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事實上,我沒有碰過別的女人,這是我一直堅守的道德底線。雖然剛上本科的時候大家說男生學影視就是有機會泡美女,但我從來沒有把女人當作我的目標。特別是我和季雨在一起以後,我知道我更不能背叛她,季雨太脆弱了,她對婚姻有一種近乎偏執的執著,我能理解因為父母殘缺不幸的婚姻而給她帶來的陰影。
但是,當我踏出這一步之後,我突然覺得,我和季雨真的要結束了。
季雨
我真的好想好好愛何錚,像最初那樣美好,是不是要回到最初開始的地方,真的是不可能的事情?
在遇到何錚之前,我喜歡過三個人,從未愛過任何一個人。
初三的時候我第一次對一個男生有感覺,那是一個台灣男生,隨父母在南方做生意,他永遠穿著很白的襪子,穿著這座城市裏所有十五歲的男生都不穿的白襯衣。我上的是我們省裏最好的英華中學,是集中了各種大官和富商子女的貴族學校,所有人都自以為是地淹沒在自以為是的人群中,隻有他永遠那麼出色。我喜歡他軟軟的台灣腔,喜歡他的白襪子,一直到有一次我看到他坐在籃球場邊,和所有的男生一樣脫下襪子把腳晾在一邊,我對他的好感才宣告結束。
第二次我喜歡上高中的體育老師,他在一場運動會上站在高高的發令台上鳴槍,我看見黑色的槍口冒出淡淡的白煙,看見他深藍色運動服下健碩的線條,像《無間道》裏那些所有持槍的男人一樣,槍絕對是配角,拿槍的人才是王道。後來我常常躲在操場後麵看他打球,在飯堂排在他後麵看他打飯,跟阿姨說與他要一樣的飯,找一個看得見他的地方心安理得地吃著和他一樣的飯。後來,我忘了自己是怎麼忘記他的,好像是他調走了,我也慢慢忘了他。
最後一個人是我爸公司裏的前台接待,我高考以後突發奇想地要去看看爸爸的公司。那個人穿著黑色的西裝站在大廈的旋轉門前,我看見他嘴角微微露出的笑意,於是我學著淑女的樣子對他點頭。那些日子我常常在對麵的星巴克喝著沒有味道的咖啡,隔著玻璃看他,看他笑著迎送每一個人。直到有一天他發現了我,可憐巴巴地求我讓我爸給他換個工作,才結束了我對他的喜愛。
“白癡!”我記得聞佳聽我說完這些的時候,蹦出了這兩個字,“你這不叫喜歡,叫好奇,隻是你看見不同的男人對他們產生了好奇心,這不叫喜歡。”
“你放屁。”我和聞佳總是對彼此毫不留情,如果她說的是真的,那我算是從來沒有喜歡過一個人嗎?好吧,有時候我想,就算是我的初戀降臨得比較晚吧。我不喜歡跟人紮堆,奉行對誰都視而不見的原則,或者喜歡我的人本身就不太多。有時候我會想起我喜歡過的那些男人們,他們真的像是那些花兒一樣,在我生命的角落開放著,偶爾存在但並不永恒,我不會為他們奔天涯,他們也不會為我變得荒草叢生。對,聞佳說得對,那不是愛情。
我忘不了我和何錚初次遇見的那個夜晚,在那個溫暖的病房裏,何錚堅持要留下來陪我過夜,他堅持的樣子讓我覺得心裏很暖。
這是獨立的病房,我不願聞佳和其他病人睡在一起,當然價錢也貴些。我提出這個要求的時候心裏很擔憂,很害怕他們不願意多付錢,盡管我再三聲明會把錢還給他們。但我沒想到何錚頭也沒抬就答應了,二話不說掏出錢來把住院費給交了,男人的寬容和耐心真叫人迷戀。
病房裏隻有兩張椅子,何錚對路過的護士小姐說能不能再幫忙找一把椅子,那個盤著頭發的白衣天使用有些僵硬的笑容回答他“好的”,之後有些做作地轉身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