一批,改授他官。結果韋玢遭到郎官的攻擊,在淘汰郎官的同時也被出任外官刺史,宰相準備任命他為冀州刺史,但玄宗下敕改為小州。姚崇認為如此處理不太妥當,進諫說:“台郎寬怠及不稱職,玢請沙汰,乃是奉公。台郎甫爾改官,玢也就是貶黜於外,議者都說郎官謗傷;臣恐後來左右丞指以為戒,則省事何從而舉矣!伏望聖慈詳察,使當官者無所疑懼。”玄宗乃授韋玢做冀州刺史。
玄宗曾令宦官到江南捕捉、等水禽,目的是供宮殿園池之玩。遠自江、嶺、水陸傳送,沿途很麻煩。汴州刺史倪若水上表切諫,認為這樣做妨害農作,“道路觀者,豈不以陛下賤人貴鳥也!”語氣很尖銳,就像指責。玄宗還是聽取了,把禽鳥統統放掉,賜給倪若水帛四十段,表彰其“骨鯁忠烈,遇事無隱。”不過,在“手詔”中說:“朕先使人取少雜鳥,其使不明白我的意思,采鳥稍多。”這是在為自己辯護,把責任推到宦官身上。沒過多長時間,又發生了一件事。依據胡人的建議,玄宗派人到海南和師子男,尋求珍寶、靈藥和醫媼。監察禦史楊範臣勸諫,說:“此特胡人眩惑求媚,無益聖德,唯恐非陛下之意,願熟思之。”實際上,下令派人前往的,不是別人,完全是“陛下”的意思。所以,玄宗無法再辯解了,“遽自引咎,慰諭而罷之。”一個位居九五之尊的帝王能夠“引咎”自責,知錯就改,還是難能可貴的!太常卿薑皎是玄宗藩王時的老朋友,參與密謀誅太平公主,立有大功,“由是寵遇群臣莫及,常出入臥內,與後妃連榻宴飲,賞賜了很多東西。”薑皎與唐宗室、朝中達官還有連姻。其弟薑晦,也因為薑皎的關係連累遷史部侍郎。宋璟上言薑皎兄弟“權寵太盛,非所以安之”。玄宗就在開元五年七月,降薑晦為宗正卿,薑皎卻“放歸田園”,隻給了個散官的稱號。
有一次,玄宗在宮中複道中散步,通過隔牆看見衛士將吃剩的飯菜隨意丟掉了。玄宗大怒,就想將衛士處死。衛士糟蹋糧食固然不該,但處以死罪未免小題大作了。然而當時左右都不敢說話,惟玄宗胞兄寧王憲從容諫曰:“陛下從複道中偷看過失而殺之,臣恐怕人人不自安。而且陛下惡棄餘良於地者,為食可以養人也;今以餘食殺人,無乃失其本乎?”玄宗省悟,起身道:“若非兄長,幾至濫刑。”遂下令釋衛士。這表明玄宗對正確的意見是能加以接受的。
公元 719年,玄宗因岐山令王仁琛是藩邸老官吏,為照顧自己的舊臣,特降墨敕令授五品官,宰相宋璟不讚同,奏意:“故舊恩私,則有大例,除官資曆,非無公道,仁琛緣舊恩,已獲優改,現在如果再蒙超獎,遂於諸人不類;又是後族,須杜輿論。乞下吏部檢勘,敬無負犯,於格應留,請依資稍優注擬。”玄宗聽從了宋璟的意見,按照製度交吏部照章辦理。
貞觀進諫有一條準則,叫做“虛己納下”。作為封建帝王,要容納卑臣意見必須有虛心求教的態度。如果藐視一切,動不動訓人,誰還敢講話呢?唐玄宗雖然不是時時處處都能虛己納下,但最起碼開元前期很尊敬大臣的。史稱“玄宗初即位,體貌大臣,賓禮故老,特別注意於姚崇、宋璟,引見便殿,皆為之興,去則臨軒之前。其他宰臣,優寵趕不上。”便殿即紫宕殿,在正殿的後麵,姚、宋每進見,玄宗就從禦座上站起來,表示尊敬。姚、宋離開時,又臨軒以遂。這種禮遇反映了玄宗虛己納下的心理。宋代範祖禹就這件事評曰:“開元之初,明皇勵精政治,優禮故老,姚、宋是師。”
唐玄宗為什麼會這麼“優禮故老”呢?原因很簡單。開元之初,玄宗不過二十九歲。雖然經曆了六月政變以來的複雜鬥爭,頗諳策略手段,但對如何治理好天下,還是沒有經驗。而姚崇已六十四歲,宋璟也有五十一歲,他倆早在武則天時期就表現出傑出的政治才華,再經唐中宗、睿宗兩朝,積極吹噓“依貞觀故事”。
“玄宗初即位,親訪理道”,自然聽得進姚、宋的各種意見。“每事訪於元之,元之立即答應,同僚唯諾而已,所以上專委任之。元之請抑權幸,受爵賞,納諫淨,卻貢獻,不和群臣褻狎;上麵全部接納。 ”715年,玄宗以前和盧懷慎說:“朕以天下事委姚崇。”充分的表明對姚崇是何等的器重!至於宋璟,後來以“論得失”出名,敢於講話,包括武則天都是“內不能容,而憚其公正。”唐玄宗對他那副“敢犯顏直諫”的行為,“甚敬憚之,雖不合意,也委屈從之。”宋璟還“顧天子方少”,時常“危言切議”。像這樣在青年皇帝麵前擺起老資格來,卻是很少見的。正如宋代史臣所評論:“宋璟剛正義過於崇,玄宗所尊敬的,常屈意接納。 ”
隻要是善納諫諍的帝王,從認識論的角度來看,往往都勇於自我覺悟,敢於承認與改正錯誤。唐玄宗也是這樣。公元 714年八月,他接受民間輿論的批評,深知“求聲色”的錯誤,在詔令中說:“見不賢,反省不如自己。”這種知錯自省的精神,正是唐玄宗尊賢納下、虛心求教的思想根本。公元 716年,倪若水批評宦官獵捕禽鳥,玄宗就用“手詔”的方式作了自我批評。楊範臣批評求靈藥等,玄宗便引咎自責,在臣下麵前公開檢點自己的不對。公元 719年,宋璟等批評築高墳不合禮式,玄宗虛心接受,表示“每事常欲正身”,嚴格以身作責。
以上事實,從各個側麵反映了開元諫諍的大體情況。唐玄宗如唐太宗那樣“從諫如流”,“虛懷納誨”的事跡還是很受人關注的。就“容納”諫諍來說,唐朝李德裕把“太宗、玄宗”相提並論,是很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