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知識、文獻、情報這幾個概念之間既有密切的聯係又有本質的區別。為了更好地掌握信息檢索的知識,下麵將它們分別加以介紹。信息的概念和特征在前麵已經詳細介紹,這裏不再重複。
一、知識
知識是人類對客觀事物存在和運動規律的認識。
知識,《辭海》1989年版解釋為:人類認識的成果或結晶。包括經驗知識和理論知識。經驗知識是知識的高級形態。人類的知識是在後天社會實踐中形成的,是在社會實踐中積累起來的經驗,是對現實的反映。辯證唯物主義把社會實踐作為一切知識的基礎和檢驗知識的標準。知識借助於一定的語言形式,物化成為某種勞動產品的形式,交流和傳遞給下一代,成為人類共同的精神財富。知識隨社會實踐、科學技術的發展而發展。知識一般可以分成三大類:自然科學知識、社會科學知識和思維科學知識。哲學知識則是關於自然、社會和思維知識的概括和總結。
知識,也可這樣解釋為:知識是人類在改造客觀世界實踐中所獲得的認識和經驗的總和。人們認識客觀事物的過程就是人腦對外界事物傳來的信息加工的過程。而認識飛躍的結果即為知識。也就是說信息被有選擇地吸收到人們的思維係統,經過人們大腦的儲存、甄別、加工、處理、轉換等形式而形成知識。
知識是信息的一部分,信息的概念要大於知識。人們通過信息感知世界、認識世界和改造世界,並且將獲得的信息轉變成知識作為認識和改造世界的武器。我們可以說知識是一種信息,而不能說信息就是知識。知識與信息可以相互轉化,使用者把信息轉化為知識,再把知識轉化為智慧,是一種動態過程,是一種開拓過程。反過來,智慧又會轉化為新知識,新知識又會轉化為新信息,人們通過一定的社會傳遞過程或媒體把信息傳遞給使用者。
二、文獻
文獻,《辭海》1989年版解釋為:原指典籍與宿賢。《論語·八佾》:“夏禮吾能言之,杞不足徵也;殷禮吾能言之,宋不足徵也;文獻不足故也。足,則吾能徵之矣。”朱熹注:“文,典籍也;獻,賢也。”後專指具有曆史價值的圖書文物資料,如曆史文獻。亦指與某一學科有關的重要圖書資料,如醫學文獻。今又為記錄有關知識的一切載體的統稱,即用文字、圖像、符號、聲頻、視頻等手段將人類知識記錄在各種載體(如紙張、膠片、計算機磁盤、光盤等)上。
文獻,國際標準化組織《文獻情報術語國際標準》(ISO/DIS5217)的解釋為:“在存儲、檢索、利用或傳遞記錄信息的過程中,可作為一個單元處理的,在載體內,載體上或依附載體而存儲有信息或數據的載體。”
文獻,《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文獻著錄總則》(GB3792·1-83)定義為:“文獻是記錄有知識的一切載體。”
以上三種說法的基本涵義是相同的,都強調了文獻的三個基本屬性,即文獻的知識性、記錄性和物質性。也就是說,文獻既不是知識本身,也不是記錄知識的物質載體本身,而是兩者的結合,即:文獻=知識+載體。知識是文獻的內容,載體是文獻的外在形式,文獻是知識內容與載體形式的統一體。因而,文獻與信息、知識、情報概念,從根本上來講屬於不同種類的事物。
從上述定義也很容易看出,文獻所包含的範圍十分廣泛。不僅古代的甲骨文、碑刻、竹簡、帛書是文獻;圖書、報紙、期刊是文獻;現今的機讀資料、縮微製品、電子出版物等也是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