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1章 蔣介石的真麵目(22)(2 / 3)

我李敖為人,幾十年來,以孤傲高蹈,戲公卿、弄王侯,“說大人,則藐之”為天下顯、為天下倡,如今如貴報所描寫,則給人趨炎附勢的印象,自對我構成栽誣。貴報作風,且於《中國新聞記者信條》第1條、第2條、第4條、第5條、第8條、第10條、第11條有虧;亦與《中華民國報業道德規範》第2項、第4項不合,令人厭惡。特寫此辯駁書,請即按《出版法》第15條“於接到要求後三日內……登載辯駁書”之規定,一字不改,刊出全文,並按同條“……辯駁書之登載,其版麵應與原文所載者相同”處理,並向我公開道歉。

李敖 1990年9月22日

為宋美齡事再質問《自由時報》

吳發行人阿民先生:

顏社長文閂

前接友人見告,貴報有栽誣我的文字,經找到9月14日貴報老包《“保留區”奇譚》一文,經查該文捏造我沒說過的話,代我去奉承宋美齡,貴報如此行為,實屬士林之恥,因此於9月22日寫信給貴報,要求依《出版法》第15條“於接到要求後三日內更正,或登載辯駁書”之規定,一字不改,刊出全文,並按同條“更正或辯駁書之登載,其版麵應與原文所載者相同”處理,並向我公開道歉。

貴報收到我的信後,固於9月27日刊出全文,並由老包撰文,其中且有“向李敖‘公開道歉’”字樣,但該文節外生枝,拉拉雜雜,又趁機說了一大堆不得體的話,顯然公然以毫無誠意態度,衝淡並弄渾所謂“公開道歉”,則所謂“公開道歉”,無異新增是非而已,令人必須再向貴報質問如下:

一、該文說:“‘宋美齡才有氣質’當然不是李敖說的,乃老包對上述文字的‘讀後感’是也。”由此可見,9月14日老包文章所謂“作家李敖高呼‘宋美齡才有氣質’”的話,純粹是老包這種人公然加上引號捏造的!老包戴有色眼鏡讀李敖的文章而有什麼“讀後感”,是他自己的事;但他公開寫文章登在《自由時報》上,並捏造李敖沒有說過的話,則就不是他自己的事了。至於他捏造之不足,還說“李敖高呼”了這種話,則更是捏造文字之外,又外加捏造配音了。這種品格,不該是知識分子應有的品格吧?也不該是《自由時報》副刊編者應有的品格吧?當然,也不該是以台灣人自豪的人應有的品格吧?老包說“近年來李敖多次為文譏笑台灣人(意指本省人)‘沒水準、沒格調’”,看了老包這種捏造外省人言論的伎倆,我真奇怪他是不是怕我的文章缺乏證據,而加以現身幫忙,以為台灣人“水準”、“格調”示一下範?否則的話,他為什麼如此失態,來替台灣人出醜?另一方麵,老包說“近年來李敖多次為文譏笑台灣人”雲雲,也是非常惡意的偏頗說法。我李敖曆來下筆為文,難道少“為文譏笑”外省人了嗎?我寫《蔣介石研究》一至六集、寫《蔣宋美齡通奸》、寫《國民黨研究》正續集、寫《醜陋的中國人研究》等,哪一本不是“譏笑”外省人的祖宗八代?哪一本不是“譏笑”外省人的劣跡惡行?老包用二分法挑省籍問題,大可不必挑到我的頭上。試問真理所在,我李敖哪一省人放過了?我李敖來台四十一年,從沒有怕人譏笑我是外省人,為什麼?一來我沒有自卑感,二來我沒有小家子氣,所以我從不以省籍本位來搬弄省籍情結,我哪省人都“譏笑”。為什麼“譏笑”台灣人,老包這種台灣人就吃不消了,而要扣我省籍情結的帽子?我看這種心態,正顯示了這種人的心胸不廣。我李敖,連上帝都要批評,哪管什麼台灣外省人?說我隻“譏笑”台灣人,太小看我啦!單挑出我“譏笑”台灣人,而抹殺我“譏笑”外省人,這是一種惡意的取舍。這種割裂李敖的話的伎倆,簡直比捏造李敖的話還不磊落!

二、該文又說:“李敖先生既然願意聲明他毫無‘宋美齡才有氣質’的意思,口氣雖很霸道,基於一貫敬愛李大師,‘吾愛真理,吾更愛李大師’的私人情感,要老包向李敖‘公開道歉’何難?如果李敖願意拋開省籍身段,像外省人張忠棟教授那樣,多為台灣人說些良心話,老包甚至願意向李大師叩頭!”這段話,也有一大串問題。什麼叫“李敖先生既然願意聲明”?根本我寫的白紙黑字,清清楚楚,有起碼國文程度的人,一看之下,就知道我的本意很清楚地說宋美齡土,曾文惠更土,再惡意推論,也不該做出“宋美齡才有氣質”的推論。可是,老包卻用引號,引證出我從來沒說過的話,加以捏造。如今又說我“既然願意聲明”雲雲,好像我事前說錯了或沒說清楚,再特為補救似的,把我的語氣硬給改為勉強的、讓步的語氣,可以顯出老包這種伏筆的居心何在,這是很不磊落的。這樣子所謂道歉,是“明著說好話,暗中下毒手”的!至於老包說:“如果李敖願意拋開省籍身段,像外省人張忠棟教授那樣,多為台灣人說些良心話,老包甚至願意向李大師叩頭!”這種話,更是十分惡意的。試看幾十年來,眼前這些外省人“為台灣人說些良心話”的,又有誰比李敖說得早、說得多、說得好、說得要遭多年牢獄之災?李敖不是為台灣人坐過牢的嗎?又豈止說空話?五年前,海外一些忘恩負義的台灣人攻擊我,識大體的台灣人謝聰敏曾寫文章為我仗義執言,高呼:“一個革命組織在誇耀它的偉大成就之際,也應該回顧那些被犧牲的人怎樣在黑暗中忍受他們的痛苦。李敖就是為台獨聯盟走進政治監獄的。”而李敖為台灣人的辛苦、為台灣人的忙,到頭來不但不被並未為台灣人打拚的台灣人所頌讚,反倒連張忠棟都不如了。很掃興,我孤陋寡聞,實在看不出“像外省人張忠棟教授那樣”,曾經勇敢地、不作秀地為台灣人說了什麼像樣的“良心話”;正相反的,我看到的,卻是國民黨學人張忠棟大寫的《蔣公對青年的期勉》(載《總統蔣公哀思錄》書中)等馬屁文章,要我們“景仰擁護蔣公,為他效命奔馳”,因為“蔣公”“他老人家”是“大公無私”的、有“為國為民的浩瀚胸懷”的、“一生不計個人榮辱”的,並且“英靈永在國人身邊”的。這位“外省人張忠棟”,不但祈求他的“蔣公”“安息”,並且還請求“他老人家”“含笑”地“安息”。讀了他的“良心話”,我不知老包那種台灣人感受如何,起碼我這種外省人簡直要羞與他同做外省人呢!如今,老包這種人,居然隻看中“外省人張忠棟”這種貨色,而要我李敖跟他學習,俾便得享老包的“叩頭”,我看我實在消受不起。我李敖幾十年來,為台灣人說,為台灣人寫,為台灣人被刑囚(在警總打我的人,除外省特務外,還有台灣特務),為台灣人被下黑獄,如今都得不到自命“一貫敬愛李大師”的老包俯一下首,我還敢冀望他來“向李大師叩頭”嗎?我看我再笨、再自欺台灣人待我不薄,我也不敢領教了吧?雖然如此,我並沒喪失我對許多可敬愛的台灣人的信念,隻是我再也不敢領教老包這票台灣人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