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孫中山的“創造”,四十年前台北東區的地價,地主申報,每坪也超不過一百元,如果“悉照此價,不得增減”,今日政府“收買土地”,每坪付一百元,則無異打劫土地、作弄地主,當然是行不通的。蔣介石終於知道孫中山的“平均地權”是行不通的。因此他在“機密”訓詞裏,硬以“增值稅”代替全部“增值”,而說“增值稅亦可謂實行‘漲價歸公’手段之一種”。殊不知孫中山的胃口,絕不止於“增值稅”,而是“所增之價”的全部。蔣介石不得不違反總理遺教,是很顯然的。顯然,仍不肯公然違反,易轍而行,以至於孫中山把三民主義漫天喊價;蔣介石把三民主義就地還價,形成一種“知易行難”的困境,為經濟發展製造了意識形態的障礙。
“漲價歸公”之外,作為民生主義王牌的“節製資本”,亦因為事涉空想,沒有可行性。蔣介石以下的國民黨人也不肯明目張膽指它是空想,仍隻好暗中予以曲解。1967年6月7日,蔣介石主持國民黨第十二次黨務會議開幕典禮,以“機密”文件——“對本黨實行三民主義黨務工作之指示”,指示說:“至於節製資本方麵,亦並不能專在限製私人資本的發達方麵著想,我以為節製之節,實為調節之節;節製之製,乃為管製之製。此即以政府對私人資本調節與管製之方法,來發展其國內公私經營之資本。此實為總理平均地權、節製資本,使社會均富,無複貧富懸殊之理想。這樣的實行民生主義,亦即使社會平等之社會主義,而絕非如共產黨假借社會主義,而實施其大私有的壟斷集產之共產主義。”於是,蔣介石又進一步說:“至於總理所說:‘國家經營之企業,凡有獨占性及為私人之力所不能辦者,如鐵道、航路、礦產等,當由國家經營管理之。’又說:‘要發達大實業,照我們中國資本、學問和經驗,是做不到的,便不能不靠外國已成資本。我們要拿外國資本,來造成我們民生社會主義。’由這段話來看,就可知道總理所說的節製資本,其目的乃在發達國家資本,並非是限製私人資本,而不許人民參加國家經營之企業。我以為總理之意,不但是獎勵人民私人資本投資於國家企業,而且要獎勵外國資本來投資於我們國家的企業,以發達國家資本。不過私人資本應由政府負責調節與管製,而防止其過分地畸形地發展,以免產生大富階級的不平均而已,此意原甚明顯,我故曰節製資本,並非限製私人資本,乃將私人資本由政府予以調節管製,使之有計劃地發展,而且獎勵私人投資於國家企業。如此隻要國家資本發達,則私人資本亦必經過節製階段,而更可使之發展,不過始終要由政府加以調節管製。因之亦就可知總理的節製私人資本之本意,不僅是加以調節管製,而且寓有保護之意。”蔣介石又說:“此實為節製資本之真諦,而於今日我國經濟之發展更為重要。因為國家所經營的大企業,除了極少數具有國家特別需要性質,必須由政府單純出資經營以外,其他大多數企業,皆可組織股份公司,讓民股參加,而由國家經營(甚至也可以容納外國資本在內,那對於國內私人資本,自然更無排除之理)。當時總理所指如鐵路、航業、礦產皆由國家經營,我以為今後時代變遷,而且我國人民的經驗學問,現在亦並不比外國人為差,故這種國家企業,一麵自可組織公私合營的公司來興辦,一麵還可運用我國人民自己所有經驗學問來管理公司,以發達國家資本,乃為合理合時之舉,我們不能將總理的良法美意,以膠柱鼓瑟、執一不化的心理來誤解,使革命建國的事業遭受阻滯,以至於如過去那樣挫敗。”
蔣介石這一“機密”文件,充分說明:孫中山的三民主義,其實早被他的信徒給“修正主義”了,蔣介石以為“節製資本”中的節製,乃是“調節之節”、“管製之製”,其實孫中山的原意,絕非如此!由此而下的所有演繹與解釋,除利用外資一點外,也全部與“總理遺教”不合。當年孫中山公開說:“吾人之所以持民生主義者,非反對資本,反對資本家耳!”如今蔣介石卻暗中說:“今後時代變遷”,不可“以膠柱鼓瑟、執一不化的心理來誤解總理的良法美意”,因而反師孫中山“節製資本”之名而羊頭狗肉之。掛羊頭固然仍可以賣狗肉,然而總比不上貨真價實的大商號。
蔣氏父子由於知識上以及信仰上的限製,固然不可能主動地去推行政治自由化,在經濟自由化上亦十分被動。這些多多少少給資本主義經濟起飛的台灣帶來負麵或消極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