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歌曲詞曲創作的署名全是自己的名字意味著什麼?意味著所有歌曲都是自己原創。從這一點上來說,並不能看出任何不妥,反倒是自己賺了。
可換一個角度,聯係起‘Brilliant公司歌手原創歌曲版權歸個人所有,公司僅為其創造一個展現自我的平台,概不負責’這一條來說,這個情況幾乎便能置季珩於死地。
在經專業人士鑒定後,莫亦珣的專輯歌曲定然是原創,那麼反之抄襲者便是他季珩。如若隻是部分,季珩的抄襲還並不成立,但隻要其他幾首歌曲的創作人跳出來做證明,那麼自己的罪便是釘死了。
反觀Brilliant公司明文規定的條例,完全撇清了關係,就算莫亦珣要追究,傷害也波及不到Brilliant公司,由他完全承擔了。另外,其餘幾首歌曲是Brilliant公司內部的,那麼膽敢被追究起來他敢反咬Brilliant公司,邵謙寧就有權要其餘幾首歌曲的創作人出場證明,徹底滅了他。這麼一來,他完全被Brilliant公司吃得死死的,不認也得認。
有這樣完美掌控替罪羊的把柄在手,穩操勝算的邵謙寧怎麼會不敢放寬心地‘孤注一擲’呢?
這麼看來,季珩雖然無法在莫亦珣和邵謙寧在這場所謂的背水一戰中評選出所謂的勝者,但有一點可以肯定——他是唯一無辜地被牽連進來,而又真正要承擔起一切重罪的敗者。
兩人的對決其實並不是先前季珩所料想的,處於對立的兩麵,而是連帶自己在內造成的三足鼎立的局麵。隻不過不同於尋常的合縱連橫,反倒是二強相爭,泄憤於一弱。
麵對這種被算計得無路可走的情況,他隻能束手就擒,聽從發落。
隻是就算整個局上上下下已經被他琢磨透了,他還是有一點想不通,那便是莫亦珣的目的。
為名利,不是。為事業,不是。為炒作,不是……那麼便隻剩下一點,為情感,為了守護自己與他已經微薄極致的關係。
這是唯一能夠解釋的理由,同時也是最令他無法理解的理由。
畢竟,莫亦珣既然故意把自己的軟肋暴露在邵謙寧的眼皮子底下,那麼定然不會算不到對方要利用這軟肋,要利用他季珩來打擊莫亦珣。既然當時便算到了如今這樣的局麵,那麼如此殘酷地用抄襲反擊,並以此毀滅他奉若珍寶的事業,迫使他墜至人生的低穀。
就算挽救,就算追回,在這個時刻,莫亦珣能做的頂多是不在全世界的人指責自己抄襲的時候,出麵承認,火上澆油罷了,可這又算哪門子的愛情,哪門子的深情呢?
毀掉自己,自己就隻能像菟絲子一樣永遠依附他,永遠依賴他了麼……季珩被自己陰暗鬼畜的想法嚇了一跳。
……果然這是捅腎小能手邵謙寧的屬性才對!黑化什麼的一點都不合適莫亦珣啊喂!
季珩在心底拚命地吐槽,想讓自己笑出來。可吐槽了大半天,他卻悲哀地發現此刻的自己甚至連強顏歡笑嘴角上揚都做不到,隻留有一種苦澀的感覺從心髒最柔軟的角落裏滑出,積成一小窪一小窪深淺不一的空槽。
莫亦珣。
季珩默念著這個名字。
我已經很努力去嚐試了,可是我是真的不相信你愛我的方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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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季珩裝文藝青年四五十度角仰望天空各種悲傷逆流成河憂傷順流成海完畢,在街上溜了幾圈準備回家後,在距離他出租屋那扇小門前方圓一平米內,所有的空間都被那種叫做娛記的恐怖存在霸占得分毫不剩。
雖然季珩已經預料到這種情況的發生了,不過對方的敏捷迅速以及小強精神還是出乎了他的意料,尤其是當他在樓下就能聽到對方同行間就莫亦珣抄襲平反以及真抄襲者印象展開話題,進行的一係列侃侃而談後,他就知道先前自己所有的推導都成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