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突然開始決定寫小說。其實之前有寫過小說,但總覺得人物不夠豐滿,故事情節單薄,展開的空間狹隘,於是又想放棄。其實寫這些的文字,我已經感到我詞彙的匱乏。不停地用“雖然”,“於是”,還有“所以”……像個小學生一樣。我還是沒習慣直接打字寫文章,還是喜歡用筆在紙上摩擦出我的痕跡。這樣的我不會急促,一切會自然的多。
說說我現在打算寫的小說吧。
閱曆少的我隻能以自己的生活與自己幻想的生活結合起來。我還是先用筆寫下,然後在打出來。這部小說裏會在我的生活裏找出原型。
最近我也在擔心如果我寫完後我的朋友對號入住怎麼辦?產生不必要的誤會怎麼辦?沒關係,繼續寫吧,愛我的人不會介意的。
今天,昨天,明天,我都會看工藤新一。
小時候就開始喜歡工藤新一,因為他善良,正義,最吸引我的當然是他的睿智。似乎無所不知,聰明到讓人到哪都無法忽略他的存在。強大道希望得到他的守護。偶爾對蘭的情話,更是會讓我發出尖叫。像個徹頭徹底的花癡。真的讓我幻想好希望有這樣的男友。聰明到讓你崇拜。
我一直有這樣的感覺,我會愛上讓我崇拜的男人。永遠比我厲害些,我才會有興趣和他一輩子呆在一起。
可是想工藤一樣的家夥,即使存在了,和他相遇,並讓他愛上我的機率太小。會不如自己耍著生活,順其自然呢。
今天我開始勾勒大概的情節,查找資料。動筆我的小說了。言情小說總是那麼浪漫美麗。男主角總是那麼癡情,愛上你就會付出生命。雖然我覺得最虧的當然是男主角的父母,養的兒子最後為別的女的尋死覓活的,嘖嘖……
其實大家都知道真正的生活,不可能一天到晚在咖啡廳裏,在校園的鋼琴裏。陽光的溫暖會激起你浪漫的幻想,但實際生活依舊是在教室裏,坐在陽光照不到的地方裏,寫著該死的數學作業。當你傷心難過的時候,不會有王子對你微笑。每個女生都會覺得自己是個公主,但王子永遠那麼少。也許是因為我們向往著小說裏的曼妙情節所以讓我們甘願沉迷其中。
現在想起自己在初三的時候每晚蜷縮在被窩裏打著手電看郭敬明的《花落知多少》,開始讓我笑得好喜慶,當順著故事的情節的發展,什麼都開始凋零。挨千刀的郭敬明,騙走了我的青春。
那時還記得自己整篇整篇的抄寫《夏至未至》的文字。現在想想自己真的好癡情啊。讓我自己都為當時的我感動。這些的種種讓我回憶時也加了點青春的顏色。我們曾追過的文字……
從開始到現在我的文字都是隨心所往。喜歡看網絡小說的家夥,應該偏點重口味的。像我這樣乏味的文字怎麼會有人看?
這是個值得思考的問題。有點故事的才會有人看嘛。
現在的我有些焦慮,好像快點引人注目。總在想現在的文字是否能引人注目。哎,又在想有沒有捷徑可以走了。經常說說alliswe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