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1949年之初,蔣介石的老本愈打愈小,在兩年多的時間裏,損失了百萬以上的軍隊。長江以北,除了胡宗南孤懸西北的兵團外,盡是解放軍的天下,南京的蔣政權已搖搖欲墜矣。
第三節搞假民主的惡果
1948年3月29日,行憲國民大會第一次會議在南京揭幕。早在抗戰之前的1936年,國民政府就準備召開國民大會,選舉蔣介石為總統,並於5月5日擬定憲草,賦予總統統轄全國軍隊、宣戰、媾和、締約、大赦、特赦、任免文武官員的權力外,還有發布緊急命令之大權,世稱“五五憲草”。然而由於日寇入侵,沒有實施。直到抗戰勝利之後,召開國民大會又被排到日程上來。
召開國民大會,號稱還政於民,要讓人民當家做主。但問題是,誰是人民?居大多數的農民,根本不會也不能當家做主。農民也不可能選出真正代表本身利益的代議士,章太炎在民初就已指出,在中國現實情況下搞代議,選出的必然是有權有勢者,讓土豪劣紳如虎添翼。這種現實到抗戰勝利並無基本改變。如果國民黨不改變一黨專政,選出的國民代表也不過是親國民黨的“土豪劣紳”。選舉既不能公正,選出的人也無代表性可言。
所以在戰後民主的訴求下、馬歇爾的調停下,於1946年1月10日在重慶召開了政治協商會議,決定改組國民黨政府,另組具有較大基礎的聯合政府,然後準備行憲。
政協經過二十一天的努力,擬定《中華民國憲法草案修正案》,修正《五五憲草》,稱為《政協憲草》,擴大了民主原則。蔣介石最初雖公開表示接受政協決議,但自始即認為斯乃共產黨與民盟向國民黨奪權的陰謀,認為不是國民黨三民主義五權憲法精神的憲草,自然伺機破壞。
蔣介石破壞政協決議的方法是,不待改組政府,就先行決定於1946年11月12日召集國民大會。在中共強力抗議下,蔣介石隻允展期三天。15日國民大會在南京揭幕,中共與民盟拒絕參加,此亦為國共和談完全決裂的主要原因之一。美國駐華大使司徒雷登致華府國務院電顯示,國大召開後,蔣仍表示願與中共和談,顯然是給美國看的一種姿態,同時想以既成事實,壓迫中共就範。然而中共堅持取消國大,回到1946年1月13日以前之情況,為和談的先決條件。蔣遂即命令中共代表離京。(參閱Rea&Brewer ed,The Forgotten Ambassador,p.57,74)
這個國民黨與若幹花瓶黨召開的國民大會於同年12月25日閉幕,製定了《中華民國憲法》,並於1947年元旦由南京國民政府正式公布。
蔣介石有鑒於客觀情勢,有意於行憲後改組政府,轉變“一黨訓政”為“多黨訓政”,然而既容不下中共與民盟,隻剩下“花瓶黨”,則所謂“多黨訓政”有名而無實,實際上仍然是國民黨一黨專政,更無以走上真正的民主憲政之路,隻能搞假民主充數。
假民主最可見之於偽選舉。國民黨、青年黨、民社黨三黨協議部分代表名額由黨提名與支持當選,而事實上則是“定量分配”、“討價還價”、“保障當選”,甚至“中央競圈”的局麵。所以有許多人未選已經內定。投票日是1947年11月21日。這一天的《大公報》報道,首都南京“全市國旗飄揚,如逢盛大慶典”。“盛大慶典”的背後,則是蔣介石嚴令各地縣長和專員,支持某人,某人一定要當選的專斷。於是縣政府不得已保留一部分票,以支持某人當選。如湖北省的選舉,不過是走過場,大多數選票早已暗中填妥,隨便發幾張票給選民做做幌子,一切由保長及其爪牙控製。(參閱梁上賢《湖北省偽大選一瞥》,《湖北文史資料》第五輯)所有的競爭實際上隻是國民黨內部的派係鬥爭,由於選舉引發更為激烈的黨團之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