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1章 力挽狂瀾(2 / 3)

這本為班勇經營西域掃清最後障礙之役,卻造成班勇以後期之名而征詔下獄。《資治通鑒》載:“於是遣敦煌太守張朗將河西四郡兵三千人配勇,因發諸國兵四萬餘人分為兩道擊之,勇從南道,朗從北道,約期俱至焉耆。而朗先有罪欲徼功自贖,遂先期至爵離關,遣司馬將兵前戰,獲首虜二千餘人,元孟懼誅,逆遣使乞降。張朗徑入焉耆,受降而還。朗得免誅,勇以後期征,下獄,免。”

這段錄於《後漢書》卷四十七《班梁列傳》的文字,可能有誤,班勇屯於柳中,應走北道,不可能遠繞南道而行。袁宏《後漢紀》稱:“勇將諸郡兵率車師六國兵自北道入。會張朗徼功,徑自尉黎入”,比較符合實際。而張朗為徼功自贖,先期受降,走的是“徑自尉黎入”即“焉耆、龜茲徑路”,這條近路由玉門關—樓蘭—尉黎(今庫爾勒一帶)過爵離關(今鐵門關)至焉耆。

張朗原先有罪,欲邀功自贖,先期受降。班勇卻因張朗誣告“後期”獲罪,結束了他在西域的軍旅生涯。東漢永建二年(127年)夏,班勇遭受誣陷,召還下獄。對漢廷昏暗,處置不公,後世治史者皆憤憤不平,《資治通鑒》胡三省注曰:“夏之政典曰,先時者殺無赦,不及時者殺無赦。張朗先期以徼功,法所必誅,則班勇非後期也。漢之用刑,不審厥衷,勇免之後,西域事去矣。”胡注義憤,合於情理,但說“勇免之後,西域事去矣”則不盡然,班勇含冤下獄自然有礙於西域大好形勢的發展鞏固,但他已為統一大業的實現開創了良好的局麵,並顯著有力地影響了東漢後期的西域政局,也應作必要的評估和充分的肯定。在班勇聯絡諸國創建的有利形勢下,東漢重新在天山以北車師後部駐軍屯田,派員管理,包括陸續出現的戊部候嚴皓、戊校尉嚴詳等人,都在履行其職責。永建六年(131年)漢廷複置伊吾司馬屯田伊吾。陽嘉三年(134年),“車師後部司馬率後王加特奴掩擊北匈奴於閭吾陸穀,大破之。”這些史事的詳細情形,文獻缺乏記載。

在西域,班勇隻用了四年多的時間,團結爭取綠洲諸城國,再度統一西域,不僅消除了西域各地備受匈奴壓榨的痛苦,也阻遏了匈奴勢力擾害河西之憂,遠遠超出人們的預期。實際上,他不僅深諳邊情,而且有很強的親和力,團結車師前、後部和塔裏木盆地各綠洲城國,擺脫匈奴羈絆,有計劃有步驟地不斷壯大自身的實力,以柳中為基地,依靠當地力量的支持,給長期盤踞在東部天山、蒲類海(今巴裏坤湖)一帶的匈奴呼衍王勢力以致命的打擊,“於是呼衍王遂徙居枯梧河上,是後車師無複虜跡。”塔裏木盆地諸國重歸於東漢的統轄之下。

當然,班勇進駐西域,並不僅僅限於與西域諸國及北匈奴的戰事。班勇作為一名東漢政府的官員,同時也實施了東漢政府對西域的一係列管理政策。這主要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麵:首先,冊封了當地少數民族首領,如公元124年(延光三年),班勇因鄯善歸附,而對其王“特加三綬”。公元126年(永建元年),平叛車師後部之後,“更立後部故王子加特奴為王”,同時在車師六國又“亦更立其種人為王”。其次,班勇還代表東漢政府處罰了一批反叛首領。公元126年(永建元年),進攻車師後部時,“捕得軍就及匈奴持節使者,將至索班處斬之,以報其恥”。其後,又斬東且彌王。結果“中國兵不血刃,而遠人率服”。此外,班勇在多次戰爭中,往往采取就地征兵的辦法。此舉不僅解決了兵源問題,且“更可不勞中原之師,而糧食自足”。最後,班勇進駐西域後,還組織了屯田墾植活動,而屯田在傳播漢族先進的農業生產技術方麵,起了一定的作用。所以,班勇的活動和班超一樣,對於加強西域和內地的聯係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