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符號生產方式可以被定義為一種創造活動。這種創造活動能以適度和激進兩種方式進行。首先,適度創造(moderate invention)方式。人們直接將既有感知模式的表現形式投射進表達連續體,進而生成一種支配相同內容生產的表達式,這就形成了適度創造方式。其映繪過程(mapping process)表現為:符號生產者根據現存的感知模式,並將其編碼語義中的感知標記成分映繪到尚未成形的連續體之內,進而通過轉換而創造出新的語義模式。這種映繪的轉換在繪畫上的表現是,繪畫者在感覺上組織起來的粗糙的內容連續體,逐漸地變成一種新文化世界的編排形式,確立起個性化的繪畫編碼活動的習性、期待和風格。其次,激進創造(radical invention)方式。人們或多或少地繞過現有的感知模式,並在映繪其感覺的過程中組織新的感知模式,從而產生出激進創造方式。其映繪過程表現為:符號生產者在現存感知模式缺席的情況下,從自己的個人感知勞作中提煉出新的感知模式,即,將自己接受的特殊感覺刺激轉換為某種新穎的感知模式。印象主義繪畫流派就是通過激進創造方式而創立的。正是因為印象主義的先驅者開創了新的油畫感知模式,以至於時人因缺乏相應的感覺經驗而加以拒斥。[文獻]
第二章代碼理論
第一節符號功能
當代碼將傳達係統的成分指派到被傳達係統的成分時,前者就變成後者的表達形式,後者則成為前者的內容。符號功能就產生於表達和內容相聯係之際,而所聯係的這兩種因素則是此種關係的功能函項。
我們現在有條件辨認出信號和符號之間的差別。信號是係統的一種相關單位;它可以是指定給內容的表達係統,但也可能是不帶任何符號學目的的物質係統;像這樣,它正是由信息論立足於該術語的狹義形式加以研究的。信號可能是一種刺激,它不表示任何東西,而是引發或誘導什麼東西;不管怎麼說,在用作某種先見後承的公認前提時,它可以視為一種符號,因為它代表其後承(就發送者而論)。另一方麵,符號總是某一表達平麵的因素,它通常和內容平麵的一種(或數種)成分相聯係。
每當存在著人類社會所認可的這種關係時,就有一種符號。隻有在這一意義上才有可能接受索緒爾的定義,根據其定義,符號是能指和所指之間的對應關係。這一假設必然引起一些結果:(a)符號不是一種物質實體,物質實體至多是表達性相關因素的具體表現形態;(b)符號不是一種固定的符號學實體,而毋寧是獨立因素(來自兩種不同平麵的不同係統,並在編碼關係的基礎上彙合到一起)的交彙點。
確切地說,不存在符號,而隻有符號功能。葉爾姆斯列夫(Hjelmslev)認為:“將符號這一詞用作有關單位的名稱,似乎更為合適,這種單位係由內容形式和表達形式組成,並通過我們稱做符號功能的一致性奠定下來”。符號功能就體現於兩種功能函項(表達和內容)彼此處於某種關係之際;同一功能函項還能介入另一種關係之中,這樣就變成一種不同的功能函項,並由此導致一種新的符號功能。所以說,符號是編碼規則引起的暫時性結果,它確立了成分之間的瞬時關係,其中每一成分都有資格介入(在特定的編碼環境下)另一種關係,從而構成一種新的符號。
……
人們因而可以堅持認為,事實並非代碼配置符號;更準確地說應該是,代碼提供了有關生成符號的規則,而這種符號乃是人際交往過程中的具體表現形態。因此,“符號”這一經典概念本身就消融為一種高度複雜的變遷關係網絡。符號學揭示了一種分子景觀,在這裏麵,我們習慣於認定為日常形式的東西最終體現為瞬時化合的結果,而所謂“事物”隻是某種潛在網絡所具備的外觀;這種網絡是由更基本的單位組成的。或更恰當地說,符號學給我們提供了一種有關符號過程的照相製版式的解釋,這就揭示:在我們認為看到印象的地方,隻存在巧妙編排過的黑白點聚合形式,即光柵無足輕重之基本特征的出現和消失的交替狀態;它們有時在外形、位置以及色彩強度上有所區別。符號學,像音樂理論那樣,明言:在我們辨認出熟悉旋律的地方,隻存在音程和音符的某種惟妙惟肖的複雜交織狀況;而在我們感知音符的地方,則隻有一束束共振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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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節超編碼和低編碼
三、超編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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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編碼以雙重方向進行。情況也許是:一種代碼,它給一定的最小表達式賦指意義,那麼,超編碼會給這些表達式的更宏觀係統賦予外加意義。修辭或圖像規則就屬於這種類型。但是,情況也可能是:倘有一定的編碼單位,那麼,超編碼就會把這些單位分解為更具有分析特性的實體,正如在給出一個單詞時,副語言學就確立了以下情形:它的不同發音方式(即在各種音節上施加重音的方法,或堅持特種音流的方式)對應於意義的不同側麵。所有禮貌用語都出自某種超編碼日常語言:sil vous plait(“請”)這一表達式就是依據人們所接受的傳統超編碼,從而按照其真實意指功能加以理解的。顯而易見,超編碼運用,在完全被人接受時,就產生業已稱做次代碼的東西:在這個意義上,超編碼是一種創新活動,它越來越喪失其活力,並由此產生社會接受性。
但是,超編碼實體更常見地浮遊——可以這麼說——於代碼中間,也即位於規約和創新之間的閾限上。社會是通過緩慢和穩妥過程,將它們容納到規則之列的,其自身的存在理由立足於此。社會常常不承認事實上容許社會性符號交換的超編碼規則。典型的例子是由敘事規則提供的,正如普洛普(Propp)所勾勒的那種情況:幾百(大概也是數千)年來,某些原始社會都容許其成員講述,並弄懂依據於敘事功能的故事(因此,在用於敘事目的時,就從超詞語角度對日常語言進行超編碼);但是,普洛普所介紹的情節法則是一種不明推理式建議,它闡明了某一超編碼語言的存在形態。這些法則時下正作為得到人們承認的敘事次代碼項目而為人們普遍接受。但是,文本類型學和文本語法中的現行趨勢,正傾向於對更加宏觀的話語片段更深入地進行超編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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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低編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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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低編碼可以界定為操作手段,借助它,在可靠的既定規則闕如的情況下,一定文本的某些宏觀片段則被暫時認為是代碼構成過程中的緊要單位;縱然製約表達式的更基本的組合規則,連同其相應的內容單位,仍然不為人知,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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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超編碼就從現存代碼推進到更有分析力的次代碼,與此同時,低編碼則從非現存代碼推進到潛在代碼。這一雙重運動,盡管在各種情況之中如此容易辨別(副語言學是超編碼審美判斷即美之於醜的一條實例——這屬於非常靠不住的低編碼實例),卻又常常在符號生產和解釋的最一般實例之中交織在一起;從而,在許多情況下,要確立某種現象是超編碼還是低編碼,似乎顯得很困難。在這類閾限實例中(此處,朝向代碼的程序化邁進,與符號化生產和創新的自由活動混合在一起),談及外在編碼,可能更明智(這種範疇一下子就概括了兩種運動)。外在編碼活動是代碼理論和符號生產理論兩者的研究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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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符號生產理論
第六節生產方式類型學
七、創造活動
我們可以把生產方式定義為一種創造活動,以此,符號功能的生產者選擇了一種新的物質連續體,而這種連續體尚未出於那一目的被切分開來,並提出了一種新的途徑,以對它進行組織(賦予其形式),從而在其內部映射某一內容類型的形式相關因素。因此,在創造活動之中,我們就有一種體現於異質表達式之中的棘手法則實例;但由於不存在任何先前規約,以把表達因素與所選內容聯係起來,因而符號生產者在某種程度上也必須落實這一關係,以便使之可以接受。在這一意義上,創造活動迥然不同於識別、選擇,以及複製品。
人人都能識別出由認知活動所產生的表達式,因為先前的經驗已經將特定的表達單位與特定內容單位聯係在一起。人人都識別出由選擇所產生的表達式,而這種選擇是依據一般抽象機製作出的,正如承認某一特定項目是其所屬種類的代表那樣。人人都識別出由複製品所產生的表達式,因為複製品複製了表達類型,而這種表達類型通常已經和特定內容聯係在一起。在所有這些情況下,無論法則是簡易還是複雜的,人人都承認個例與其類型之間的對應狀態,因為類型已經作為一種文化產品而存在著。不管個例表達式是複製內容類型,正如在印跡裏的情況,還是複製表達類型,正如在音位和單詞的情況下,有關程序都遵循一定的基本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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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體現為代碼編製的創造活動
……現在我們得定義符號生產方式。在這裏,某物是從其他某物那裏映繪而來的,它在映繪行為發生以前並未得到界定和分析。我們正目睹一種情況,在這裏,能指規範得到落實時,正值這一關係的兩個函項都被創造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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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造活動能以兩種方式進行,一種適度,另一種激進:
(a)適度創造出現於人們直接從感知表現形式投射進表達連續體之時,並由此實現一種表達形式,它統轄著產生同等內容單位的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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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發送者的角度出發,某種感知結構被視為編碼語義模式(哪怕沒有其他人會以這種方式看待它),進而其感知標記成分也按照通常更為人們所接受的相似度規則而映繪到尚未成形的連續體之內。發送者因而就提出某些關聯法則,哪怕函項內容尚未存在。但從接受者的角度看,結果顯然就是一種表達結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