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8章(3 / 3)

愛別離苦語雲:“樂莫樂兮新相知,悲莫悲兮生別離。”

青春喪偶,中年喪子,生死離別,人間慘事,悲痛萬分,亦或者即使不是死別,或為謀求衣食,或因迫於形勢,與相親相愛的人生離。

然而,天下沒有不散的筵席,親如父子,近如夫婦,亦難得終身相守,又何況其他呢?

萬法無常,愛別離之苦,是誰也無可避免的。

她曾在蓊鬱韶蔭,快意恩仇年華遇見他,他們的感情芳馥茂盛,悱惻綿長。然世事變遷,稚澀的他們與世事妥協麵對分離。

時歲清潺,人影料峭,當時間漸漸冷卻情感,曾經的海誓山盟亦支離破碎,卻因對彼此柔軟的堅持而各自牽絆。他們在對方的顧盼回眸中學會互相承擔,一起麵對。也許未來的路依舊坎坷難平,或是平凡瑣碎,但他們都不會再輕易放開彼此。

年少時那一場日光傾城的盛夏光年,終究沒有在兵荒馬亂的時間倉竄流逝。

多麼慶幸。

又一年初春,粉白似雪的桃花灼灼盛放,街道兩邊的行道樹已經冒出寸寸綠芽,時璐從教堂裏出來,步行踏上小路,緋紅的桃花瓣飄落至她肩頭,淡淡的馨香流轉於鼻間。

想起那般配的一對在牧師前起誓。記憶中沈霍寅從未像今天這樣開懷笑過,眉梢間都是難以掩住的歡悅,而站在他一旁的夏子夜,粉腮嬌美,似初發芽的葉子,帶著朝露的氣息,瑩白如玉的臉龐在他帶給她帶上戒指的一刻,淺淺的浮了一層薔薇色,當真傾城無雙。坐在賓客位的她內心複雜酸澀,然而看見他們擁抱的那一刻,卻一點點的安心下來,鼓掌時心底已全是滿滿的祝福。

第一次見到沈霍寅的時間她已經記不清了,似乎他一直生活在他自己的記憶裏。其實他們從小並不對盤,準確的說是時璐單方麵的仇視他。從小的她都是驕傲而自信的,隻是當沈霍寅出現時,大家對她的關注總是大打折扣,所以她總是暗自和他較勁,在小學時,他的鋼琴就已經彈得極好了,年少的他參加年終晚會,穿著黑色小禮服,正坐在鋼琴前,雙手修長,在琴鍵上跳躍,那一幕在她腦中保存了很久。其實,若要真的細算起,大抵從小她就一遍討厭他,一邊欣賞他。那樣優秀的男子在她的童年的影響中至關重要。隻是幼時她還太稚澀,於是口是心非,努力忽略內心最真實的感受。

後來她利用課餘時間央求母親找個老師教她學鋼琴,她很用功,每天都聽講、練習,當達到自己滿意目標後,興衝衝找沈霍寅比試,結果得知他和他父母已經搬離這個城市了,那一刻她既開心又不甘,或許正因為這種矛盾心情讓她一直沒忘記他就好比你準備許久的對決,正打算揚眉吐氣與他一決高下時,卻告知對手不能來參加了,那種失落讓她鬱悶了很久。

值得慶幸的是,沒有了沈霍寅,她又是萬千寵愛集一身的公主。

上初中的時候,父親官位升職,他們也離開了最初居住的城市。來到新環境,她剛進到學校的第一天就理所當然的被封為校花。偏偏她又不愛說話,於是一些愛說閑話的人就給她貼上了清高的標簽,時璐從來不把這些閑言碎語放在心上即使如此,還是有很多男生追求她,那時他們已經初初長大情思萌懂,對待人表達好感的方式隻是傳傳紙條。而時璐向來都是拒絕。該怎麼說這種感覺呢,並不是她過於傲慢,而是她當真覺得那些人配不上她。她對喜歡男生並沒有具體的定義,隻憑感覺判斷,直到有一天她在食堂吃飯,瞬光漫不經心一瞥,就看到了一個男生英俊分明的線條,雙眼深邃,他正與同伴低聲交談,從容不迫的氣質倒映在疏朗的眉間。

有一刹的失神,就清晰記住了他的樣子。同行吃飯的朋友觸及她目光,往他那一掃眼後說:“噢,居然是沈霍寅啊。”

這個名字帶給她一定的熟悉感,然後輕而易舉的想起。舊時的別扭依舊在,她立即低下頭,覺得自己真無趣,又恨恨的覺得老天真是不公平。

自從知道她與沈霍寅呆在同一所學校後,她聽到他名字的頻率日益增多數理外學極好,成績總是名列前茅,獲得過許多大大小小的獎項。他與記憶中瘦瘦小小的男生難以重合,隻是一如既往的優秀才讓她沒有懷疑自己的回憶出現偏差。就連晚上回家,父親都告訴她:“還記得小時候那個沈哥哥嗎?他和你在同一所學校學習,有時間多找他玩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