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節 早期教育從學說標準母語開始(2 / 2)

不過,我講故事不僅僅是讓孩子聽,更重要的是要他複述。我認為不這樣,就不能完全達到講故事的效果。

這樣教育的結果,使小威特五六歲時就毫不費力地記住了30000多個詞彙。這真是個驚人的數字,因為傳統方式的教育,即使是最優秀的學生到了中學也不過如此。由此可見,早期教育的成效之大。不過,在教小威特語言時,我從不教他半截子話、方言和土話。我認為,教孩子“咂咂”(乳房)、“丫丫”(腳)、“汪汪”(狗)之類的語言是毫無意義的。

孩子在兩歲左右時,我們如能緩慢、清晰地多給孩子說幾遍,一般的話,孩子都可以發出音來。當然,像“咂咂”“丫丫”這樣的詞發音容易些,但是本來教了就可以學會的東西,故意不教,豈不是最愚蠢的嗎?

因為這個緣故,我從來不教孩子半截子話。

我反複清晰地發音給他聽,耐心地教他標準母語。並且隻要他發音準確,我就會摸著他的腦袋表揚說:“說得好,說得好。”當小威特發音不標準時,我就對他媽媽說:“是嗎?我兒子連那樣的話都不會說?”這樣一來,盡管小威特很小,可也激起了他拚命學習的勁頭。結果,小威特從小就發音準確,在我們懷裏的時候就吐字清晰,更不消說有過結巴之類的毛病。

教孩子正確的發音是基礎,在此基礎上不能總讓他停留在孩子式的表達方式上,而要教會他逐步了解和使用複雜的措詞,並且力求措詞準確生動,決不使用曖昧的措詞。因為要想有清楚的頭腦,首先就必須要有明確的詞彙!要做到這一點,父母必須以身作則,力求發音標準、語言規範,精選恰當的詞彙。除此之外,別無他途。

因此,我對家庭成員——不僅對妻子,即使是對女仆和男仆也嚴禁他們說方言和土話。因為我覺得讓小威特學方言和土話是浪費時間。我隻許孩子記標準德語。因為我覺得隻要能記住標準讀法,就可以讓小威特不費力氣地讀懂書上所寫的東西。

從小培養孩子說普通話

語言是人們接受知識的工具。基於這一理由,老威特十分注重對小威特進行語言教育,而且他發現孩子的語言是在運用的過程中發展起來的。這一原則,放之四海皆準,普通話也是如此。因此,編者建議在幼兒園或家庭裏,成人要給孩子提供真實而豐富的語言情景,以及運用語言交流的情景。一方麵,在專門的語言教育活動中,要讓孩子學習在不同的語言情景裏如何用相應的普通話交流方式來與人交往。比如談話活動中,讓孩子學習如何傾聽他人的語言,並采用合適的內容和語言形式與他人交談;講述活動中讓孩子學習怎樣在他人麵前比較清楚地運用普通話敘述個人的看法;文學活動中讓孩子側重理解和使用敘事性的語言表達方式,運用普通話交流。聽說遊戲中讓孩子使用敏捷應變的普通話表達。除此之外,早期閱讀是給孩子提供接觸書麵語言的機會。另一方麵,日常的語言交往是真正真實而豐富的普通話教育環境。應該讓孩子有更多的機會與各種各樣的人交往,操練、擴展自己的普通話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