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把持朝政 四起冤案
李林甫爬到相位知政事之後,便施展各種陰謀詭計,排斥異己,處心積慮把持朝政。《舊唐書》有一段很生動的描繪:“林甫麵柔而有狡計,能伺候人主意,故驟曆清列,為時委任。而中官妃家,皆厚結托,伺上動靜,皆預知之,故出言進奏,動必稱旨。而猜忌陰中人,不見於辭色,朝廷受主恩顧,不由其門,則構成其罪;與之善者,雖廝養下士,盡至榮寵。尋曆戶、兵二尚書,知政事如故。”李林甫利用宰相與唐玄宗的不和,打擊排斥宰相張九齡,唐玄宗讓李林甫代替張九齡為中書令、集賢殿大學士、還負責修國史,而張九齡則被貶為荊州長史。李林甫還向玄宗建議廢掉太子瑛,但唐玄宗立的新太子是三皇子忠王李亨,玄宗曰:“忠王仁孝,年又居長,當守器東宮。”乃立為皇太子。自是林甫懼,巧求陰事以傾太子。就因為沒有采納他的立壽王的意見,他心裏很恐懼,慮為後患,於是他又千方百計找忠王的麻煩,他雖然“屢起大獄以危之”,但“賴太子重慎無過,流言不入”,李林甫也無可奈何。
李林甫主朝政,“屢起大獄以危”太子(忠王),他製造了四起冤案。
第一,“兵部案”。李林甫為了排斥兵部尚書兼左相李適之,他誣陷兵部官員以權謀私,下令逮捕兵部官員六十多人,對他們實行逼供信,嚴刑之下,得到口供,李適之與李林甫都是大唐宗室,李適之本人是唐太宗曾孫,此時也無可奈何,最後,硬是被逼主動上書玄宗要求外遷,罷宰相,貶為宜春太守。
第二,“韋堅案”。為了打擊新皇太子忠王李亨,李林甫誣陷皇太子妃的哥哥刑部尚書韋堅與皇甫惟明謀反,將二人逮捕入獄,經過審訊,沒有找到證據。但還是把二人貶官,韋堅出為縉雲太守,皇甫惟明為淄川太守。韋堅弟韋蘭、韋芝不服上訴,也被貶嶺南。被貶官員數十人之多。李林甫還不肯罷休,直到最後韋氏三兄弟和皇甫惟明都被賜死在外地,方才作罷。
第三,“柳勣之案”。柳勣是皇太子李亨的妃子杜良娣的妹婿,也遭到李林甫的陷害,被捕入獄。皇太子妃杜良娣受到牽連,最後皇太子被逼無奈隻得與妃子離婚。
第四,“楊慎矜案”。隋煬帝的玄孫、禦史中丞楊慎矜,本來曾幫助李林甫製造韋堅案,但李林甫看到他被玄宗重用,立即誣陷他陰謀造反,想恢複大隋,最後被玄宗下旨滿門抄斬,受其牽連多達七十多人。鹹寧太守秦奉章上奏玄宗告李林甫罪狀二十多條,奏折未上到皇帝處就被李林甫得知,他立即把秦奉章下獄,定以“妖言”罪名,重杖決殺。此外,李林甫還誣陷山東節度使,即也在靈州擔任過朔方節度使的王忠嗣欲擁兵以保皇太子,玄宗沒有聽信。
五、朔方節度 安思順代
李林甫執掌朝政以後,又兼領隴右、河西節度使,又加吏部尚書。天寶初改官名,任右相加光祿大夫、再遷尚書左仆射。天寶六年(747年),加開府儀同三司,賜實封三百戶,受到唐玄宗“恩渥彌深”。李林甫“京城邸第,田園水磑,利盡上腴。城東有薛王別墅,林亭幽邃,甲於都邑,特以賜之,及女樂二部,天下珍玩,前後賜與,不可勝計。宰相用事之盛,開元以來,未有其比。”
天寶十年(751年),唐玄宗下詔任李林甫兼領朔方節度使、安西大都護,後來又兼單於副大都護。一代奸相也成為靈州的鎮將。
天寶十一年(752年),李林甫覺得自己年事已高,身體多病,加之發生了朔方節度副使李獻忠的叛逃事件,當時被唐玄宗任命為禦史大夫的楊國忠借此彈劾李林甫,讓案犯說叛逃與李林甫有牽連,李林甫怕對自己不利,於是,決定主動讓出朔方節度使之位。經過兩次推薦,最後唐玄宗批準他推薦的他的親信、曾知朔方節度事的河西節度使安思順,代他出任朔方節度使。關於這一事件,《舊唐書》有一段記載:天寶“十一載,以朔方副使李獻忠叛,讓節度,舉安思順自代。國家武德、貞觀以來,蕃將如阿史那杜爾、契苾何力,忠孝有才略,亦不專委大將之任,多以重臣領使以製之。開元中,張嘉貞、王睃、張說、蕭嵩、杜暹皆以節度使入知政事,林甫固位,誌欲杜出將入相之源,嚐奏曰:‘文士為將,怯當矢石,不如用寒族、蕃人,蕃人善戰有勇,寒族即無黨援。’帝以為然,乃用思順代林甫領使。自是高仙芝、哥舒翰皆專任大將,林甫利其不識文字,無入相由,然而祿山竟為亂階,由專得大將之任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