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6章 濟世圖強功過俱在(2)(3 / 3)

然而,曾國藩由於種種條件的限製,他並不了解沿海戰事節節敗退、當事者糜爛不堪的真實情況,而且除了”官兵退縮不前“和”將不知兵,兵不用命“的原因外,他還把失敗之咎主要歸之於漢奸。漢奸助敵為虐,固然可惡,但對那些屈膝投降如琦善、奕山之流的滿族大員,棄城不戰如餘步雲之類的將領,以及屍位素餐如牛鑒之類的官僚,曾國藩卻不曾有一語譴責,或許是他有難言之隱,或許他就根本上被他們謊稱的”勝利“或冠冕堂皇的”理由“所迷惑。至於對外”夷“的凶狠麵目和侵略本質,以及外國侵略對中國的深刻影響,他更是未能超越時代而有絲毫的認識。尤其迂腐的,他竟然將喪地賠款的《南京條約》的簽訂,稱為”撫局已定“,可”安民而息兵“.他在”天國聖朝“的光圈的籠罩下,根本無視侵略者的實力,他根本看不到朝廷的腐敗和失敗的必然。認為”天不降災,聖人在上“.他沒有因戰爭的慘敗而引發民族危機感,甚至對敵人存有”永不犯邊“的幻夢,而把清朝廷的屈辱稱為”以大事小,樂天之道“.這與魯迅後來刻畫的阿Q式的精神勝利法毫無二致。曾國藩這種思想落後於形勢的狀況,是清廷長期閉關鎖國、使國人對歐美的蓬勃發展一無所知、如同盲人的結果,是中國封建統治者和士大夫自漢唐以來對周邊國家和民族鄙視、蔑視的傳統心理的反映。曾國藩的傳統文化心理,在第一次鴉片戰爭中表露得相當充分,西方文化在他心頭上的衝突還不大。

第二次鴉片戰爭,對他來說,情況就大不相同了。他在這段期間已是幾十萬湘軍的統帥,清廷的各種文報他能及時讀到;對於外國侵略者在中國的某些行徑,他親聞親睹,尤其是他已直接與”夷人“打過許多交道。因此他對於《南京條約》後英、法、美、俄的步步侵逼,鹹豐七年(1858)十一月的廣州失守,鹹豐八年六月《天津條約》的簽訂,尤其是鹹豐十年八月英法聯軍侵占北京、火燒圓明園、鹹豐帝逃往熱河等一連串的石破天驚般的大事,他知道得相當詳盡,思想震動極大。

雖然,從第一次鴉片戰爭到第二次鴉片戰爭的二十來年間,曾國藩對外國侵略者的認識已逐漸的深化,但是,他仍然以儒家的文化心理看待侵略者。同治元年五月初七日他寫在日記上的一段話,可說是他對待外國侵略者的綱領性見解:

眉生言及夷務,餘以欲製夷人,不宜在關稅之多寡、禮節之恭倨上著眼。即內地民人處處媚夷、豔夷而鄙華,借夷而壓華,雖極可惡,而遠識者尚不宜在此等處著眼。吾輩著眼之地,前乎此者,洋人十年八月入京,不傷毀我宗廟社稷。目下在上海、寧波等處助我攻剿發匪,二者皆有德於我。我中國不宜忘其大者而怨其小者。欲求自強之道,總以修政事、求賢才為急務,以學作炮彈、學造輪舟等具為下手工夫。但使彼之所長,我皆有之,順則德有其具,逆則報怨亦有其具。若在我者,挾持無具,則曲固罪也,直亦罪也,怨之罪也,德之亦罪也。內地之民,人人媚夷,吾固無能製之,人人仇夷,吾亦不能用之也。

這段話,有如下幾個要點:(一)以保存、鞏固清廷的統治為最高利益。認為侵略者沒有推翻清朝的統治(”不傷毀我宗廟社稷“),是德;助剿太平軍,是德。這就為以清廷為代表的中國封建地主與外國侵略者相互勾結,提供了理論根據。(二)隻要能保存和鞏固清廷的統治,由雙方議定關稅則改為侵略者直接管理中國關稅,喪失國家的主權,他認為無關緊要,不是”著眼“處;隻要能保存和鞏固清廷的統治,他認為崇洋媚外,”借夷壓華“的社會風氣,也不是”著眼“處。一句話,國家利益可以不顧、民族氣節可以丟失。(三)除了修政事、求賢才外,把製炮造船提到”自強之道“的高度。認為有了炮和船,對外,在與外國人和順時可以借此”報德“,與外國人不和時可以借此”報怨“;對內,可以借此掃清”媚夷“之風,或利用人民的”仇夷“情緒和手中的炮和船以”製夷人“.--這就是曾國藩的所謂”勤遠略“的具體化

曾國藩畢竟是一個受理學薰染很深的人,對待侵略者還大講什麼”信義“.鹹豐十一年,他說:”西洋通商各國,但以信義自處,一時當可相安“,這當然是一種幻想。但是,侵略者的肆行無忌,並沒有使他破除這種幻想。

《論語》隻說”與朋友交而不信乎“,曾國藩卻大說與侵略者交要講信義,要謙退,要”無防範之方“,這豈不是與虎謀皮嗎?所以,曾國藩的”禦外侮“,帶有明顯的迂腐成分,在實踐中不能不敗下陣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