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1章 各安其位——用人之長的法則(2)(1 / 3)

劉邦用人一般都能從大處著眼,很少因為小的過失,或小的缺陷而名略一個人的才能。劉邦手下的高級謀士陳平,原來也曾在項羽手下。但項羽不能重用他的才能,於是經過劉邦手下的魏無知推薦,投奔於漢營,剛來的時候,許多將領都對他有成見。周勃、灌嬰等劉邦手下的大將在劉邦麵前說,陳平在家過日子時,與其嫂子偷情;陳平在秦末諸豪傑起事時先事魏,後又投奔項羽,再投奔劉邦,幾易其主,不很可靠;來漢軍時劉莽根據陳平在項羽手下的官位任他為護軍,就是專門管理調度各位將領和官位,在任職期間,陳平收受賄賂,誰給他的金子多一點,誰就得到善待。有這麼多弱點,加之陳平剛來,劉邦對他還不了解,這就引起了劉邦對陳平的疑惑。他立刻把引薦陳平的魏無知召來責問。魏無知非常簡單地說:“我向你推薦陳平,是就他的才能來說的,而漢王你現在疑惑的是他的品行,現在天下洶洶,幹戈四起,一個有很高的操行,但卻對勝負的形勢沒有什麼影響的人,有什麼用呢?楚漢相爭正酣,我向你推薦陳平,考慮的是他的才能是否有利於你打天下。如果你認為他有這樣的才能,他盜嫂、受賄,又有什麼影響呢?”劉邦聽了魏無知的話後心裏有了底,他就把陳平召來問:“你原先追隨魏王,不成功,又去追隨項羽,結果還是不能見用,現在你又來投靠我,你這樣做,恐怕誠信的人會起疑心。”陳平坦然地回答說:“我追隨魏王,魏王不能用我的計策,所以離開他去投奔了項王,項王對人都不信任,他所信任和愛護的,要不是他們項氏本家,就是妻子的兄弟,其他的奇智之士,都不能信任和任用。我聽說漢王你會用人,所以來投奔你。我來的時候身無分文,不收受將領的賄賂就沒辦法生活。假如我向漢王你所獻的計策能夠用得上,那你可以把我留下來;如果我的策謀均無可用,那麼我收的賄金全都在,請你把這些金子收入官府,放我一條生路離開。”劉邦一聽陳平的話,心裏更有了底,便厚賞陳平,使他生活不至於困難,並拜他為護軍中尉,專門監管各位將領。其他反對陳平的人,也不敢說話了。

後來的事實證明,陳平雖然在操守方麵不是一個謙謙君子,但卻身懷奇才。正是他出了離間計離間了項羽和其高級謀士範增之間的關係,加速了項羽的滅亡。後來劉邦在山西大同一帶被匈奴兵圍困,陳平又出奇計使劉邦脫險。劉邦死後,陳平又曆任漢惠帝、呂後、漢文帝時的丞相。呂後專權,呂後的兄弟陰謀篡漢,陳平先是妥協,不理政事,整日縱酒作樂,呂後知道後很高興。但是呂後一死,他就與周勃等合謀,誅殺諸呂,迎立漢文帝。為安劉氏、繼漢統立下了汗馬功勞。

由此可見,對有大才的人,不可過分拘泥於品行,要以他的雄才大略來作為任用他的標準。劉邦在這方麵是做得最好的一位開國皇帝。正因為劉邦本人的性格非常簡率,不喜歡那種拘於品行,但卻見事太遲的人,所以許多有才能但不拘小節的人才都願意追隨劉邦,覺得這樣的人才是幹大事的。劉邦也正因為這一點,聚積了一批得力人才。

劉邦的用人之道,說穿了,其實就是用人的所長,使人才按其所長來發揮,這樣就能獲得整體上的優勢效應,形成一種積極進取的態勢。如此一來做什麼事都能成功。

林肯總統的用人原則

用人之所長是中國古代就早已總結出來的用人原則。但在今日經濟學的意義上,這一原則獲得了其新的意義。這一意義在於:用人之所長,恰恰符合管理的目的,那就是有效性。

有效的管理者能使人發揮其所長。他知道人不能以弱點為基礎,為達成成果,必需用人的長處——用其同僚之所長,用其上級之所長,用其本身之所長。人的長處,才是真正的機會。發揮人的長處,才是管理的惟一目的。人都有弱點,而弱點幾乎都是不可能改變的。但是我們卻可以設法使弱點不發生作用。管理者的任務,即在於運用每一個人的長處,作為成功和績效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