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事裝備,改議應該準備,不改議也應該準備;伊犁,改議應暫緩收回,不改議也應暫緩收回;崇厚,改議應該殺他,不改議也應該殺他。”
迫於輿論的壓力,清政府拒絕批準條約,並把崇厚羈押刑部大牢,等待審訊。另派曾紀澤出使沙俄,重新議定邊界條約。光緒七年(1881年),曾紀澤代表清政府與沙俄重新簽訂了《中俄伊犁條約》,挽回了部分權益。
陳寶琛等人上疏斬崇厚。贏得了朝野的一致讚譽,然而更令人叫絕的是上奏改判“庚辰午門案”。光緒六年(1880年)中秋節前夕,慈禧太後派太監李三順,帶著八盒月餅送給他的妹妹醇親王福晉。到了午門以後,因為沒有事先通知敬事房,護軍照例要阻攔盤查。李三順仗憑背後有慈禧太後撐腰,態度蠻橫:“我這是給太後老佛爺辦差,耽誤了大事,你吃罪得起嗎?”護軍一聽,不敢得罪,就低聲下氣地說:“我這也是按照規定辦事,這是我的職責呀,望公公行個方便,去敬事房說一聲,接到通知我們才敢放你們過去。”哪知道李三順更來勁了:“你真是給臉不要臉,我不跟你囉嗦,我這就過去,看誰敢攔我!”說著話就往外闖。護軍恪盡職守,堅決不讓通過。雙方爭執不下,在推推搡搡中,把月餅盒給撞翻在地。月餅沒有送成,李三順怕太後責備他,就來了個惡人先告狀,慈禧聽後大怒:“這幾個小小的護軍也太大膽了,連我的差人也敢阻攔,活得不耐煩了!”於是,讓總管內務大臣會同刑部,對護軍嚴刑審訊。這事本來責任不在護軍,內務府和刑部的人經過審問也覺得護軍沒有錯誤,但是他們不敢忤逆太後的意思,就準備把他們充軍發配。處理結果上報到慈禧太後那兒,立刻被駁回,她明確要求必須治成死罪。審案官員覺得不妥,幾經變通,不想治護軍的死罪,都被慈禧駁回。後來刑部也據理力爭,說宮禁門衛,責任重大,不可自亂章法。上諭才批準:“護軍玉林、祥福革去護軍,發往黑龍江充苦差;忠和革去護軍,圈禁五年;護軍統領嶽林再交刑部嚴加議處。”處理結果一出,眾人都不服。當時張之洞、陳寶琛為翰林院的左右庶子,聽說以後,憤憤不平。陳寶琛氣得渾身顫抖,大聲吵嚷著說:“太後差人辦事,難道就不要法度了嗎?按製度辦事,反而要受罰,這不是顛倒黑白嗎?天下哪有這樣的事?”說著馬上要上折子。張之洞在一旁勸道:“現在,慈禧太後正在氣頭上,我們措詞嚴厲的話,隻能激她的火,對解決問題沒有幫助,我們應該就注意門禁、限製宦官驕橫這兩方麵去說,讓太後悟出其中的危害,我們才有成功的希望。”陳寶琛說:“好吧,我們就這樣辦。”
第二天上朝,陳寶琛壓了壓怒火,顯得有理有節,出班上奏道:“如果太監說宮中有旨,就可以任意闖午門,那麼,有護軍就和沒有護軍一樣,護軍按規定辦事,懲罰這麼嚴重,以後誰還敢嚴格執法,處理的也有過重的嫌疑。”張之洞又乘機上奏:“宦官無法無天,害處最大,這在曆朝曆代都有教訓,萬一此後太監出入宮門,動輒就說奉旨出宮,以至於關係到政務,流弊之大,請陛下三思。”光緒皇帝說:“二位愛卿所奏有理,不過,此案事關太後的尊嚴,還要請太後定奪,退朝以後,朕自會把二位的奏折向太後轉達。”後來,太後看了他們兩個的奏折,思考再三,覺得他們兩個說的有理,就改判了此案,再次下旨:“玉林杖一百,流放二千裏;祥福杖一百;忠和杖一百,圈禁兩年,加罰三十板;嶽林免予處分。太監李三順打三十大板;首領太監劉玉祥,罰俸祿六個月。”就這樣,刑部都解決不了的案件,在陳寶琛、張之洞的努力下,得到了較為圓滿的解決。
但是,也應該看到,“清流”的存在,固然是由於社會形勢的急轉直下,激勵了他們的救國之心,從而產生的一部分人。另外,他們的存在也是由於慈禧的故意放縱。一是為了博得善於納諫的美名,二是為了平衡朝中的政治力量。在中央權力機構中,恭親王奕新是洋務派的代表,他們在平定太平天國的過程中掌握了許多軍政大權。慈禧太後想借“清流”的力量牽製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