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6章 我的母親——對母親的記憶(1 / 2)

餘自1997年2月喪母以來,倍感孤獨。小時每日長隨慈母,未曾廢離。慈母原籍隴西臨洮,此縣為甘肅之文化故郡,有洮河流過。母幼時受文化熏陶,此後嫁來張家川,由於其文化較高,曾一直任地方婦女高職,先後任清水縣北方鄉副鄉長、張川鎮鎮長和婦聯主任等。當時有俗諺雲:“安鎮長,皮鞋響,嚇得社員脖子縮。”

慈母任地方之官職,辦事公正無私,視惡如仇。“文化大革”命初期,被一度雙開,貶為平民,為拉扯兒女,曆盡滄桑,一時門衰祚薄,家道不幸,氣息奄奄,門前冷落車馬稀。始多做苦力如打石子、撈沙、淘沙等重體力。曾因執政期間,主持正義也得罪不少人,又多次受批判,曆盡人間冷眼。北方寒苦,苦力積勞成疾,為母由於在冰冷河道撈沙,為此得了風濕病,此病易使人手部腳部變畸形,常見舉步艱難,手臂不能正常活動。寒冷潮濕之日,風濕病會常常骨節疼痛,病不可言。吾自幼扶持病母,常侍湯藥,未曾廢離,也時時助母按摩手臂、腳部關節、疼痛處,以減輕痛苦,其間亦常聽母親講述古人孝道故事,以及她的故鄉洮河之美景,如冬日的洮河河水結冰,常出現“冰溜子”,其河水結冰上段往往結成晶瑩無比,宛如珍珠,可以在其上滑冰成趣。此時方可苦中思樂,難以忘懷。為母官職不保,已被貶為平民,加上風濕關節炎,手腳彎曲變形,時常受人歧視,如慈母曾為多數朋友孩子助當媒親,成人之美。一次,有一位剛從大學畢業回來的青年,幫助物色認識的女青年搭橋說媒,本來該男女青年都相互看上,可女方的家人要求要個健康有身份的人來說媒,不要病殘失勢的人來說親,而男青年還很有氣節,沒有失禮,此婚事未成。而母親又熱心做媒,選了本家親戚的一位新疆女孩,成了婚緣,此事對我的情緒影響很大,甚了解人間世故之淒涼,又深記:“子不嫌娘醜”之古訓,便立誌長大成人,為慈母爭光,以洗前辱。

20世紀70年代初,慈母為其冤案,上下奔波,幾年上訪地方政府,已成定律。後真主慈憫,母親冤案於1971年得以平反,被恢複公職,每月有官餉入門,一時拍手雀躍,歡額稱慶。但母已日愈病重,記得在張家川縣醫院門口用救護車載母往清水縣醫療時,記憶中第一次看到母親由於手腳關節炎引起的僵直彎曲,被人幫助扶拿上車,而母親由於關節疼痛的哭叫聲,讓我感到恐懼萬分,痛心在身,不知所雲。

而更難忘的是,鄰近清水縣城有位好像名叫劉仰息的大夫,因以治療關節炎出名。我前往醫療所探望正在治療的母親,記得我在惡父每日慘打之下,加上勞累,骨瘦如柴,好不容易到了清水,找到母親。記得母親隻是一邊摸著我的頭,一邊說,“把我的娃折騰成這樣子了!”那時又正直暑夏,母親做了很多涼粉,記得我一次吃了七八碗,吃的太多了,又睡不好,母親看到後驚訝地說:“把娃餓成這樣子了,一次能吃八碗飯”。我便在清水縣郊外的山坡上,和當地小孩或在野草叢裏追逐花蛾鳥蟲,或攀上樹枝,尋找野果,一時無限歡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