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大病測量與界定(1 / 3)

第一節 概論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是以大病補償為主的農民健康保障製度,7年來它在解決農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和保護農民健康起了巨大作用。但是,從合作醫療的運行來看,在籌資、補償、受益和衛生服務利用等方麵還存在一些不足。如:籌資隻保持在低水平的水平公平,沒有實現衛生籌資垂直水平;而在對衛生服務的提供上更多的滿足高收入群體的需要,沒有實行水平公平;高收入人群中健康狀況好的農民受益相對更大,也就是說在不同健康狀況水平下,參加合作醫療的低收入農民都在補貼高收入農民;還有大病補償設立了較高的自付線,客觀上形成了富人既富又有保障,窮人越窮越沒有保障,違背了社會保障製度應當對貧困者轉移支付和緩解社會不平等的基本原則。

本研究根據我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發展特點和現狀,選擇山東為研究樣本,利用貧困、公平和風險經濟學的原理,調查分析試點縣合作醫療補償機製和大病補償公平性情況,評價合作醫療大病補償效果,探討合作醫療大病補償公平性評價方法,進一步提出合作醫療大病補償的策略和建議。

本章為合作醫療大病補償評價基礎。對於合作醫療大病補償的評價,必須首先首先界定何為“大病”。本章則利用經濟學的方法,通過計算風險臨界線來確定何為大病。為了計算大病經濟風險臨界線,研究選擇了東部某省三個試點縣。

依據課題研究目標,根據經濟發展情況和合作醫療實施情況,本研究從該省2003年第一批7個省級試點縣中按經濟水平好、中、差選取3個試點縣,每個縣隨機抽取3個鄉鎮,共抽取9個鄉鎮;每個鄉鎮隨機抽取3個村,共抽取27個村。

定量研究所需樣本。

根據該省衛生廳2008年統計數據,某省2008年病人的住院實際補償比平均為30%,P=30%,根據流行病學樣本含量的定義:

N=400Q/P(α=0.05,t=1.96≈2時)

可以得出:N=933

由於存在調查偏倚,在理論樣本量的基礎上增加10%-15%

可以得出:N=1026~1399

因此,本課題最終確定的樣本量N=1100

根據大病風險臨界線,3縣總共抽取1100名大病患者,所有家庭成員人口數為4939人。本文根據研究需要將部分存在缺失值及異常值剔除,選用的樣本家庭為963戶,所有家庭成員人口數為4327人。

第二節 樣本縣基本情況

1.人口情況

本研究的對象是東部某省3個縣。3縣2008年底的平均人口數為68.6萬人,其中,X縣人口數最少,為47.88萬人,Y縣的人口數最多,為105萬人。Z縣農業貧困人口占農業人口數的比例最低,為0.22%;Y縣次之,為2.80%;X縣最高,為4.60%。各縣2008年人口情況。

2.經濟狀況

可以看出,縱向比較3縣的經濟情況,2008年3縣國內生產總值平均為160億,其中Z縣最高,235.00億元;Y縣次之;X縣最低,117.20億元;2008年3縣的農民人均純收入平均為6036.25元,其中Z縣最高,6889.00元;Y縣次之;X縣最低,5502.00元。

3.衛生資源情況

3.1 醫療機構數量情況

2008年,X縣醫療機構總數(縣、鄉、村)為336個,Y縣為237個,Z縣為503個。各縣定點醫療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