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3章 佩刀女俠:秋瑾(1 / 3)

對酒

秋瑾

不惜千金買寶刀,貂裘換酒也堪豪。

一腔熱血勤珍重,灑去猶能化碧濤。

“每聞鼓鼙聲,心思輒震怒。”誰會想到這英氣十足的詩出自女性之手?誰又會想到這個本出身官宦之家,嫁入官宦之門的優裕女性會棄家離國?是什麼樣的“鼓鼙聲”促使一個女性做出這樣的決斷?

鑒湖女俠

秋瑾(1875—1907年),原名閨瑾,字玉貞,小字玉姑,號競雄,別名鑒湖女俠等,原籍浙江紹興山陰人,1875年11月8日出生在父親做官的福建。

秋瑾家原為山陰地方的望族,幾代官宦。秋瑾自幼喜好詩文,尤其羨慕劍俠,年紀稍長,她便隨四表兄習棍棒拳術、騎馬擊劍,小時的生活是那樣無憂無慮,光明燦爛。

秋瑾及笄之年,她的父親調升為湖南湘潭知縣,她隨父親到了湖南。不久由媒人說合,父親把她許配給湘潭的富紳王家。光緒十八年(公元1893年),18歲的秋瑾正式嫁到王家,成了王廷鈞的妻子,新婚燕爾,魚水和諧,3年中生下一子一女,兒子叫沅德,女兒叫燦芝。王家頗富資財,王廷鈞更醉心利祿,他到北京納資謀到了一個部郎的京官。秋瑾隨著丈夫一齊來到了京城。

秋瑾隨丈夫到北京是光緒二十一年春,即1895年春,此時中日甲午戰爭剛剛結束,清政府被迫簽訂了喪權辱國的《馬關條約》。條約簽訂時,清政府正進行科舉考試,一千多個舉人雲集北京,在康有為的領導下,集體上書反對簽訂《馬關條約》。之後以康有為為首辦起《中外紀聞》、《萬國公報》介紹條約簽訂中清政府的腐朽無能,分析條約對中國的危害。養在深閨的秋瑾讀了這些報紙,潛藏在內心深處的那一份俠烈性情,不斷地在胸中湧動。

隨後維新變法運動以北京為中心在全國迅猛展開,《時務報》、《國聞報》、《湘學報》這些關於變法思想的先進報紙隻要能找到,秋瑾都如癡如醉地拜讀。“物競天擇,適者生存”的生物進化論她聞所未聞,“君主立憲”的政治觀點使她茅塞頓開,她覺得複興國家有希望了,她為之歡欣鼓舞。可是不久就聽到慈禧囚禁了光緒,康有為、梁啟超流亡海外,譚嗣同等人在菜市口被殺。

有人把譚嗣同就義時說的話講給秋瑾聽,譚嗣同臨刑前說:“不有生者,無以圖將來;不有死者,無以酬聖主。”“各國的變法成功,都有獻出生命的;中國變法的失敗,就缺少敢於犧牲的人,要有,就從我譚嗣同開始。”這樣的話大大激勵了秋瑾,秋瑾還找來譚嗣同寫的變法文章,邊讀邊抹眼淚,而她的內心更是堅定了為國盡匹夫之責的決心。

維新變法失敗的第二年,義和團運動風起雲湧,不久八國聯軍攻進北京,燒殺擄掠,清政府完全屈服在外國人的淫威之下,《辛醜條約》使中國完全陷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的深淵,秋瑾在北京親身經曆了這一巨變,義憤難已,決心以實際行動挽救祖國的危亡。

在北京,秋瑾也結識了一些新女性,加入到解放女性的大潮中,她時常和這些女性一起看《蘇報》、《新民晚報》、《羅蘭夫人傳》、《東歐豪傑》等,這些書讓秋瑾眼界大開,思想起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她開始認識到男尊女卑的封建信條是束縛婦女的枷鎖,意識到女性必須自立和自救。

秋瑾以解除封建女性的裹腳布為解放女性的第一步,她以為小腳女人形同殘廢,行動維艱,為了和男子並駕齊驅,女子必須放腳。遂在京城成立“天足會”,鼓勵更多的女性放足。並在1903年中秋節大膽地穿上男裝到戲院看戲,這一舉動在京城引起了轟動。

此時,秋瑾的丈夫王廷鈞仍然熱衷名利,趨跑於權貴之間,酬應於歌樓酒榭。兩人誌趣不投,思想和言行漸漸相遠,感情也出現了裂痕,最後在親友的幹預下,秋瑾和丈夫分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