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曆史定位看,孫立人案的種種冤情,確如嶽飛案。嶽飛案的成立關鍵是憑“眾證結案,而武穆竟無服辭雲”。這就是說,全憑別人的旁證咬嶽飛,並沒有嶽飛自己承認的證據,孫立人也是“無服辭”,真是古今同調;嶽飛案的罪名是“措置別做擘劃”,孫立人案的罪名是“明告叛亂計劃”,也是古今同調;嶽飛案中的罪名是“指斥乘輿”,孫立人案中的罪名是“辱罵元首”,也是古今同調。嶽飛案中的元凶趙構殺嶽飛以免直搗黃龍,迎回兩宮;孫案的元凶蔣介石囚禁孫立人以免妨礙太子接班,更是古今同調。最妙的,嶽飛本人並沒“依軍法施行”,而是以“詔獄特賜死”;孫立人本人也沒“依軍法施行”,而是“另案辦理”,以手令特賜在家軟禁,也是古今同調。嶽飛手下的張憲、嶽雲等都“依軍法施行”;孫立人手下的郭廷亮、江雲錦等也都受軍法審判,也是古今同調。所不同的是,嶽飛案中有罪犯“送二千裏外州軍編管”;台灣太小了,隻好送幾百裏外綠島編管了。汪榮祖有詩為證:
一
暮年不複舊英姿,一死餘哀感此時。
本意沙場爭愛國,豈知衙內每徇私。
傷黃泣李枉囚雪(黃氏姐妹與李鴻),摧骨捶胸午夜悲(聞孫將軍被囚禁後,中夜醒來捶胸悲鳴)。
難望趙秦平冤曲,如聞怒發衝冠詞。
二
秉鉞專征追馬班,江南浴血氣如山。
傷痕累累終無悔,禁網深深久困閑。
百戰功高罕有失,揚威域外竟成患。
天人共鑒還清白,又燭東窗構檜奸。
我們不難發現,真正製造冤案的,不是別人,而是蔣介石、蔣經國父子,原因是孫立人反對政工製度,與太子為難。世人罵秦檜而不罵宋高宗趙構,是錯誤的。——沒有宋高宗的“旨意”和“苦心”,秦檜扳得倒嶽飛嗎?真正製造風波亭冤獄的,乃是“領袖”父子自己!可悲的是,嶽飛案是多少年前的曆史陳跡,可是孫立人案呢,卻是活生生的現代版,並且還有增訂版。蔣氏父子的心術,實在超過宋高宗之上多多。因為宋高宗晚年,在讓位給兒子宋孝宗後一個月,就由兒子承旨下詔,把嶽飛“追複原官,以禮改葬,訪求其後,特予錄用”,表示對嶽飛的抱歉。可是蔣氏父子呢?在他們有生之年,不但使孫立人一冤到底;甚至在他們死後,未亡人們也照本宣科,不肯平反。
蔣介石敗退到台灣,似應痛定思痛,不再CC、不再黃埔了,國民黨也要改造了。一時之間,文有吳國楨,武有孫立人,結果仍然是權宜之計。曾幾何時,這一對文武,放逐的放逐,囚禁的囚禁,而蔣政權更加“私”了,私到兒子身上去了。吳國楨說老蔣“愛權甚於愛國,愛子甚於愛民”,可稱一針見血之見。其實知蔣甚稔的司徒雷登,在回憶錄裏亦曾指出,對蔣而言,要區分他個人以及他本國的利益,並不容易(Staurt,Fifty Years in China,p.276),也就是說公私根本不分。蔣介石自稱革命一生,到頭來在小島上建立小朝廷,傳子接代,套一句殷海光的口頭禪:“這教人從何說起呢?”
第三節思想冰河文化沙漠
1959年,三位美國學者在台灣實地調查教育文化狀況,寫了一篇報告,直指台灣是“文化沙漠”(cultural desert)。台北的“學術權威”李濟認為“旁觀者清”,心有戚戚焉。他把這三位學者分析“文化沙漠”的成因,歸納為五條:
一、最初接收時,有些訓練不夠的人做了教授;二、大陸來的學人,精神頹唐不自振作,並且不少失去了讀書興趣的人以教書為臨時職業;三、教育界五日京兆的心理,沒有做任何長期打算;四、社會裏、政治裏流行的各種禁忌,因之思想的範圍大大地受了限製;五、青年的學者不肯到大學來。(《文化沙漠》,《自由中國》第二十一卷第十期(1959),第302頁)
其實,這五條之中,第四條是“綱”,其他都是“目”。“各種禁忌”,乃是政治高壓的產物;在政治高壓下,思想不僅受到限製,根本受到禁錮,以至於形成冰河狀態。思想應該愈活潑、愈有問題愈好,因為活潑的思想才能產生創造文化的智能,有問題的思想才能使文化進步與繁榮。然而在蔣氏父子的高壓下,思想有問題是可以被槍斃的,有幾個人敢惹“思想”,當然導致思想的冰河,而文化沙漠正是思想冰河之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