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8章 用漢官增強民族大融合(1 / 3)

萬曆四十六年(1618),努爾哈赤率軍攻占撫順,守城遊擊李永芳降金起,相繼有一些明朝的官吏、生員和偏裨末將戰敗被俘降服,尤其是天命六年三月打下沈陽、遼陽,進駐遼東以後,不少漢官紛紛投降,願為新主效勞。明國重鎮廣寧的失陷,就並非金軍的猛攻,而明祁秉忠等將率領的幾萬大軍的大敗,主要是因為存心降金的遼東巡撫王化貞的中軍遊擊孫得功的破壞,孫大呼兵敗,動搖了軍心。孫得功又勾結千總郎紹貞、陸國忠等人查封府庫,把守城門,遣七人往見金軍求降,致廣寧不戰而失。平陽橋守堡閔雲龍、錦州中軍陳尚智等四十餘城堡官將各領屬兵投降。

努爾哈赤規定大量任用漢官政策,既與這些明朝官將不為舊主賣命甘心投奔新君的情形有關,也是對當前形勢和曆史背景的高瞻遠矚,深思熟慮之後,作出的果斷決策。以汗、貝勒為首的滿族貴族,人數太少,所轄數萬金兵,隻能聚居遼陽、沈陽以及少數軍事要地,其他州縣城鎮和廣大鄉村,難以一一分兵屯駐。

再加上,滿漢之間,語言不通,文字相異,服飾有別,習俗不同,無法體會數百萬遼民的心情,不易查獲“叛逃”密謀,也很難逼迫漢民納糧貢物當兵服役。在這些條件的製約之下,要想由滿族貴族獨占一切,完全排斥漢族官將地主,那是絕對不行的,沒有漢人官員將官和地主的合作,汗、貝勒就不可以在遼東站穩腳跟,控製住全遼漢人,更談不上以此為基地,進一步大舉攻明,奪取關內州縣,擴展金國轄區,攫取更多的人畜財帛。因而,必須實行大量任用漢官的政策。這一政策執行如何,是好是壞?漢官的多數,是真心實意為英明汗甘效犬馬之勞,還是身在曹營心在漢,或是三心二意,窺測時局,隨機而變?直接關係著遼東地區局勢的穩定和金國的擴展。進駐遼東初期,努爾哈赤對一這問題的處理,還是相當明智和妥善的,大量直用漢官,對站穩腳跟起了積極作用。

努爾哈赤多次談到必須任用漢官。他曾在一次專門召集漢官的會議上,對漢

官說:“爾等之國人,可信者,不可靠者,爾等知之矣。”爾等應當擔負起防守邊境的責任,“善為把守邊境不固之處,收其不可靠之人”。

努爾哈赤的英明,不隻是表現在他認識到需用漢官的必要性,而且還在於他進一步注意到應當委任哪些漢官。此時,金國的人口、轄區、兵數,還是遠遠少於明國,能否久駐遼東,還是疑問。在這樣的條件之下,那些原來身為明朝尚書、總督、巡撫、總兵官的高官大臣,很難立刻改變常態,認“夷”為父,屈身事汗。

相反,有些微員小吏偏裨末將以及罪臣閑官,貪圖榮華富貴,倒有可能背叛明帝,投靠新汗,甘效犬馬之勞。因而,努爾哈赤尤其注意收羅和起用明朝的罪臣、廢官及中下官將。天命六年三月二十一日打下遼陽,二十四日即“釋遼陽獄中官民,查削職閑住者,複其原職,設遊擊八員、都司二員,委之以事”。之後,繼續提升為金效勞的明朝廢將、罪臣及戰敗之將。天命八年三月,努爾哈赤訓斥眾漢官時,講了這樣一段話,很能體現問題。他說:“爾等眾漢官,一半之人曾於明帝時得獲死罪,監禁於獄中,一半之人曾壞其身(即被革職),一無所有,又皆戰陣所獲而養之也。”可見明朝的廢員罪臣降金以後,的確被金汗大批起用。

努爾哈赤曾對督堂下達專諭,指示不用明朝大臣,而應任用願為金國效勞的小官小吏。他說:河東歸順之漢人,諂腴於我等,出其力,致其才,被河西官員視為敵矣。以彼國為敵而諂媚於我等之人,我等若不舉用育養,彼等何能維生,此後複有何人歸附於我而來,誰肯出其理事之才……彼等甚恨其國而歸向我等,若盡其之力,勤其所能,則當不思其為奴為小人,即行擢用,使其為大人,則賢者將來歸附我等矣。對彼之皇帝有功,給彼之官員財物,而成為官員之人,自以為原係大臣,一向為官,不為我等勤勞,不獻其所知,惟觀察臉色沉默無為之人,彼於我等究有何益耶!努爾哈赤這樣大力廣納降金漢官,目的是讓他們管製漢民,為汗盡忠出力。這在天命六年四月初三日的、“汗諭”中,講得十分明白。他給“明國眾遊擊官”(即降金漢官)下諭說:我等非汝明國,不取屬下人之財,不以財物送與上級大臣,公正斷決。與其科索下人,給與上司,何如公正審斷,汗嘉賞賜財,此誠終身享用矣。凡汗所一度嘉升之人,不似明國有過即黜。爾等遊擊官員,須秉正直,不斂取屬下之財,不饋送上司,勤守各種法令,為汗之眼,觀察眾人,為汗之耳,用以聽眾,諸凡各事,皆詳加督察。這次“汗諭”,是攻下遼陽以後 12 天下達的,可以說它差不多上包含了金國汗對漢官的要求和政策,

主要是要求漢官為汗之耳目,當汗之犬馬,盡忠效勞。具體來說,可分為五個方麵。

一是下令漢官“勤守各種法令”。為了統治阿哈、諸申和遼東漢民,金國汗製定了許多法令。例如,強迫漢民盡力種田,不許怠耕,安分守法,禁止叛逃,納糧交稅,充當役夫,築城運穀,不許違抗,敬養汗、貝勒,尊奉家主,不得犯上失敬,等等禁令,漢官都須“勤守”,都要貫徹執行。

二是要求漢官“為汗之眼”,“為汗之耳”。由於漢官了解漢民情形,了解明國習俗,所以要漢官充當汗之耳目,偵察屬下人員,哪家富庶,哪家貧窮,誰順從新君,誰留戀故帝,誰能信任,誰不可靠,哪些人與明國聯係,準備叛離,要漢官及時彙報,以便派兵鎮壓,為汗之“平盜賊,止惡逆”國策效勞。

三是諭示漢官要“公正審斷”,即根據維護汗、貝勒、貴族、官將利益的法令,以嚴刑峻法來逼令滿漢人民聽任汗、貝勒、大臣魚肉盤剝,不得心懷不滿,犯上作亂。

四係諭勸漢官不要“科索下人”,以緩和階級矛盾和民族矛盾,避免引起遼民起義反抗。努爾哈赤的擔心是有依據的,不少地區的漢民,就是由於降金漢官欺壓百姓、勒索民財而憤怒反抗。例如,從遼陽派往馬科瓦勒賽和古河的漢官,居然敢大聲叫喊說“拿財物來”。居民十分憤怒,殺了這些民族敗類。鎮江、長山島民,也因“不能忍受尼堪官員勒索財物的罪行”而武裝起義。

五是諭令漢官對各事“皆詳加督察”,讓漢官對“諸凡各事”,都要監督,都要細察,委以漢官具體辦理漢民事務的權力和職責。

為了誘使漢官出力效勞,努爾哈赤采取了以“功”、“福”相誘,以懲罪相逼的方針。他多次宣稱,對盡忠效勞的漢官要“嘉賞賜財”,“終身享受”,要“賞以功,給與為官”,實行世襲製,許諾“功臣”的子孫可以世代承襲祖、父的世職。大貝勒代善之吳某,因單獨追殺逃走的漢人張世高等人有功,授為備禦,後來又五次追捕斬殺逃亡的漢人,一次是在額赫霍洛方向之河,殺逃亡漢人一千餘名。一次是在紮喀關,盡殺逃亡漢丁,“獲婦女三百九十、馬牛騾驢二百四十頭”。

一次是斬殺由木裏庫逃走的千餘漢人。吳某申訴其功後,被升為三等參將。

明國白土廠劉參將,“全部收容他周圍之村”,親自先來歸順,升為副將,依舊管舊地。

廣寧守備石廷柱,天命七年正月降;晉遊擊,“轄降眾”,後曆任昂邦章京、鎮海將軍,封三等伯世襲,其兄國柱、天柱(以千總降)也授三等男。

明開原千總金玉和,降金後,初授甲喇額真,予世職三等副將,後曆任工部參政、梅勒額真、署懷慶總兵官,定封二等男。

備禦陳完衛,去複州收割公糧時,盜走 22 車糧穀,努爾哈赤覺得,“盜汗之公糧”,是大罪,本欲斬殺,因陳述說其父任湯山守堡時,被毛文龍俘獲後處死,努爾哈赤遂指示,“由於父之功,給陳完衛的敕書上寫有世襲之功”,予以免死,無罪釋放。

在努爾哈赤的高官厚賞引誘下,進入遼東初期,不少明朝小官末將生員歸順金國,巴結新汗,阿諛逢迎,獻計獻策,告密送信,追捕逃人,逼賦催稅,遷民分地,查點人丁,為金國汗效盡犬馬之勞。但是好景不長,降金漢官的處境發生了相當大的變化。

努爾哈赤網羅到一大批漢官,為汗、貝勒效勞,在進駐遼東初期,他們曾經起到了女真官將不能起的作用。然而,因遼民抗金活動的頻繁,汗、貝勒惱羞成怒,殘酷鎮壓,極大地激怒了廣大遼民拚死鬥爭,反金浪潮日益高漲,金國統治出現了嚴重危機。與此同時,明廷多次派遣奸細進入遼東,屯駐皮島的毛文龍總兵也屢派密使,混入遼南,潛與漢民漢官聯絡,誘勸降金漢官反正。在這樣的局勢之下,一些漢官開始猶豫了,三心二意,窺測時局,不那麼積極了。另外一些漢官,則猛然醒悟,私與明國邊臣書信往來,秘密策劃,等待時機,裏應外合。

部分漢官的消極怠工,一些漢官與明私通書信的破獲,少數漢官帶領兵民逃離未遂被捕,這一切,驚動了汗、貝勒,羞惱了汗、貝勒。努爾哈赤不是冷靜分析情勢,尋找原因,想出妥當辦法,以撫為主,以懲相輔,重治少數謀叛者,籠絡大多數漢官,以穩定局麵,而是仗勢淩人,大發雷霆,放棄了原來依賴漢官的政策,轉而采取了懷疑、歧視、壓製、疏遠漢官的錯誤態度。這主要表現在經常斥責漢官、懲治愛塔和懷疑李永芳三個方麵。

早在天命七年(1622)初,努爾哈赤就曾罵過降金漢官。李永芳、佟養性等漢官利用金國女真官將剛入遼東不諳民情的機遇,憑借汗、貝勒給與的職權,敲詐勒索搜刮民財,掠奪了大量人畜財帛,侵犯了女真官將利益,影響了金國役夫、兵卒的來源。努爾哈赤知道此事後,大為不滿,於七年正月初二日,親到衙門,

嚴厲指責眾漢官說:“曾令爾等將降兵遣歸各自之父母所在之地,爾等不從,以為若將此等遣返,則今後我等俘獲敵兵有何用處?乃不遣返。爾等前往新城、璦河之時,曾帶人數萬,欲以充兵,而不能得兵,欲以服官役,而不能得人。百丁抽一,千丁抽十,仍無做事之人。河東之人數萬萬,倘若皆因爾等索取財帛而使之豁免,則人有何用。至於治田派丁之事,不勞我幹預,爾等理當辦理。爾等不願辦理,又不依從我辦理之意,而敗壞之。此乃爾等與河西相謀,不充兵,不服役,而有意遲誤矣。撫順額駙,西烏裏額駙,我念子婿之情,恩養爾等也!諸貝勒之宅院積有草料乎?爾等家中庭院所積如斯草料者,若非盡皆免於賦稅而取者,何能有也!草乃積於表麵易見者耳,金銀能見乎?爾等不思報答汗育養之恩,不明白辦事,而一味如此索取財物,我等不信賴爾等漢人矣。”這次訓斥的口氣雖然很嚴厲,並且點了撫順額駙(李永芳)、西屋裏額駙(佟養性)的名,還說出了“我等不信賴爾等漢人”的話,但此時雙方的關係還是比較好的,漢官很賣力,汗、貝勒也很器重他們,隻不過是漢官們的貪婪本性難移,見財必然起異,就是要勒索民財,擴大私囊,惹惱了金國汗,挨了一頓罵。罵完之後,雙方繼續合作,沒有引起更大的政策性變化。

金國汗、貝勒對降順漢官態度的改變,關鍵在於天命八年發生的一些事。這時遼民反金浪潮不斷高漲,明國“奸細”大批潛入遼東,煽動漢官反正。一部分漢官猶豫不決,不認真辦事,也不告發明國的“奸細”,努爾哈赤非常憤怒。癸亥年,天命八年三月下旬努爾哈赤重賞了一批地方上忠於金國擒捕奸細的漢官漢民。比如,寬奠的趙遊擊,斬殺了明總兵毛文龍派來行間的曹都司,努爾哈赤賞趙白銀 100 兩,“頒發敕書,記載子孫世襲之功”,升趙的中軍佟文明為備禦。張德玉告發來到郎遊擊處的奸細,被升為備禦。王園久抓捕奸細,升為備禦。劉濟寬告發雙山備禦苗一莊私通毛文龍,革苗之職,任劉為備禦。博濟寨王鍾魁兩次向草河備禦蘇士登首告寨民要叛離,蘇不追查,不久寨民逃走,遂殺蘇士登弟兄,升王鍾魁為備禦。沙場備禦湯英園,俘獲毛文龍派來的奸細,升為遊擊。岫岩備禦喬邦魁私通毛文龍,為其包衣首告,“將喬邦魁之宗族盡殺之,並將喬邦魁之妻及家產盡行給與首告之仆人”。

努爾哈赤就此事大發議論,於癸亥年(天命八年)三月二十四日下達汗諭,嚴厲訓斥都城的眾漢官忘恩負義,心向明國,不捕奸細。他說:“外邊地方之小

人,經常捕獲奸細,送往此地,奸細豈有不來我等之地之理耶?爾等眾官員,一半在明帝時得獲死罪,關在獄中,一半失去官職,一無所有,又皆戰陣得獲而養之也。吾所舉用養育之官員,爾等思及養育之恩,毛文龍所遣之奸細,爾等何故不捕獲耶?叛逃凶暴為亂,何故不查?若如斯不為汗而勤奮,養育爾等有何益耶?無論何人,發覺叛逃而告,知奸細之來而捕之送來時,仍如先前之人一樣,賞以功,給與為官。若聞叛逃而不告,知奸細之來而不捕,為他人告發時,將依蘇士登、喬邦魁一例處之也。”這次訓話,不僅把漢官極力醜化,揭露他們曾為階下囚、窮漢子、敗將戰俘的老底,而且還點出他們心向明國、不捕奸細、不查叛逃的罪狀,並以私通明國的漢官被斬為例,予以脅迫,用詞的嚴厲,實為罕見。

這次癸亥汗諭,十分清楚地表明了,努爾哈赤對降金漢官已由任用、依賴,而轉為懷疑、疏遠了。

更能證明這一問題的典型例子,是金國汗對愛塔和撫順額駙的懲處。

愛塔,原名劉興祚,初因違犯明國法令,開原道將予以杖責,興祚又怒又懼,於明萬曆三十三年(1605 年)離開父母妻子,逃入建州,努爾哈赤甚喜,“授以備禦之職”,改名愛塔。天命六年(1621 年)三月進駐遼東後,愛塔駐防金州,升為遊擊,六月進為參將,八月升副將,管轄金州、複州、蓋州、海州四州。其侄為海州參將,弟為遊擊,在當時的漢官中,可以說是官運亨通的名人。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裏,劉興祚全力為金國汗、貝勒服務,追捕逃人,脅迫避居海島的遼民降服,擊殺明朝官兵。《滿文老檔》太祖朝卷二十三,記錄了劉興祚的投金及其在天命六年四至六月立功升官的情形,現摘錄如下:乙巳年(1605 年,萬曆三十三年),太平之時,愛塔棄其父母妻子故鄉,來歸於汗,汗惠愛之,授以備禦之職。

得遼東後,給與遊擊之職,遣官金州。到金州城,見城內惟有書生二人、光棍十餘人。次日詢之,回報皆已避遁人海,乃遣十餘人,分二路把守海岸通道。

夜間,有二船來此岸取糧,捕十五人,奪其船。得此船後,致書各島勸降,十五島之民盡數歸降。

此後,四月十六日,聞登州之人駕船三十四隻渡海,來金州,遂連夜往迎,遇敵交鋒,射死四人,擒二十七人而回。海內七十裏外,有一廣鹿島,殺我方遣去招降之一人,捕一人解送山東,乃乘船前往,擒何遊擊,獲二千餘人,以及金

一百兩、銀一千三百兩,猞猁猻皮袍子、衣服、綢帛共三百件,送來。

又,登州之兵,駕船七十五隻來攻,我往戰之,射斃七人。其兵敗退,愛塔率一百五十人,乘船往追,不及而返。又,明國翰林院給事中等官,賚賜朝鮮國王衣服,朝鮮之二總兵官、一侍郎送彼歸國,乘船二十隻行於海,因未得順風,漂至金州岸邊海島。六月初七日聞訊,愛塔率三十人往,其眾官員登舟已去,未能捕獲,不及登舟之朝鮮人五十二人及明國之人九十人,悉被擒獲,得銀四兩。

因有此功,升愛塔為參將,賜銀五百兩、備有鞍轡之馬、甲胄、細甲葉袖、弓、撒帶、箭二十支、帽、帶、靴等,盡賞與之。

之後,劉興祚繼續斬殺明國來兵,搜尋明將派來的奸細,追捕逃人,為鞏固金國遼南轄區,防敵,平叛,止逃,立了大功。

劉興祚還負責催征所屬兵民上交租賦。天命六年十一月,劉奉汗諭,運送蓋州宮中穀草於耀州,以喂養軍馬。十二月,又三奉汗諭,趕送蓋州、複州官賦之草,送往遼陽,並速將蓋州、金州、複州官賦征收押運。第二年二月,汗令劉興祚將金州、複州、蓋州、海州四衛會駕駛木船的人員,盡行查出,使運右屯衛的糧穀。又叫劉興祚督促役夫,“要不分晝夜趕快用刀船架橋”,“要勤勉地多煮官賦之鹽”。

劉興祚的效勞,受到金國汗的褒獎。努爾哈赤不僅一再給劉升官晉職,還經常下汗諭,勸其謹慎小心,保護身體,免陷奸計。天命六年五月二十九日,努爾哈赤諭告劉興祚之侄海州劉參將說:“爾參將和我處之人一樣,河西之人將要下毒,謀害爾,爾食物之時要注意。爾要注意自己身體,多派遣可以依賴之人看守爾家之門。送信給爾叔愛塔說:食物時,要注意,多派可以信賴之人守門。”十二月二十八日下傳給劉興祚的汗諭,對雙方的關係,講得十分清楚明白,摘錄如下:汗之書下於愛塔副將:汝上之書,皆已看閱。依照舊例汗所規定征收之各項官賦,勿增勿減,照舊征收。遼東周圍與女真合住地方之人,草盡糧缺,若不將女真未至地方之穀、草征收通融,則兵馬何得而食。漢官私下擅自征收之穀、草、小麥、芝麻、線麻、藍、筆、紙等諸物,俱皆革除。為此,今後差遣官員,皆以汗之庫銀與之,令其持帶,各自買肉肴而食之。隻給以米,用以食飯。劉副將要將此諭下達及南邊四衛之人,南四衛之人皆信爾之言。要善為教諭,語以更新之際,雖有所苦,然汗之政法明矣,終將得安。爾須善慎其身,勿陷當地人之奸計。

這道汗諭,講了劉興祚肩負催征官賦的責任,講了汗要消滅漢官勒索民人的“仁政”,而這個仁政,隻有愛塔副將才能宣揚,遼民才相信。它還表明汗對劉的信任和愛護,囑咐劉要“善慎其身”,防中奸計。進入遼沈之後的一年多時間,劉興祚與金國汗的關係,基本上就是這樣。

雖然努爾哈赤賞識劉興祚的才幹,依賴他來維護遼南金州、複州、蓋州、海州的統治,多次嘉獎厚賞,越級提拔,半年內由備禦三次升遷,晉為副將,成為降金漢官中僅次於汗之女婿撫順額駙李永芳、西屋裏額駙佟養性的第三位高級漢官。劉興祚在一段時間裏也的確盡心效勞,在征賦、防敵、平叛、止亂、捕逃、安民等方麵,為保衛汗、貝勒的江山,出了力,立了大功,雙方互相依靠,各有所獲,關係是緊密的、融洽的。然而,曆史是變化多端的,遼東地區反金鬥爭的驚濤巨浪,隔斷了聯絡雙方的橋梁,這個曾經效忠於金國備受汗重用的愛塔副將,經過彷徨猶豫,最後終於走上叛金歸明的道路。

明人李介所著《天香閣集》的《劉愛塔小傳》,對劉興柞的反正始末,作了如下敘述:劉愛塔,遼人也,幼俘入口,伶俐善解人意,某王絕愛之,呼為愛塔。

愛塔者,愛他也。及壯,使守複州。愛塔素有歸朝意,東江總兵毛文龍使人招之,為人所告。某王發兵圍複州,縛愛塔歸,將殺之,左右泣請,乃免。(後卒歸明)。

馬晉允的《通紀輯要》,也載有劉興祚的事:“天啟三年九月,麻羊守備張盤收複金州。先是,奴以劉興祚守複州,興祚欲反正,事覺,奴縛之去,盡戮金、複等處遼民,逃者甚眾。”上述二書都講到劉“素有歸朝心”,要反正歸明,此說不夠準確。劉興祚原本是真心為金效勞的,但後來思想感情發生了變化,逐漸不滿金國,有了回明的念頭,並於天聰二年(1628 年)潛逃入明,率軍對抗金兵。

為什麼劉興祚會盡改初衷,從叛明降金轉變為歸明抗金?顯然這是與他的親身經曆和遼東人民的反金浪潮密切關係的。

劉興祚原本是因為不滿明朝官將的欺壓淩辱,在即將“撻之”的威脅下,被逼拋棄父母妻子和故國家鄉,從開原逃入建州的。然而,十七八年的經曆,尤其是天命六年三月進駐遼東以後一年多的耳聞目睹及其親身所作所為,使他感到,此處並非天堂,八旗官將並不是為民謀利的救世主,他們同樣是掠奪民脂民膏,謀己私利,其殘酷性、野蠻性、貪婪性,比諸明朝的貪官汙吏凶橫悍將,有過之而無不及。賦重役繁,冤獄頻興,擄掠盛行,殺聲不絕,幅員遼闊的遼東地區,

找不到一處安生之地,廣大遼民被斬被掠被遷被徙,哭聲遍野,血流成河,流離失所,慘不忍言。而在這造成遼民陷入水深火熱的地獄過程中,劉興祚不僅沒有置身事外,不能自誇清白,反而,他卻成為金國汗的得力鷹犬,起了女真官將不能起的惡劣作用,是造成這場災難的重要幫凶。才幹出眾,武藝超群,胸懷大誌的劉興祚,居然成為千人罵萬人恨的民族敗類,真是既可悲,又可恨,實在令人痛心。這是促使劉興祚痛定思痛下定決心叛金投明的重要原因。

天命七年上半年發生的幾件事,也給劉興祚以很大的刺激。這年的三月,總兵官穆哈連遣馬守堡去帶領築造城池的人夫車輛和牛,此人玩忽職守,不去督促牛、車和人夫,卻在村裏大肆敲詐民財,勒收銀兩。村民向愛塔副將告狀。劉興祚將馬守堡帶來詢問,指責馬不去催促車牛人夫,卻索取民銀,將馬抓捕。穆哈連知道後,派阿布尼送信給愛塔說:“此路係汗給與我之地方,爾為何逮捕我所派遣之人?”愛塔說:馬守堡犯有勒索財物之罪,因而逮捕,須另差催促人車牛的人員。阿布尼不聽,耍無賴,不住在給他找的房屋,“卻固執地住在愛塔副將之門下”。劉興祚忍無可忍,攜帶穆哈連送來的文書,向法司告發。法司審問穆哈連說:“爾為何不與眾人商議,倚仗大臣之勢力,遣人至他地挾逼?”於是定其罪,革其總兵官,“盡奪其一滿洲牛錄、三千漢人、於廣寧所賞之財帛及所賜之人”。

這個官司,劉興祚雖然打贏了,但得罪了穆哈連,此人久經戰陣,曆任固山額真、總兵官要職,深受汗韻器重,地位很高,勢力很大,將來必定要找機會報仇算賬。而且,一個漢官,居然敢於頂撞上司,告女真總兵官的狀,還告準了,兔死狐悲,其他女真官將對劉也不會有好感,劉興祚為此事得罪了一批握有實權的女真高級官將,埋下了禍根。金國汗的駙馬烏爾古岱,身任督堂、總兵官,權勢顯赫,就曾公開宣稱,和劉興祚“有仇”。機智的劉興祚,對此事的後果不會不考慮,很難安枕了。

過了兩個多月,六月初七日,劉興祚又告了一狀。蓋州北麵 30 裏的博羅鋪,瑚什塔牛錄的阿哈碩色,欺壓與他合住的漢民,使用漢民的牛耕田,役使漢民幹活,逼迫漢民之妻煮飯,漢民養的豬,隻給一二文錢,就把大豬“蠻橫地捉去宰殺”。漢民向劉告狀。劉興祚遣一人送去滿漢文合寫的文書,宣傳汗禁止女真欺壓合住漢民的命令。阿哈碩色竟撕毀文書,捆綁派去之人,並蠻橫無理地喊叫:

“愛塔係何等大臣,與我合住之人,爾憑什麼審斷。”劉興祚又派二人前去,差一點被對方捆綁毆打。劉興祚向上告狀,法司命將劉興祚遣去之人執送遼東,令瑚什塔牛錄之人前去擒拿阿哈碩色。

這些事實說明,哪怕劉興祚盡心竭力為汗效勞,也不會博得八旗貴族的真正信賴,更談不上對其盡職的尊重,依然是汗、貝勒的“外人”。雖然他已榮任副將,被汗委任主管金、複、海、蓋四衛,但並沒有什麼實權,連一個違法虐民的女真牛錄下的阿哈都管不了,如果要堅決履行職責,執行法令,按照汗諭稍微保護一下漢民的合法權益,他就會引起憑借家主權勢為非作歹的惡奴及橫蠻隨員的反擊和蔑視,遭到他們的主子——八旗女真貴族官將的壓製,惹惱掌權者,碰得頭破血流。這些事實深刻地教訓了劉興祚,促使他下決心擺脫金國,返回明境,走上抗金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