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十九章(3 / 3)

三、實驗設計的一般要求

實驗設計是指控製實驗條件和安排實驗程序的計劃。其目的在於找出實驗條件與實驗結果之間的關係,作出正確的結論,來檢驗假設。在實驗設計時,需要明確實驗的目的,要回答什麼問題,檢驗什麼假設,自變量和因變量分別是什麼,什麼是影響實驗效應的非實驗條件,選用什麼儀器和材料,怎樣分配和合理安排被試以及實驗結果應該如何處理等等。總之,實驗設計要求以最小的人力和物力消耗,獲得最多和最有效的實驗數據,很好地達到實驗目的。

1.確定自變量和因變量。在一個實驗中,能夠影響實驗結果的刺激變量有許多,其中被選作當前實驗研究的刺激變量,稱為自變量或實驗變量。由刺激變量引起的反應變量是隨自變量變化而變化的,故反應變量稱為因變量。

每個實驗都有其特殊的自變量。在實驗設計時,要確定和選擇足以引起和改變實驗所需要研究的那種心理現象的刺激變量作為自變量。自變量有的是單刺激,有的是複合刺激;有量的變化,也有質的不同。同樣,在實驗設計時,必須確定十分明確而具體的因變量,因為它是作為反應的指標或度量。在確定因變量時,必須以實驗目的為依據,要考慮到這些指標、度量能否代表因變量,以及將來分析自變量與因變量的關係是否有可能。

2.控製無關變量。在實驗中,除自變量外其餘影響實驗結果的刺激變量,稱為非實驗變量或無關變量、控製變量。心理實驗的控製,一方麵是指控製和操縱實驗變量,另一方麵是指控製實驗變量以外的一切變量,即無關變量。因此,研究者需要明確什麼是當時應該控製的無關變量,什麼是對當時的反應和行為有效的變量,這樣才不會盲目亂加控製。至於控製到什麼程度,一般可以用統計對實驗結果進行分析,根據實驗結果的誤差分散大小來推算。控製無關變量通常采用消除法、保持恒定法、抵消法等手段。由於實驗中被試本身的個別差異也會對實驗結果產生影響,如被試的年齡、性別、文化水平、生活習慣以及參加實驗的動機等,因此,還必須通過適當地選擇和分配被試或通過指導語控製等方法,來控製這些被試變量。

3.實驗評價。內部效度是一種評估實驗的方式,檢驗自變量是否是因變量唯一可能的解釋。許多細節影響實驗的內部效度,夏洛克·福兒摩斯這樣向他的助手強調細節的重要性:“千萬別相信自己的大致印象,孩子,要將注意力集中在細節上”(Doyle,1927)。過去事件、成熟、練習效應、測驗裝備、選擇、死亡率、實驗處理的擴散和仿效等是威脅內部效度的因素,在實驗設計和實施中應對它們加以控製或排除。

外部效度是必須對實驗進行的第二種評價。研究者希望能把具體的實驗結果推廣到一般的情況。一般情況有三種:總體的一般化,實驗結果能否應用於不同於原始實驗的、範圍更廣的其他群體或被試中;情境的一般化,實驗結果能否應用到不同於原始實驗的情境或環境中;時間的一般化,實驗結果能否應用到不同於原始實驗的時期。

影響外部效度的因素有4個(Campbell&Stanley,1966),它們是:(1)測驗與處理的交互作用,前測微妙地改變了被試,而此時處理還沒有發生。(2)選擇與處理的交互作用,處理效應隻對特定的樣本或被試有效。(3)反應性情境,實驗情境改變了被試的行為,無論自變量是否變化。(4)多重處理的幹擾,當被試在同一實驗中經曆了多個實驗處理時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