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3章 因貪罷鎮靈鹽節度使王晏平(1 / 1)

一、將門之後 宰相之子

唐朝後期唐文宗時期,有一位朔方節度使王晏平。此人在靈州鎮將中是個非常特殊的人物。一方麵,他是將門之後、宰相之子,曾經多次參與平叛,立有戰功,另一方麵,他任朔方節帥以後,貪汙聚財,成為靈州百名鎮將中唯一的一個特大貪汙罪犯,在任內事發,被朝廷罷鎮,免去靈武節度使官職,而且幾乎喪命。

王晏平,懷州溫縣(今河南溫縣,懷州為洛陽北麵重鎮)人,出身將門之後,其父王智興(757~836年),由武將升任宰相,相當出名。王智興“少驍銳”,初為徐州“牙將”,後為“特將”。伐李師道、討李同捷,多次立戰功,不斷升遷,曆任禦史中丞、沂州刺史、侍禦史、檢校工部尚書、武寧節度使、詔拜檢校司徒、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滄德行營招撫使,拜太傅,封雁門郡王,進兼侍中,改忠武、河中、宣武三節度。開成元年(836年)逝世,終年七十九歲,唐文宗贈太尉。但王智興在擔任武寧節度使得誌以後,貪贓枉法,“由是揫索財賂,交權幸以賈虛名,用度不足,始稅泗口以佐軍須”,竟然沒有受到朝廷懲處,反而步步高升。

二、隨父平叛 多次立功

王晏平自幼就跟隨父親參加唐軍多次平叛,南征北戰,多立戰功。唐憲宗元和十三年(818年),朝廷派王智興討叛將李師道,王智興率步騎八千到胡陵與忠武軍會合,派其子王晏平和王晏宰擔任進攻李師道叛軍的先鋒將領,自率大軍繼後,“壞河橋,收黃隊,攻金鄉,拔魚台,俘斬萬計”,平叛成功以後,王智興晉升禦史中丞,王晏平先後也出任鹽州刺史、檢校左散騎常侍、禦史大夫。其弟王晏宰也先後擔任刺史、節度使,官至太子太保,分司東都。

唐敬宗寶曆二年(826年),橫海節度使李全略卒,其子李同捷攝(代理)節度副使。李同捷自任留後,並“重賄近侯,求繼任節度使”。唐文宗太和元年(827年)五月,朝廷下詔任命天平軍使、守司徒、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烏重胤為橫海節度使,以前攝橫海節度副使、檢校國子祭酒、侍禦史李同捷為兗州刺史、充兗海沂密等州節度使。六月,李同捷不受詔,據滄德謀叛。徐州王智興請以全軍三萬人帶五月糧討李同捷,唐文宗詔拜王智興為檢校司徒、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宰相)、滄德行營招撫使,王晏平再次隨父出征。王智興軍降叛軍十將,叛軍士卒三千,終於平叛。唐文宗在麟德殿設宴慶功。

三、因功提升 靈鹽節度

由於王晏平先後參加平定李師道、李同捷叛亂立有戰功,唐文宗太和六年(832年)五月,任命鹽州刺史王晏平檢校左散騎常侍、禦史大夫,充靈鹽節度使(《舊唐書·文宗紀下》)。而《舊唐書·王晏平傳》記載:王晏平“以討李同捷功授檢校右散騎常侍、靈州大都督府長史、朔方靈鹽節度(使)”。總之,王晏平擔任了靈武節度使。

四、朔方鎮將 大貪汙犯

王晏平出任靈鹽節度使之後,學他父親那樣貪贓枉法,大肆聚斂財富,他克扣朔方將士的軍餉,貪汙七千餘緡,成為靈州刺史中特大貪汙犯(緡是古代成串的銅錢,一串為一千文)。開成元年(836年),其父王智興逝世,王晏平回洛陽去為父親奔喪,竟然“擅取”朔方戰馬四百匹、兵械數萬自衛歸洛陽,遭到禦史大夫彈劾。唐文宗下詔罷王晏平靈鹽節度使等官職,逮捕王晏平入獄,交三司會審。

五、韋溫三封 免死貶官

唐朝有給事中封駁製度,在中央政府設給事中之官,是門下省的要職,專掌駁正政令之違失。在審署中,對“百司奏抄”中有不當之處,可予以駁正。凡三司會審的案件,“若刑名不當,輕重或失”,給事中有權駁回,依法重審。這種封駁製度主要防止決策失誤,是一種政治意義上的監控,屬於著眼於事先防止的監督方式,體現了監察的預防功能。在封建政治製度下,這種預防功能盡管極為有限,但是或多或少使君主專製政體具有一定的自我調節作用。

唐文宗時,韋溫任給事中,他耿直公正,敢於堅持執法。王晏平貪汙案交三司會審三次,被三次上奏判處死罪。給事中韋溫審核王晏平罪狀,認為王晏平一案法不當死,故三次封駁三司上奏,最後三司將王晏平判為減死貶官,上報皇帝批準。對於韋溫秉公執法,“文宗深獎之”。王晏平遇到了一個公道的給事中韋溫,唐文宗也念到王晏平父親王智興有大功於朝廷,故下詔王晏平免死,流放康州。不即行,王晏平又密求援於河北三鎮節度使。三鎮向文宗表其困,文宗再改任他為撫州司馬。給事中韋溫、薛廷老、盧弘宣等還詔不敢下,最後還是將王晏平改任永州司戶參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