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宗欣然同意魏征的高明見解,並頗能體諒房玄齡隨同自己“定天下”,所以見草創之難,魏征與自己一起“安天下”,所以見守成之難的情況,對他們說:“今草創之難,既已往矣,守成之難,當思與公等慎之”,從而引導大家把注意力集中在戒驕逸、艱苦創業上來。
有比較,才有鑒別,用比較的方法說明,容易使人辨明美醜、善惡、利弊。魏征常常用縱、橫比較的方法,說明問題,對太宗理解、接受他的諍諫,起了很好的作用。上述論證草創與守成之難易,也是用了比較的方法,這是事與事之間的比較。魏征也經常把唐初國情與隋朝時候作比較,規諫太宗以亡隋為鑒,節欲愛民,勵精圖治。由於隨著天下的安定和經濟情況的好轉,太宗逐漸滋長了驕傲和貪圖安逸的情緒,因此魏征進諫時常常用太宗貞觀初年的優點與目前的缺點進行比較,上述《十漸疏》,則是進行這種鮮明對比的典型一例。貞觀十二年(638年),魏征針對太宗納諫方麵大不如前的問題,將他貞觀前後態度的變化進行了比較,“貞現之初,恐人不言,導之使諫。三年以後,見人諫,悅而從之。一二年來,不悅人諫,雖倔勉聽受,而意終不平,諒有難色。”他並且舉出實例說:陛下即位之初,判處元律師死刑,孫伏伽勸諫說:按照法律,不至於判死罪,不能容許無節製地處以嚴酷的刑罰,陛下就把蘭陵公主園賞賜給他,價值百萬。有人說:孫伏伽所說的是一般道理,而所賜太優厚。陛下說:我即位以來,還未有進諫的,因此賞賜他。這就是“導之使諫”。後來,徐州司戶柳雄對隋朝留下的人,妄自給予俸祿等級,有人控告他,陛下就命令柳雄自己坦白,不坦白就給他定罪。柳雄不肯坦白,大理寺將他處以死罪。少卿戴胄稟奏說:“按照法律,隻應處以徒刑罰。”陛下說:“我已對柳雄裁斷完畢,隻應處以死罪。”戴胄堅持不能濫用酷刑,陛下很生氣地派人去殺柳雄,戴胄托住不放,反複達四五次,最後還是聽取了戴胄的規諫,赦免了柳雄,並對司法部門的人說:“隻要能像戴胄這樣為我堅守法製,難道還怕有濫用刑罰殺人夷族的事?”這就是“悅以從諫”。往年,陝縣丞皇甫德參上書觸犯聖旨,陛下認為是誹謗。我上奏說,上書不激切,不能激發國君的意誌,激切就似於誹謗。陛下雖然當時聽從了他的意見,賞賜他20件物品,但思想上卻很不舒服,這就是“難於受諫”了。如此鮮明對比,淋漓盡致地揭示了太宗在虛己納諫方麵的退步,不能不使太宗悅服。他誠懇地對魏征說:“誠如公言,非公無能道此者。人皆不自覺,公向末道時,都自謂所行不變,及見公論說,過失甚驚。公但存此心,朕終不違公語。”
循循善誘,從容諷諫,更是魏征進諫的顯著特點,他每每根據情況,采取靈活的方法,或借古喻今,或借物言誌,或以他山之石攻己山之玉,有效地增加了其諫言的感染力。
一、借古喻今,是魏征的“拿手好戲”。前事不忘,後世之師,魏征素重史鑒,對曆史有著精深的研究和獨到的見解,又有豐厚的知識和驚人的記憶力,言談話語之中,曆史故事、典故隨手拈來,運用得恰到好處,使對方以史為鏡,自明得失,不僅增強了說服力,而且也使得魏征的諍言,帶上了鮮明的特色。
二、借物言誌,也是魏征常用的進諫方法。他往往通過自然界或日常生活中的某些事物,來說明深刻的道理。魏征作為卓越的思想家,在哲學、政治、史學、文學、法學等諸多方麵,均有一些開拓性建樹,為了闡發深刻的思想,他往往借物以言誌,比如在闡述民本思想時,他借用古語說:“君,舟也;人,水也,水能載舟,亦能覆舟。”又說:“怨不在大,可畏惟人。載舟覆舟,所宜深慎。”並且提出行德政,施敦化,清靜無為,使民生息,輕徭薄賦,勸課農桑等一係列治國方針,安定民心,以謀求“載舟”之功而避免“覆舟”之患。又如,他在論證德主刑輔的立法思想時,形象而生動地比喻說:“禦之良者,不在於煩策;政之善者,無取於嚴刑”,“為理之有刑罰,猶執禦之有鞭策也。人皆從化,而刑罰無所施。馬盡其力,則有鞭策無所用”,以趕馬車而用鞭子,生動地說明是為了更好的實施仁義之政才設立刑罰這一道理。
三、以他山之石攻己山之玉。這也是魏征常用的進諫方法。他每每旁征博引,或由彼及此,或由遠及近,或由古及今,侃侃而談,從容諷諫,循循誘導,使對方自然而然地接受他的觀點。貞觀二年(628年)冬天,太宗派遣才兼文武、廉平公直的瀛州刺史盧祖尚出任交州刺史。盧祖尚先答應了,後又反悔,說什麼也不去就任,太宗召來麵諭,仍固執不就。這下子可惹火了太宗,他大發雷霆說:“我使人不行,何以為政!”命斬於朝堂。改日,魏征趁他與群臣議論齊文宣帝是怎樣的人的時候,進諫說:“文宣狂暴,然人與之爭,事理屈則從之。”接著又講了一個故事:前青州長史魏愷出使於梁,回來之後,令他出任光州長史,他不肯去。楊遵彥上奏了這一情況,文宣帝大怒,將魏愷召來當麵責問,魏愷辯解說:“臣先任大州,使還,有勞無過,更得小州,此臣所以不行也。”文宣帝聽完他的陳述,怒火頓時熄滅了,他回頭對楊遵彥說:“其言有理,卿赦之。”魏征講完這個故事之後,評論道:這就是文宣帝的長處。
這個故事,講的是齊文宣帝之“長”,攻的卻是太宗之“短”。太宗聽後,無限後悔地說:“文宣帝雖顛狂,尚能容止此事,朕所不如也。祖尚不受處分,雖失人臣之禮,朕即殺之,大是傷急,一死不可再生,悔所無及。”於是下令複其官蔭。
另外,魏征也十分注意把握進諫時機,因而能夠事半功倍,收到理想效果。
一、在取得重大勝利而陶醉時進諫。貞觀十四年(640年),太宗召侍臣賜宴於兩儀殿,慶賀平滅高昌(古國名,國都高昌城,故址在今新疆吐魯番東約20餘公裏哈拉和卓堡西南)。君臣共飲,沉浸在勝利的喜悅之中。魏征進言說:“臣觀古來帝王撥亂創業,必自戒慎,采芻蕘之議,從忠讜之言。天下既安,則恣賭肆欲,甘樂諂諛,惡聞正諫。”他講了一個曆史故事:過去齊桓公曾與他的臣子管仲、鮑叔牙、寧戚一起飲酒。桓公對叔牙說:“為何不向我祝福呢?”叔牙舉起酒杯站起來說:“但願君王不要忘記當年出奔在莒國時的情景,管仲不要忘記在魯國被捆綁時的狀況,寧戚不要忘記喂牛於車下時的境遇。”桓公謝叔牙說:“我與兩位大夫都能夠不忘記先生的話,那麼國家不會有什麼危險了!”他以此提示太宗,取得了勝利,要居安思危,孜孜不怠。太宗說:“朕必不敢忘布衣時,公不得忘叔牙之為人也!”
二、在因某些災變而驚懼時進諫。唐太宗是個通過實際鬥爭而登上帝位的英明君主,比較重人事而不重天命,也不好祥瑞,然而由於天子的地位,使他離不開天命論,對某些自然災變,更有著本能的恐懼,魏征則常常利用這種時機來匡正君非。古人以為天見彗星是凶兆,有一年有彗星出現,太宗十分惶恐。魏征進言說:“臣聞古帝王來有無災變者,但能修德,災變自消。陛下因有天變,遂能戒懼,反複思量,深自克責,雖有此變,必不為災。”史籍中關於魏征利用某些災變之機勸誡太宗克己自修的事例不少,且都收到良好效果。在皇帝可以為所欲為、沒有什麼製約機製的封建專製時代,利用君主對災變的本能畏懼,規誡其端正言行,是有積極意義的。
三、在太宗精神振奮或談鋒正健時,相機行事,或將話鋒一轉,導引至另一個方麵,進行諷諫;或借題發揮,因勢利導,就某一問題加深論述,並和提到新的高度,收到理想效果。史載:有一次太宗在洛陽西苑的積翠池大宴群臣,令大家飲酒賦詩,好不歡暢。魏征擔心太宗與群臣豪飲,失去了君臣之禮,有損君主的人格,便趁機作《賦西漢》:“受降臨軹道,爭長趣鴻門。驅傳魏橋上,觀兵細柳屯。夜宴經柏穀,朝遊出杜原。終借叔孫禮,方知皇帝尊。”
此是一篇敘事詩,通篇講的西漢漢高祖劉邦的故事,寓意之句在最後一聯,漢高祖初定天下時,共同起事的功臣多為普通百姓出身,不懂朝廷禮儀,往往在殿上飲酒爭功,大喊大叫,甚至拔劍砍壞殿柱。以後叔孫通重新訂禮儀,群臣上殿朝見,都遵照一定秩序,不敢喧鬧失禮。漢高祖說:“我今天才知道做皇帝的尊貴!”魏征借用漢高祖語,諷諫太宗要處處注意禮儀。太宗對此也心領神會,馬上稱讚道:“征言,未嚐不約我以禮。”
由於魏征直言敢諫和能言善諫,常常使太宗在迷惘裏清醒,在疑慮中堅定,在失誤時警覺,在歧路口卻步。對此,太宗也不無敬佩之情,史籍中對此記載頗多,諸如:“非公,聯不聞此言”,“公所奏對甚善”,“不遵卿言,甚大錯誤”;“太宗深嘉納之”,“深然其言”,等等,不勝枚舉。太宗由衷地讚歎:“當今朝臣忠臣,無逾魏征。”
唐太宗一生有幾個顯著的政治優點,一是虛懷納諫,從善如流;二是明於知人,善於任使;三是以古為鏡,以明興替;四是務在寬簡,輕徭薄賦。這四大優點幾乎都是與魏征的提倡和督促密切相關的,其中,魏征對君王如何看待君臣關係,君臣如何相處,為臣僚者應恪守怎樣的“臣道”,判別臣下的標準和方法是什麼,都提出了一係列卓越的見解,對唐太宗在貞觀年間“明於知人,善於任使”的統治政績的取得,做出了重大的貢獻。
關於建立一種什麼樣的君臣關係問題,魏征在吸收了儒、道兩家政治哲學的基礎上,又參考了法家的國家管理方法,尤其是韓非的法術思想,提出了一套係統而完整的主張。首先強調儒家的一貫立場,即君尊臣卑的前提,這一前提是君臣關係的最根本的基礎,是絕不允許動搖和懷疑的,在絕對“忠君”的基礎上,君王對待臣下也應盡之以“禮”和“仁”。這就是中國古代淵源長久的“君道”和“臣道”,用一句話即可概括:“臣事君以忠,君待臣以禮。”可是這裏麵的“忠”和“禮”,其含義可就複雜了,曆代政治家各有不同的詮釋。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