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海濤提出,批評家需要人文關懷,首先就需要樹立自信,關懷內在自由。無論批評家的個體、群體,還是整個批評界,都是如此。現在的問題是,許多本身也沒有多少自信的批評家,卻在不同層次上把持和濫用著話語權,或者把話語權看得太重,把學術功利看得太重,同時無端漠視和壓製別人的話語權。許多批評家與作家的價值標準之爭,批評家之間的學理方法之爭,往往都不過是另一種形式的炒作,不過是對話語權的急功近利的角逐。話語權成了徘徊於文壇與批評界的幽靈與怪物。這樣的批評,顯然離真正的批評精神很遠,離真正的人文精神更遠。當前不僅要強調批評家的“責任倫理”,還應倡導哈貝瑪斯所說的“話語倫理”。批評要平等競爭,多層對話,形成規範,批評權威不能隻靠職責便利和話語平台來樹立,文化中心要關注和傾聽外省的聲音,就像俄羅斯和法國那樣,外省的聲音應該成為文化質感和文化自信的標誌。
常智奇提出當前應建立自然整體和諧論美學觀理論,其目的是要建立一個現實生活中和諧、美好、文明的社會新秩序。我們正處在一個曆史的轉型期,大變革、大改組、大重構的政治、思想、經濟、文化等方麵的劇變;經濟分配的不平衡、貧富相差懸殊等等,嚴酷的現實,使人們的情感和心靈受到了巨大的衝撞、擠壓、乃至撕扯。這是曆史在前進中,民族為文明的建設必須付出的代價。在這裏,人們渴望用一股和諧、純潔、恬淡、詩意藝術的清泉,洗滌、衝刷來自世俗世界的汙垢,乃至受傷的靈魂,從而獲得一種精神的慰藉。這是曆史賦予我們批評家的使命。我們一定要高揚“為人生而藝術”的批評標準,堅持用先進的思想武裝人,用正確的理論引導人,用高尚的道德教育人,用美好的情操感染人的指導思想,引導作家用藝術美的形象、境界、結構、形式消解人們內心情感世界的壓力、迷惘和困惑,為建立一個相對和諧、美好的社會秩序而發揮文學批評的作用。(原載《文藝報》200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