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政府受紅綠裝的啟示,將它作為交通儀器燈的構思,開始研製。1858年,在倫敦主要街頭安裝了以燃煤氣為光源的紅、藍兩色的機械板手式信號燈,用以指揮馬車通行。這是世界上最早的交通信號燈。
1868年,由於英國倫敦議會大廈前經常發生馬車軋死人的事故,一位名叫查德·梅因的警員提出建議:為防止議員們被街上繁忙的車輛給撞倒,可以給議會大廈附近大街的交叉路口上,安裝一個交通信號燈。他的建議,得到了英國政府的肯定,便由當時英國的機械師納伊特設計製造。
納伊特設計製造了一種煤氣紅綠燈。這種燈看起來有點像當時的鐵路信號裝置,是由信號杆和紅綠兩色旋轉式方形玻璃提燈組成的。其信號杆高達7米,杆頂掛著信號燈,紅色表示“停止”。在燈的腳下,一名手持長杆的警察依照車輛的多少而牽動皮帶,轉換提燈的顏色。12月10日,信號燈家庭的第一個成員——煤氣紅綠燈在倫敦議會大廈的廣場上誕生。
後來,人們又在信號燈的中心裝上煤氣燈罩,在它的前麵裝有兩塊紅綠玻璃交替遮擋。不幸的是,1869年1月2日,這個隻麵世23天的煤氣信號燈突然發生了爆炸事故,致使一位正在值勤的警察因此而斷送了性命。事後,城市交通信號燈被取締。
隨著城市化水平的不斷提高和人們生活節奏的加快,人們不得不借助汽車這種方便的工具。然而,擁擠的道路造成的堵車現象越來越嚴重。於是,人們便呼喚一種新的交通信號裝置。1914年,美國率先使用了用電氣啟動的紅綠燈——電氣信號燈。這種信號燈由紅、綠色圓形投光器組成,在俄亥俄州的克利夫蘭進行了第一批安裝,紅燈亮表示“停止”,綠燈亮表示“通行”。稍後在紐約、芝加哥等城市也相繼出現了安全的紅綠燈。
隨著各種交通工具的進一步發展和交通指揮的需要,1918年又誕生了三色信號燈。這種燈有紅、黃、綠三種標誌,被安裝在紐約市五號街的一座高塔上,至此,紅、黃、綠三色信號形成了一個完整的指揮信號係統。這種紅、黃、綠三色交通指揮信號燈的發明者是曾留學美國,就讀於大發明家愛迪生門下的中國著名電機專家胡汝鼎教授。
當時的城市指揮信號燈隻有紅、綠兩色。有一天,胡汝鼎在街上欲穿越馬路,紅燈熄了,好大一會兒,綠燈才亮。此時,他還想過去,可是有一輛拐彎的小轎車從他身邊一擦而過,差點出事故。這引起了他的深思,怎樣能使行人穿越馬路時更安全呢?一天,他突然萌發一個想法:在紅綠燈之間再裝上一隻其他顏色的燈,專門用於提示車輛轉彎,不就解決問題了嗎?用何種顏色呢?他想到了黃色。黃色是所有色譜中明度最高的顏色,它的易見性僅次於紅、橙。黃色玻璃的透光能力最強,黃色本身又寓警告之意。不久,他的想法被美國當局采納,即用黃色信號指揮燈來指示車輛轉彎,提醒行人穿越馬路時注意。從此,紅、黃、綠三色交通指揮信號燈就豎立在世界各地的馬路交叉路口了。
紅、黃、綠信號燈的出現,使交通得以有效管製,對於疏導交通流量、提高道路通行能力,減少交通事故有明顯效果。
1968年,聯合國《道路交通和道路標誌信號協會》對各種信號燈又作了規定。綠燈是通行信號,麵對綠燈的車輛可以直行、左轉彎和右轉彎,除非另一種標誌禁止某一種轉向。左右轉彎的車輛都須讓還在路口內行駛的車輛和穿過人行橫道的行人優先通行。紅燈是禁行信號,麵對紅燈的車輛必須在交叉路上的停車線後停車。黃燈是警告信號,麵對黃燈的的車輛不能越過停車線,但車輛已十分接近停車線而不能安全停車時可以進入交叉路口。此後,這一規定在全世界開始通用。
人橫馬路的保護神——人行橫道線
現在的交通規則明文規定,行人橫穿馬路時,要在劃有橫道線的地方通過。這道橫道線俗稱“人行橫道線”。行人從這裏橫過馬路,既保險又安全。
為什麼要設置人行橫道線呢?
早在古羅馬時代,意大利的龐貝市的一些街道上,人馬車混行,常常造成交通堵塞。有時候,人在穿過馬路時,被飛馳而過的馬車撞倒,造成交通事故。
為了解決這個問題,人們便把人行道加高,使人行道與馬車道分離,人走人行道,馬車行馬車道。然後,人們又在人行道與馬車道交叉的地方砌起一塊塊凸出路麵的石頭,叫做跳石,作為行人過街的標誌。行人橫過馬路時,可以踩著跳石而過,而跳石又剛好在馬車的兩個輪子之間,馬車可以安全地通過。這樣,人和馬車就不會混行,行人橫過馬路時也不會被馬車撞倒了。
到了19世紀,汽車代替了馬車。汽車的速度比馬車快得多,其危險性也就大大增加了。加之,橫在馬路中間的跳石也不適應汽車行駛的需要,人們迫切需要尋找一種新的辦法,來解決人橫過汽車道的問題。
19世紀50年代初,人們經過多次試驗,想出了采用“人行橫道線”的方法。行人隻能從人行橫道線穿過街道,汽車行駛至人行橫道線時速度要放慢。當時,在英國倫敦的街道上,首先出現了如今這種橫線狀的人行橫道線。由於它潔白、醒目,象斑馬身上的白紋,因而又稱為“斑馬線”。斑馬線不僅給人們提供了一條安全的通道,而且也表示行駛中的車輛應“減速緩行、禮讓行人”之意。
愛情的表白——汽車牌照
我們都知道,每輛汽車上都掛有牌照,一車一牌,便於交通警察部門查詢和管理。然而,最初出現的汽車牌照並沒有這個涵義,也無這個功能,而是對愛情的表白。
最初的汽車是沒有牌照的。1901年,在德國柏林的街道上出現了第一輛有牌照的汽車,車牌的號碼是“IA1”。這輛車的主人是當時的大商業家魯道夫·赫茲格,誰也不知道他為什麼要給汽車上牌照,牌照上“IA1”是什麼意思。
在一次晚宴上,有一位記者想要弄清這個問題,便去問魯道夫·赫茲格車牌上的符號是什麼意思,他說“‘IA’是我未婚妻姓名前麵的字母,現在她已經是我的夫人了。至於用‘1’這個數字,是表示我對她的一片忠誠,也就是說,她是我第一個,同時也是唯一的心上人。”原來,汽車的牌照最初隻是魯道夫·赫茲格對她妻子忠貞愛情的表白。
後來,隨著汽車的不斷增多,有必要對每輛汽車加以管理,有關部門就采用了汽車牌照,一車一號,便於查詢和管理汽車。隻要查看汽車牌照上的號碼,就可以知道這輛汽車的主人是誰,是什麼時候購的。
神通廣大的小鳥——吉普車
吉普車誕生於美國。
美國是一個移民國家,大多數國民富有開拓意識和冒險精神。他們駕車喜歡駕寬敞、馬力強勁的汽車。針對美國人的這一特點,美國威利斯汽車公司於1940年研製出了一種多用途越野用車。
這種車有714馬力,是當時同類車驅動力的3倍。該車速度快,主要用來輸送步兵營裝備的輕武器,而且還可以用來做通訊、偵察和指揮車。他們把這種車叫做“GP”,來自英文General-PurposeCar(多用途的車)的縮寫。
1937年,美國漫畫家施格曾創作了一幅漫話,漫話的名稱叫“jeep”(一種神通廣大的小鳥)。威利斯汽車公司研製的這種多用途越野車的形象與漫畫“jeep”的形象很相似,因此美國士兵也把這種越野車稱做“吉普”。
後來“jeep”就成了所有同類車的代名詞,而施格創作的那個“吉普”則鮮為人知了。
現在,吉普車已成為長途旅行的優良交通工具。
方便顧客引發的創新——公共汽車
公共汽車是有固定路線和停車站的大型汽車。時至今日,人們都把公共汽車看成是最重要的代步工具。隨著現代社會的發展,公共汽車的重要性越來越強了。
公共汽車起源於法國巴黎的公共車。
1827年,法國巴黎一家浴室的老板,為了使自己的生意越做越好,就想出了一個新奇的點子,設置一種接送顧客的車子,就取名為“公共車”。由於這種車能體現老板對顧客的關懷,使顧客感到方便,所以受到大眾的歡迎。
最初的公共車如同一個長長的箱子,是用馬拉的,乘客可以在一條較短的固定路線上隨時上下車。
這種車是收費的,隻是與當時的驛車相比,車費要便宜得多。車的名稱源於拉丁文“為公眾”的意思,後來這個詞被人們簡化為“巴士”。
1829年,一位名叫希利比亞的英國製造商把公共車引進首都倫敦。沒想到,這種車真的給他帶來了好運氣,他的生意與過去相比一下子好了很多。1831年,英國格洛斯特和切爾特訥姆市之間使用了蒸汽機公用汽車。
1890年,專門經營公共車業務的倫敦通用巴士公司,其載客量竟然超過了上億人次。
1905年4月12日,世界上第一輛內燃機公共汽車開始在倫敦運行。它的出現標誌著現代汽車的誕生。當時,一句順口溜流行於倫敦的大街小巷:“轟隆轟隆什麼事?來的可是大巴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