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曆史上,堯君素入了《隋書》,屈突通卻進了《唐書》,同時代的人,分別編進了不同時代的曆史,為什麼呢?為的是堯君素為隋朝力屈而死,他是隋朝的人;屈突通為隋朝力屈而未死,他就不是隋朝的人了。但在情理上,屈突通盡過全力的記錄,卻又無礙其為忠臣,這又怎麼說得通呢?合理的解釋是:屈突通在盡過全力以後,他所效忠的對象,已不存在——“隋室已亡”——了;而新興的統治力量,是天意與民意所歸的。他所效忠的對象,也並不比新興的統治力量進步。他再掙紮,也“功未存於社稷,力無救於顛危”。所以,他就做了兩朝忠臣了。屈突通和堯君素的比較,主要在說明對“忠”的觀念,在中國思想中並不是隻有一種的,蔣介石隻接受了臨難死節的一種,卻不知道,臨難不死節的,有許多時候,也可以成立。再以文天祥、史可法為例。史可法死於亂軍之中,情形特殊,但是文天祥卻是一個“被俘不屈”的顯例。文天祥並不一定要做烈士,但是元朝人逼他下海,他就一定做烈士。正因為個人定有這種下限,我們才可以了解:為什麼王莽篡漢後十四年,龔勝才一死;為什麼宋亡元興後十四年,謝枋得才一死。這些誌士仁人,他們都是“無求生以害仁”的,但是不害仁的求生,他們也都去求。蔣介石要求人人做文天祥、史可法,懸格不可謂不對,但他忘了:宋朝養士三百多年,隻出了一個文天祥;明朝敦勵近三百年,隻出來一個史可法,其他多是大難臨頭、望風跪倒的投降漢!何況,蔣介石自己何德何能,要別人為他死節?他自己若適用同一標準,在西安事變被俘時,為何不“隻有自殺”?他為何對在衡陽抗敵被俘歸來的將軍們,大頒青天白日勳章?他在兵敗山倒時,為什麼不“國君死社稷”式地死在南京?
蔣介石所謂的軍人要被俘不屈、“隻有自殺”,連自己都做不到,卻以最高標準要求杜聿明。杜為他賣命、受苦、家破人亡,他仍然要為已甚,不準別人親人團圓!杜太太曹秀清由蔣介石手諭送往台灣,當做人質,過著慘淡的歲月。長子杜致仁在氣憤之下,就吃安眠藥死了。直到大女兒杜致禮的丈夫楊振寧得了諾貝爾物理獎,蔣介石和宋美齡才另眼看待,大獻殷勤,希望杜夫人影響楊振寧回台灣,“幫助蔣校長反攻大陸!”
杜聿明戎馬半生,又坐牢半生,還不夠!手下被敵人懲罰後,還要被自己人懲罰,這就是蔣介石的新三綱五常標準——強製別人做烈士。
最具諷刺性的是,他雖強製別人做烈士用心甚苦,但降將仍然是一大堆(詳閱李敖《蔣介石與自己降將——為活先烈開清單》,《蔣介石研究五集》,第257—276頁),也許烈士太少了,蔣介石有意無意製造“活先烈”過幹癮,最彰明昭著的例子是康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