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7章 幹部十不準(1 / 1)

一天晚上,夜已經很深了。焦裕祿正在燈下看文件,屋門“吱扭”開了——原來是大兒子國慶回來了。

“你到哪兒去啦?”“看戲了。戲真好!”國慶仰著喜悅的小臉回答。

“誰給你買的票?”焦裕祿懷疑地問。

“沒買票。”國慶帶著自豪的口氣回答。

“沒買票,怎麼進去的?”焦裕祿進一步追問。

國慶回答:“我說焦書記是俺爸爸,檢票的叔叔就讓我進去了。”

焦裕祿聽了心裏一沉,他想:這麼小的孩子,就利用家長的名聲,搞特殊,這樣發展下去不行。於是,就嚴肅地說:“國慶,你看戲不買票對嗎?,”

國慶答:“我是小孩,沒人提意見。”

“照你這麼說,年齡小,就可占公家的便宜嗎?你可知道,小時候養成貪小便宜的習慣,長大了,就會貪大便宜,這是很危險的呀!”焦裕祿瞅了瞅國慶的臉,又說,“演員叔叔唱戲是種很辛苦的勞動。看‘白戲’就是一種剝削行為。”國慶已感到自己不對,一頭鑽進被窩裏再也不吭了。

第二天,國慶拿著爸爸給他的兩角錢,送給那位檢票員,說:“叔叔,我看‘白戲’錯了,以後再也不這樣做啦!”

有一天,焦裕祿要去看戲,就到劇場門口排隊買票。站在他後邊的一位同誌驚奇地問:“焦書記,你怎麼也排隊買票啊?”焦裕祿反問道:“怎麼?縣委書記就不應該排隊買票嗎?”輪到焦裕祿買票時,售票員沒有發現是他,順手給了一張二十七排的焦裕祿拿著自己買的票走進劇場,對號人了座。

一會兒,劇場負責人發現焦裕祿坐在那麼靠後的位置上,又吃驚又抱歉,拉著他的手說:“焦書記,請到前邊坐!”焦裕祿和藹地答道:“謝謝你,我買的就是這排的票。群眾輕易不進縣城,看戲的機會少,前邊的位置應該讓他們坐。”劇場負責人說:“前邊給縣委領導留的有座位呀!這是多年的老規矩啦!”他邊說邊拉。

其實,焦裕祿早就從群眾的反映裏知道了這個“老規矩”是怎麼興起來的:有一位縣委的主要領導人很愛看戲,不但不買票,還讓劇院留著好座,並且總是帶著孩子、老婆、親戚、朋友,一去一大群,常常把第三排塞得滿滿的。時間長了,群眾就把這一排稱為“老三排”,把這位領導稱為“老三排排長”。焦裕祿認為這種特殊化作風卜分脫離群眾,損害黨群關係,就以實際行動加以破除。所以,不管那位同誌怎麼拉他,他不僅一動也不動,並且還教育那個劇場負責人,說:“過去個別人興的‘老規矩’不合理,應當破除。我們不能為了遷就某些人的壞作風而放棄原則,要處處多為群眾著想。”那位同誌雖然受了批評,但對焦裕祿非常敬佩。

第二天。縣委的打字員從戲院裏跑出來,看見焦裕祿,高興地說:“焦書記,看戲嗎?我到裏邊給你買好票。”焦裕祿看著她買到的六排正中間的票,笑著問道:“你認識售票員嗎?”打字員說:“不太熟,可他知道我是縣委的。”焦裕祿笑著說:“來!我拿兩角錢,你在外邊窗口排隊買一張,別讓認出你來,看看他給幾排的。”結果,用同樣的票價買了張三十排的邊號。焦裕祿麵對這兩張戲票,在想:上邊有人當“老三排排長”,下邊就有人“走後門”。這個問題不解決,我們的縣委怎能做到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呢?

為了糾正從看戲上反映出來的不正之風,焦裕祿嚴格要求自己,以國慶看“白戲”為例,在縣委會和縣直機關幹部會上,多次檢查自己對子女教育不夠。後來,縣委又根據他的提議,針對當時的一些不良傾向,專門起草了一個《幹部十不準》的文件,規定任何幹部不準用國家的或集體的糧款或其他物資大吃大喝,請客送禮;不準參加或帶頭搞封建迷信活動;不準賭博;不準用公款組織晚會;不準送戲票,誰看戲,誰買票;不準到商業部門要特殊照顧;不準大辦喜事,揮霍浪費……

這個《幹部十不準》是一份既平常又不平常的文件。文件所規定的每一條,都是每個革命幹部時刻應該想到的、做到的起碼準則;同時,每一條都閃耀著共產主義的思想光輝,都是對特權思想的有力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