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0章 國學文化與社會生活(2)(2 / 3)

因此,堯把帝位傳給了舜,曆史上稱謂“公天下”。後來的曆史學家,認為堯真是一個高明的人,因此而有政治上最高尚的道德,同時也是保全自己後代子孫的最高辦法。如果當時由丹朱即位做了皇帝的話,也許可能是作威作福,反而變成非常壞、非常殘暴,那麼堯的後代子孫,也可能會“死無噍類”了。他把天下傳給了舜,反而保全了他的後代,這便是“曲則全”最高運用的道理。

五、弘揚孔子的“相敬如賓”夫妻觀與構建當代和諧婚姻和家庭

在家庭倫理關係的各個層次中,夫妻之間的倫理關係是基礎。譚經文在《家和萬事興——關於家庭倫理道德的新思考》一文中寫到:“家庭作為一種特定的社會組織形式,其基本特征是以婚姻關係為基礎,以血緣關係為紐帶,並為法律和道德所承認,其中婚姻關係是核心,是主要的、決定性的,血緣關係是從婚姻關係而來的。”事實上,在家庭中,夫妻關係會直接影響到家庭其他成員之間的關係,夫妻之間能夠維持一種相濡以沫的融洽關係,這有利於營造溫馨和睦的家庭氛圍,有利於促進父慈子孝、長幼有序的倫理秩序的實現。反之,如果夫妻終日爭吵不休,必然會對子女的健康成長造成負麵影響,也會影響到孝道的施行,嚴重的甚至會導致家庭關係的破裂,造成妻離子散的悲慘的結局。因此,建立夫妻之間平等相愛的倫理道德關係對於構建和諧家庭意義重大,也對於促進社會穩定、弘揚良好社會風尚具有積極的影響作用。

早在中國古代,人們就已經深刻認識到夫妻之間和睦的重要意義,並且在社會中積極推崇這種健康的生活方式。古代的文人墨客對“男耕女織”的田園生活是十分神往的,稱之為“隻羨鴛鴦不羨仙”,這也就是充分表達了陶醉在融洽夫婦關係之中而不計物質享受的精神愉悅。

今天我們談及儒家的夫婦觀,總會提到“夫為妻綱”、男尊女卑的綱常名教對中國婦女身心造成了“摧殘”,不少學者認為儒家夫婦觀對家庭和諧造成了消極影響。可是事實證明,儒家思想的早期奠基者們正是在不斷嚐試解決婚姻製度以及夫妻之間矛盾衝突的基礎上,才逐步形成其夫婦觀的,其理論初衷正是為了有效的推動夫妻之間的和諧關係。

先秦的儒家是極為關注夫妻之間關係的,認為夫妻之間的關係對於禮樂製度的實施具有重要的表率作用。孔子把夫妻之間的關係看作是男女雙方的“終身大事”,而更為深遠的意義在於“合二姓之好,以繼萬世之後”(《春秋穀梁傳·桓公三年》),這句話也就指出了這種特殊的關係所具有的社會價值;《中庸》在第十二章中指出“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婦”,孟子也說“男女居室,人之大倫也”(《孟子·萬章上》),這就更加明確了夫婦關係是形成人間倫常關係的基礎,對於王道政治的實施而言就是社會教化序列的開端。因此,儒家圍繞現實婚姻製度和男女關係等矛盾衝突,以實現夫妻融洽和諧為目的進行了多層次的製度設計。

首先,我們來了解一些婚姻製度的演變以及儒家所做的貢獻。

“有天地,然後有萬物;有萬物,然後有男女;有男女,然後有夫婦。”(《易·序卦》)古人其實很早就意識到在宇宙世界形成之後,在生化萬物的基礎上出現了人類,而在人類產生之初就有了男女之別。這在西方文明中也有著類似的說法,基督教的“創世說”便認為上帝在創造世界後就創造了一對男女,即亞當、夏娃,他們的結合孕育了人類,他們是人類共同的始祖。不過,男女之間夫婦關係的確立卻是依賴婚姻關係為基礎的,這也是人類社會文明進步的一大標誌,因此婚姻製度的演變體現了人類社會文明從低級向高級發展的進程。而另一方麵,婚姻關係的建立和維持與男女雙方的愛情關係又密切相關,婚姻製度的設計更要求要充分考慮到愛情關係,否則就會引發夫妻之間的矛盾衝突,進而影響到家庭的和諧以及穩定。

其次,我們來了解一下儒家思想是如何引導夫妻之間和睦相處的。

儒家是在婚姻製度與男女兩性觀念的基礎上形成了係統的夫妻觀,從而引導夫妻雙方能夠相互尊重、互敬互愛,同時又能發揮各自所長,共同承擔延續家族生存發展、推動家族興旺的使命。正如徐儒宗先生所指出的:“加深這種夫婦之間親密關係的關鍵在於彼此平等、相敬相愛、互相忠貞,以保持永久協調和諧,才有利於建立美滿幸福的家庭。這是儒家夫婦觀的最本質的重要內容。”

儒家是在“男女有別”的兩性觀念基礎上確立夫妻雙方在家庭中的分工合作。男女由於自然屬性的差別必然在社會上扮演著不同的角色,這也就導致了家庭組織中的夫妻雙方所承擔的責任是不一樣的。

由於男性在體能和精力上都比女性更加剛健充沛,因此社會對男性的性別認同具有外傾性的特征,而儒家延續周禮的規定在對男性的教化培養方麵也是側重於社會責任的承擔,督促其為爭取家族利益向外開拓、建功立業。而與此相反,由於女性在體能和精力上都表現出溫婉柔順的特征,因此社會對女性的性別認同則具有內傾性的特征,儒家對女性的教化培養方麵也側重於家庭內部事務的管理,主要是相夫教子、打理好家中大小事務。

上麵講述的這一情況在農業社會表現得特別明顯,因為農業社會中維係家庭生存主要依靠的就是農業生產,而身強力壯的男性在農業生產中具有明顯的優勢。

儒家還積極倡導夫妻之間應該互愛互敬、忠貞不二。儒家是高度重視夫妻之間和諧關係的,將它看作是“齊家、治國”的基礎。儒家吸收了周代普通百姓“一夫一妻”的婚姻生活中積澱的情感因素,提倡夫妻之間互愛互敬、忠貞不二,共同構築白頭到老的美好、幸福婚姻。

嚴格來說,早期的儒家對男女雙方的自由戀愛並不反對,在《詩經》中就有大量描述青年男女之間愛情的詩歌,甚至還有歌頌青年不顧家長反對而勇於追求愛情的內容。可見,早期儒家所認同的婚姻並不完全排斥男女之間真摯的感情。不過儒家還是認為應該以隆重的婚禮完成嫁娶,因為這樣不僅有利於保障婚姻的合法性,而且也可以在婚禮過程中培養夫妻雙方對彼此的尊重和憐惜,有利於婚後夫妻形成親密融洽的關係,共同信守對彼此的承諾,同甘共苦,不離不棄。

最後,我們一起來發現儒家思想對現代和諧婚姻關係的啟示。

儒家的夫妻觀念為我們今天處理現代婚姻關係提供了豐富的經驗和教訓。

第一,建立夫妻之間平等相愛的倫理道德關係,提倡夫妻雙方根據各自所長分工合作。“男尊女卑”的思想是封建綱常名教體係下對儒家夫妻觀念的一種錯誤解讀,在現代社會的婚姻關係中我們必須提倡男女平等、互敬互愛。當然,現代社會的生產力已經遠遠超越了農業社會生產力的束縛,因此在社會分工上已經不需要局限於“男主外、女主內”的格局,夫妻雙方可以發揮各自所長、精誠合作,互相體諒、照顧對方,協調一致,維護和諧。

第二,高度重視夫妻生活的幸福和諧對於促進家庭倫理有序以及社會和諧穩定的重要意義。良好的夫妻關係有利於促進家庭倫理道德環境的提升,營造一種溫馨祥和的德育氛圍,這樣不僅有利於促使家庭更好地發揮其社會職能,而且能有效推動家庭成員個人道德修養和心理健康。

第三,現代婚姻離不開儒家的倫理道德。婚姻關係中的男女雙方一般都是由於誌同道合而在一起,但是在長期的共同生活中有一些不同的意見和看法是很正常的。一份情感需要雙方共同的嗬護,儒家的“中和”觀念以及“和而不同”的具體處事原則對夫妻感情的維係具有實際借鑒意義。當夫妻雙方的意見不相吻合的時候,千萬不要以自己主觀、單方麵的意誌強加於對方,要注意進行換位思考,互相溝通、及時交流意見。同時,也要學會寬容和諒解對方,秉持“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原則。

第四,在追求自由戀愛的時候更要忠貞專一,在廢棄繁瑣禮儀的同時強調婚姻的法律保障。現代的婚姻關係已經打破了傳統觀念的限製,倡導男女雙方在自由戀愛基礎上結合為夫妻,但是這種自由戀愛一旦進入了婚姻的殿堂,夫妻雙方就必須明白要承擔相應的倫理責任,應該共同經營、嗬護彼此的婚姻承諾,而不應肆意背棄盟誓,毀壞夫妻和諧。同時,雖然現代婚姻已經不再強調古代傳統婚禮的繁瑣規範,但是仍然應該以符合禮法要求為前提,這也是體現夫妻雙方互相尊重的需要。

總體來說,儒家的夫妻觀對於現代社會和諧家庭的建設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我們應該最大限度的繼承和發揚。

【國學小講堂,人生大智慧】

原思為之宰,與之粟九百,辭。子曰:“毋!以與爾鄰裏鄉黨乎!”

原思當孔子的家宰,孔子給他俸米九百,原思推辭不肯要。孔子說:“不要推辭了,可以分給你的鄰居和鄉親啊。”

在行政過程中,不要因為私人和個人的好惡就違反製度,在製度麵前,人人都是平等的,應該把私情放在一邊,嚴格按照規章製度辦事,這一點在當今的中國顯得尤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