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特重大病醫療救助。患有惡性腫瘤、尿毒症(腎衰竭)、重症肝病(肝硬化和急性肝壞死)、腦中風、急性心肌梗塞、急性壞死性胰腺炎、重要髒器破裂、顱腦損傷、急性消化大出血,腦性癱瘓等特重大疾病,由試點縣根據實際情況設計大病救助方案,特重大疾病醫療救助經費由縣民政局負責解決。
2.3 門診統籌補償:門診統籌補償分為普通門診統籌補償和特殊病種門診補償。
2.3.1 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站和村衛生室普通門診報銷:凡在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站及村衛生室就醫的參保居民,每次門診的醫藥費用給予一定比例的報銷或根據情況設封頂線;參保居民在縣級醫療機構、縣內社會辦醫療機構、縣外醫療機構就醫的門診費用不予報銷。
(2)特殊病種門診補償:將惡性腫瘤放化療、尿毒症透析治療、規定範圍內的組織器官移植後抗排斥治療、重度精神病、白血病、慢性再生障礙性貧血、重症癱瘓、肝硬化腹水、結核病等九類病種納入門診報銷的特殊病種範圍。以上特殊病種需在定點醫療單位門診就醫,並根據當地情況設計補償方案。
(五)醫療服務管理
1.明確職責
縣城鄉居民醫療保險一體化管理領導小組負責製定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發展規劃、年度工作目標和實施方案,並根據運行情況適時調整完善。對方案的實施和資金的預算、決算進行檢查、考核和監督。協調落實各成員單位職責,向社會公布城鄉居民醫療保險有關管理和運行情況。根據國家和區、市相關政策製定平羅縣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管理規章製度。縣農村合作醫療管理中心和城市醫療保險事務管理中心擬定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年度工作計劃、實施方案、年度基金的預算、決算方案和各項管理規章製度。做好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的宣傳、動員等工作,處理城鄉居民醫療保險日常事務,負責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基金和定點醫療機構的管理,按規定終審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報銷憑據。接受和處理群眾來信來訪和投訴,查處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的違規行為。負責對城鄉居民醫療保險有關人員進行培訓和考核。負責城鄉居民醫療保險有關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報有關信息工作。督促各鄉(鎮)製定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工作製度,掌握工作動態。定期向縣城鄉居民醫療保險一體化管理領導小組彙報工作。各鄉(鎮)政府按照縣政府製定的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發展規劃、年度工作目標和實施方案,製定並落實本鄉(鎮)的工作方案。負責籌資、檢查、考核和監督工作。
負責收取居民個人繳納部分的基金和《城鄉居民醫療保險證》的發放和管理工作。定時向社會公布醫療保險補償人員名單。縣衛生局負責定點醫療機構的規範化管理,對定點醫療機構相關工作人員進行培訓,規範醫務人員診療行為,提供符合要求的醫療衛生服務。負責研究解決醫療保險運行中醫療衛生服務方麵發生的問題。執行縣城鄉居民醫療保險一體化管理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縣人事勞動保障局協助農村合作醫療管理中心和城市醫療保險事務管理中心進行醫療保險網絡建設、日常監管、具體補償程序的製定。執行縣城鄉居民醫療保險一體化管理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縣財政局負責將醫療保險縣級補助資金納入年度財政預算,落實對參保居民的政策補助。監製醫療保險專用收費收據,對基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執行縣城鄉居民醫療保險一體化管理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縣民政局負責落實醫療保險製度中貧困醫療救助對象的確定。會同財政部門落實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農村五保對象、在鄉重點優撫對象(不含1-6級殘疾軍人)、城鎮低保對象、重度(一、二級)殘疾人、低收入老年人等特殊困難群眾參加醫療保險的財政補助資金。
負責對醫療救助製度進行宣傳,接受社會各界救助捐款,並及時將捐款劃撥到縣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專用帳戶上。會同縣財政局積極爭取自治區對我縣特殊困難群眾轉移支付醫療救助金的投入。執行縣城鄉居民醫療保險一體化管理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縣廣電局負責在電視、廣播等各種宣傳媒介上開展醫療保險政策、法規及相關知識的宣傳工作,增強居民的醫療保障意識,提高居民參加醫療保險的積極性。配合農村合作醫療管理中心和城市醫療保險事務管理中心做好對城鄉居民醫保政策的宣傳,提供相應的媒體資源。執行縣城鄉居民醫療保險一體化管理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縣審計局負責醫療保險基金籌集、使用和管理的各項審計工作。縣殘聯負責殘疾人員的醫療保險籌資工作的解釋和宣傳,做好殘疾人參加居民醫療保險的籌資工作。縣教育體育局負責醫療保險政策的在校宣傳、解釋工作,動員戶籍在校和組織戶籍在外縣但常住學校的中小學生的統一參保工作。執行縣城鄉居民醫療保險一體化管理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遵循各項醫療服務規範,為參保人員提供醫療衛生服務。嚴格按照補償標準對參保就醫人員給予就醫補償。遵守國家醫療機構管理法律法規和規章。做好醫療保險政策法規的宣傳工作。社區居(村)委會負責協調、處理醫療保險日常工作中發生的有關問題。對本地區居民進行醫療保險有關政策的宣傳和解釋。協助鄉(鎮)完成參加醫療保險居民個人繳納資金的籌集。農村地區的村委會加強對村衛生室的管理,嚴格按居民醫保政策為參保居民提供就醫服務。
1.積極推進農村衛生改革,加強農村衛生服務網絡建設,不斷提高衛生能力、服務水平和工作效率。建立和完善逐級轉診製度,充分發揮農村衛生服務網絡的功能和作用。加強醫務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和職業紀律教育,端正醫療行風,切實改進服務態度,提高醫療服務水平。
2.引入競爭機製,方便參保人員就醫,合理確定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中心和城市醫療保險事務管理中心要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服務質量和醫療費用的監管力度,簽定服務協議,實行動態管理,嚴格控製醫藥費用不合理增長。對嚴重違反合作醫療有關規定的,視情節給予取消定點醫療機構資格或者追究有關領導和當事人的責任。
參考文獻
1.周壽祺.試論農村新型合作醫療製度[J].國際醫藥衛生導報,2004(7):16-19
2.胡善聯.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研究方向[J].衛生經濟研究,2004(6):9-10
3.田如蕾.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幾點思考[J].衛生經濟研究,2004(2):45
4.彭韓伶等.醫療保險製度改革對醫療服務市場的衝擊和影響[J].現代醫院,2004(11):53-54
5.陳海濱.發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提高農民健康水平[J].中國初級衛生保健,2004(8):29-31
6.吳建龍等.農村住院醫療保險工程的實踐與思考[J].中國初級衛生保健,2003(5):6-7
7.李衛平.中國農村健康保障的選擇[M],北京,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2
8.黃存瑞等.中國非政府衛生機構研究[J].中國衛生事業管理,2003(7):388-389
8.李秀娟.醫療保險製度對醫療服務提供方的影響及應對策略[J].中國衛生事業管理,2003(11):666-667
10.江渝.農村新型合作醫療模式發展問題的探析[J].中共四川省委黨校學報,2004(6):46-50
11.中國農村合作醫療最佳實踐模式課題組.中國農村合作醫療最佳實踐模式的研究[J].中國初級衛生保健,2003(6):14-16
12.胡善聯.中國農村合作醫療模式概覽[J].中國初級衛生保健,2003(9):1-5
13.周壽祺.試論農村新型合作醫療製度[J].國際醫藥衛生導報,2004(7):16-19
14.劉建輝等.我國基本醫療保險製度改革與定點醫療機構發展方向的探討[J].中國醫師雜誌,2004(2):281-282
15.第二期山東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培訓班講座材料[R].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線調查方法及實踐,2004.12
16.左樹岩.探索合作醫療製度下的大病補償比[J].衛生經濟研究.2001(11):14-15
17.程曉明等.醫療保險學概論[M].複旦大學出版社,2003,84-86
18.李良軍.保險因子的測算.中國衛生事業管理[J].1994(6):55-56
19.黃誌堅等.擴展線性支出係統在山西城鎮居民消費結構分析中的應用[J].數理統計與管理.1997,16(5):19-21
20.楊團.反思新型農村合作醫療[R].中國社會科學網.2005.3
21.李林貴等.山東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籌資水平與農民需要調查研究[J].中國農村衛生管理,2005,(10):11-12
22.楊金俠等.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運行中的幾個隱性問題[J].中國醫院管理雜誌,2005,(5):28-29
23.溫鐵軍的諾亞方舟[J].《經濟觀察報》2003.7.10
24.顧湲:《農村醫療保障資金的投資取向》,《社會政策評論:延安農村新型合作醫療試點探討專輯》,2003年春季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