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賣身求存(2 / 2)

莫小西通過看書已經曉得,羅姆並不是國家名,也不是地名,而是一個民族的名字。這個民族就像那個世界的吉普賽人一樣,四海為家,靠賣藝為生。他們全員都能歌善舞,也被人稱作“幹達爾瓦”,意即擅長唱歌跳舞的人。雖然被這樣稱呼著,羅姆人卻不被允許進入任何城鎮。那是因為他們這個民族過於自由奔放,換言之就是不受法律約束。

像一般民眾,可能會因為地方法令的要求,不去做一些事情,比如違法犯罪一類的行徑。然而羅姆人卻不管這些,一直以來都是想做什麼就做什麼,很多地區都有記載,城裏居民曾遭到羅姆人毒手。羅姆族中大部分人都做過小偷、強盜,勾引有錢人中單純的少男少女,騙財騙色。正是因為這樣,幾百年前諾頓帝國統治者就下達了“羅姆人不得入城”的嚴令。

幾百年過去,各個城鎮依舊遵守著這條法令,但比之當初,寬鬆了許多。羅姆人得以在城外駐紮搭建表演區,民眾們可以自行出城觀看演出,也有聰明的商家背著商品到城外販賣給一直在野外流浪肯定缺少生活必需品的羅姆人。

不過既然不能進城,又要怎樣讓城裏人曉得羅姆人來了呢?聰明的他們想到了一個辦法:派人進城去做宣傳。

羅姆人精挑細選出最傑出的代表,打扮得像普通人一樣混進城鎮,再到人群最多的地方進行表演,從而吸引人們到城外看演出。由於表演的節目往往是最能展現優美唱腔的詩歌吟誦,於是這些代表就被稱作吟遊詩人。雖然城主們並沒有被蒙混過去,但由於羅姆人派進城的隻有一人,不會對城鎮造成不良影響,所以他們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了。

莫小西就是被這樣一位吟遊詩人所騙,然後現在置身於羅姆族中,難以脫身。

羅姆人出行和歇息都是在車上。她之前以為是馬車的,現在親眼看到了才曉得,這是牛車。在諾頓帝國,牛比馬便宜多了,每個羅姆族群都擁有至少十幾輛車,所以用牛來做拉車工具,是最劃算的了。雖然速度不快,卻足夠他們在各個城鎮間穿行遊走。

牛車的車廂很大,不止寬度,高度也遠遠超過了費爾車行的標準尺寸。車廂外壁用各種顏料塗抹出抽象的畫作,顏色使用得很隨意,顯露出羅姆人奔放的性格。

莫小西被裏特扶回來時,那個吟遊詩人看樣子已經跟其他人講過了之前發生的事情。他手裏還拿著那三枚還沒裝進皮包的金幣,跟人解釋著什麼。其他人手裏打著火把,圍在一起,聽到她和裏特的腳步聲,都看了過來。莫小西沒有看到期望的熱忱和友善,隻有麻木和嫌惡。

看來自己今後的日子不會好過了,莫小西在心底歎了一口氣。不管怎樣,也總比送命強吧,她再一次這麼想著。

“來,你坐這輛車,跟拉瑪福綸一起住。”那吟遊詩人指給她一輛車,又指了指車旁的一位老婦人。莫小西已經從裏特那裏得知了他哥哥的名字叫懷特。

莫小西聽話地走去拉瑪福綸身邊,乖乖站在那裏,等著人們接下來的行動。

“上車,出發!今晚先輪班休息,等離這兒遠了再停車整頓。”懷特看起來是這群人的領頭人,他招呼著大家立刻出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