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察設計合同形式我國建設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在2000年頒布了勘察合同的示範文本和設計合同的示範文本。針對兩種合同分別就一般建設項目和專業工程項目又設計了兩種文本。
按委托的內容即合同標的分類勘察設計總承包合同。這是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承包人與發包人簽訂的包含勘察和設計兩部分內容的承包合同。其中承包人可以是:①具有勘察設計雙重資質的勘察設計單位。
②擁有勘察資質的勘察單位和擁有設計資質的設計單位組成的聯合體。
③設計單位作總承包並承擔其中的設計任務,而勘察單位作勘察分包商。勘察設計總承包合同可以有效減輕發包人的協調工作,尤其是減少了勘察與設計之間的責任推倭和扯皮。
勘察合同。發包人與具有相應勘察資質的勘察人簽訂的委托勘察合。設計合同。發包人與具有相應設計資質的設計人簽訂的委托設計合同。
按計價方式分類按工程造價的一定比例進行收費的合同。
總價合同。總價合同可以采用預算包幹的方式,一次包死,不再調整;也可以采用中標價加簽證的方式,當工作量發生較大的變化時,合同總價也作相應的調整。後一種計價方式在勘察合同中用得較多。
單價合同。即按實際完成工作量結算合同。這在工程設計合同、工程勘察合同中都有大量使用。
工程勘察、設計合同的訂立工訂立條件當事人條件①雙方都應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②承包商必須具有相應的完成簽約項目等級的勘察、設計資質。
③承包商具有承攬建設工程勘察、設計任務所必須具有的相應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委托勘察設計項目必須具備的條件①建設工程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或項目建議書已獲批準。
②已辦理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等手續。
③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勘察設計任務委托方式的限定條件建設工程勘察設計任務有招標委托和直接委托兩種方式。但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必須按照《工程建設項目勘察設計招標投標辦法》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八部委令第2號,2003年,通過招標投標的方式來委托,否則所簽訂的勘察設計合同無效。
勘察設計合同當事人的資信與能力審查合同當事人的資信及履約能力是合同能否得到履行的保證。在簽約前,雙方都有必要審查對方的資信和能力。
資格審查。審查當事人是否屬於經國家規定的審批程序成立的法人組織,有無法人章程和營業執照,其經營活動是否超過章程或營業執照規定的範圍。同時還要審查參加簽訂合同的人員是否是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以及代理人的活動是否在授權代理範圍內。
資信審查。審查當事人的資信情況,可以了解當事人的財務狀況和履約態度,以確保所簽訂的合同是基於誠實信用的。
履約能力審查。主要審查勘察設計單位的專業業務能力。可以通過審查勘察設計單位的勘察設計證書,按設計單位的級別可以了解其業務的能力和範圍。同時還應了解該勘察設計單位以往的工作業績及正在履行的合同工程量。發包人履約能力主要是指其財務狀況和建設資金到位情況。
合同簽訂的程序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工程勘察設計任務通過招標或設計方案的競投確定勘察、設計單位後,應簽訂勘察、設計合同。
確定合同標的。合同標的是合同的中心。這裏所謂的確定合同標的主要是決定勘察設計分開發包還是合在一起發包。
選定勘察設計承包人。依法必須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按招標投標程序優先選出的中標人即為勘察設計的承包人。小型項目及依法可以不招標的項目由發包人直接選定勘察設計的承包人。
簽訂勘察設計合同。如果是通過招標方式確定承包商的,則由於合同的主要條件都在招標、投標文件中得到確認,所以進入簽約階段還需要協商的內容就不會很多。而通過直接委托方式委托的勘察設計,其合同的談判就要涉及幾乎所有的合同條款,必須認真對待。經勘察、設計合同的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就合同的各項條款取得一致意見,即可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正式簽署。合同文本經合同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並加蓋法人章後生效。
工程勘察合同的主要內容工程勘察合同示範文本采用的是單式合同,即不分標準條款、專用條款;既是協議書,也是具體條款。合同的形式和內容都比較簡單。
合同當事人及合同訂立目的勘察合同的當事人就是工程勘察任務的發包人和承包人。合同訂立的目的是完成特定的工程建設項目的勘察任務。
工程概況工程概況包括工程名稱,工程建設地點,工程規模、特征,工程勘察任務委托文號、日期,工程勘察任務內容與技術要求,承接方式,預計勘察工作量等。
發包人的權利和義務發包人的義務發包人應提供相關資料並對其可靠性負責。
①提供本工程批準文件複印件以及用地附紅線範圍、勘察許可等批件複印件X②提供工程勘察任務委托書、技術要求和工作範圍的地形圖、建築總平麵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