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5年,丹麥學者魯賓為此提供了一種實驗心理學圖案《魯賓之杯》。
根據這個心理學實驗的圖案,魯賓提出了有關圖底關係的視知覺符碼。認為,在圖與底的關係上存在著這樣一些視覺規則:封閉的麵較容易被看作“圖”,而它之外的部分則較容易被看作“底”;有清楚形狀和輪廓線的部分較容易被看作“圖”,而沒有形狀、輪廓線的部分較容易被看作“底”曹方主編《視覺傳達設計原理》,江蘇美術出版社,2005年,第47頁。。顯然,魯賓從圖底關係中證實了人的眼睛在觀看物體時所表現出來的一些視知覺活動的規則。這些規則是“看的思維”在“看”的方向上的編碼方式。
英國學者維特根斯坦曾在他的《哲學研究》一書中,談到了一種兔鴨頭的圖像,試圖從哲學上探討視知覺活動,並分析了“看的思維”中存在著“看”與“看作”的雙重視知覺運作模式。
維特根斯坦認為,在我們現實的視覺活動中,每個人對外在事物的觀察方式可分兩種類型:“看”(see)和“看作”(see as)。“看”表現了對一個眾所周知的事物的視覺印象,而“看作”所要表達的卻不是直接的視覺印象,而是對那個視覺對象的觀念性解釋。麵對兔鴨頭的圖案,人們可以說它是鴨子,也可以說它是兔子。兩者都正確,但往往不能同時成立。當我們從鴨子的意向出發,看到的就是鴨子;從兔子的意向出發,看到的就是兔子。但是,如果人們將這個圖案看作是兔鴨頭的話,就是在運用一種觀念性的視知覺能力。因此,將兔鴨頭看作兩種頭像已經不再是一種生理上的視感覺活動,而是在理智作用下的視知覺活動。這種“閃現”的視覺活動實際上是一種視覺經驗與思想結合的效果。“所以麵相的閃現似乎一半像視覺經驗一半像思想。”維特根斯坦:《哲學研究》,陳嘉映譯,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324頁。也就是說,人的視知覺活動中存在著兩種“看的思維”方式,一方麵是“看”的方式,用日常的視覺經驗看物體,是一種由經驗性視覺符碼中所獲得的直接視覺印象,往往隻能從“看”的方向上感受視覺符號;另一方麵是“看作”的方式,運用智性判斷力看物體,是一種由視覺對象激活某種理解性的視覺符碼,通常能夠在“看”與“看作”兩個方向上感知視覺符號。
其實,視覺符碼不僅存在於“看”與“看作”兩個方向上,而且也體現在“看”與“被看”兩個層麵上。法國學者梅洛龐蒂從現象學的意義上,闡釋了“看的思維”中視覺符碼的運作模式。他寫道:“‘看的思維’意味著我們在某些情況下已經得到真正的或實際的體驗,看的思維就類似於這種體驗,並且物體的確實性此時就包含在其中。一種可能性的確實性隻不過是一種確實性的可能性,看的思維隻不過是一種觀念中的視覺,如果我們沒有從別處得到現實中的視覺,那麼我們就不可能得到觀念中的視覺。現在,我們能把‘看的思維’理解為我們對我們的構成能力的意識。”莫裏斯·梅洛龐蒂:《知覺現象學》,薑誌輝譯,商務印書館,2005年,第431頁。在梅洛龐蒂看來,“看的思維”是一種身體的意向性,而不是純粹意識的意向性,是通過身體的視感官而進行的視知覺編碼活動。“看的思維”總是能夠在眼與心的視知覺意向中呈現為兩個方向上的符號鏈接。一方麵是對象性的視知覺編碼,表現為,人們將經驗中的視覺符碼對象化地“投射”到視覺對象上,從而進行視覺符號的意指鏈接;另一方麵是反思性的視知覺編碼,身體的視感知不僅意識到“看”的對象,而且也能夠意識到“被對象所看”,即在感知視覺對象的同時,又能夠反觀自身,在視覺符碼的運作中呈現出某種視感知的反思性。“看的思維”的“神秘之處在於:我的身體同時是能看的和可見的。”莫裏斯·梅洛龐蒂:《眼與心》,楊大春譯,商務印書館,2007年,第61頁。因此,視覺符碼表現為一種“看的思維”的運作模式,並在“看”與“被看”兩個層麵上構成視覺符號的組合規則。例如,福柯在分析委拉斯開茲的《宮女》油畫時,便是通過主體位置的轉換,在“看”與“被看”中揭示了該油畫文本中的話語取向。
3.修辭符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