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9章 懷之以德,四夷友鄰賓服(2 / 3)

總而言之,魏征輔佐太宗執行了一套較少歧視少數民族政策,極大地減輕了對邊疆少數民族的壓迫和剝削,這就極大地促進了民族團結和融合,在貞觀年間奠定了疆域遼闊的、統一的,多民族國家的基礎。不可否認,作為封建地主階級的政治家,魏征和唐太宗的民族觀,都不可能超出儒家以漢族為正統對少數民族實行所謂“德惠”政策的範疇,從而,也有著明顯的民族偏見。但是,也不能因此而否定他們製定和執行的一係列緩和民族矛盾的政策和措施,對推動生產力發展和社會進步所起的積極作用。

在輔佐唐太宗改革朝政的同時,魏征還幫助太宗製定和實施了一係列對外開放的政策,從而在我國漫長的封建社會的史冊中,留下了一段少見的燦爛記錄。

魏征一貫主張:“偃革興文,布德施惠。中國既安,遠人自服。”隻有內部統一、安定,才有可能對外實行開放;隻有具備了發達的社會經濟和文化,才能為對外開放提供雄厚的物質、思想基礎。要想使友鄰賓服,必須自強不息,在各方麵做出榜樣,而不是閉關鎖國。據《魏鄭公諫錄》卷5載,有高麗等三名外邦僧人求學來到中國,先到了萊州,萊州右司立即上報朝廷。唐太宗認為:這些外邦人來中國,並非為了學問,隻是來窺探國家的虛實,因此不必讓他們到國都長安來。魏征卻不這麼看,他對太宗說:“陛下所為若善,此等固當取則;若不善,雖拒蠻夷亦無益也。”他輔佐太宗勵精圖治,促進社會經濟、政治和文化迅速發展,極大地增強了唐王朝的國力,在客觀上為對外開放創造了良好的前提條件。

在對外交往上,魏征主張“伐罪吊民”,實行以仁德為主導的和平外交政策。據《貞觀政要》卷9載,貞觀十四年(641年),侯君集平定了高昌(在今新疆吐魯番盆地一帶),唐太宗打算把高昌並入版圖,設置西州。由於高昌國王是太宗登基以後首先來朝拜的國君,後來因為聽前來做生意的胡人說:高昌國王阻止西域來唐朝納貢的人前來朝見,加上高昌國王對唐使節無禮,太宗才一再討伐他們。而且,高昌遠離內地,如果在那裏設置州縣,經常需1000多人去鎮守,幾年更換一次,每次來往交換,死亡的會有十分之三四,實為勞民傷財。但是,魏征不主張滅亡這個國家。他對太宗說:“如果罪過隻追究高昌王麴文泰一個人,這也就行了,不如借機安撫高昌國的人民,而立高昌王的後代為王,所謂伐罪吊民,威德被於遐外,為國之善者也。”他這種討伐有罪的統治者,慰問受難的人民,從而使威德遍及外邦的主張,可說是治國之良策。雖然太宗未能采納他的建議,在高昌舊地設置了西州。但魏征提出的伐罪吊民、以仁德為主導的和平外交政策,卻是值得肯定的。

魏征主張國內外商人自由來往,互通有無,各收其利,他協助唐太宗製定了比較自由的對外貿易政策。貞觀之初,周邊鄰國是遵照曆朝慣例,采取“朝貢”的方式與唐帝國進行友好往來的,對前來“朝貢”的外邦使節,唐政府則按照“賓客”的禮遇,對他們進行接待,這樣,沿途州縣必須無償提供勞費,使得“邊民荒耗”,“不勝其弊”。魏征認為這種做法,“非中國之利也”,他主張“聽其商賈往來,與邊民交市”。《魏鄭公諫錄》卷1對此有更詳細的記載:高昌王麴文泰將前來“朝貢”,西域諸國也都打算遣使前來。太宗於是派遣胡人厭怛紇幹出使西域,引導諸國使節入朝。這將是一次非同小可的“朝貢”,來者不下十國,使者不下千人,沿邊諸州必將空耗財力,人力以供勞費,政府也要耗費大量的資財和精力來接待外賓,回贈的物品也將不計其數。魏征極力阻止這種勞民傷財的活動,他趕緊進宮勸阻說:國家剛剛安定,創傷尚未恢複,如果再有勞役,百姓將不自安,往年高昌國王來入朝時,馬才數百匹,所經州縣還無力供給,何況現在要搞這樣大規模的接待呢?事既不濟,人心萬端,到那時,後悔也來不及了。他言語懇切地建議說:“若任其興販,邊人則獲其利;若引為賓客,中國則受其弊矣。”把原來空耗財力的“朝貢”與接待“賓客”,改革為“任其興販”的自由貿易政策,無疑是利國富民的創舉。太宗欣然采納了他的建議,果斷地追回了遣往西域的使節,停止了這次圖虛名而得實禍的“朝貢”活動,從允許邊民互市開始,逐漸擴大了對外開放的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