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9.香港的社會保障製度有哪些特點?
答:香港社會保障大致可分為勞工社會保險、社會福利(含社會救濟)、公共房屋計劃、醫療衛生服務、普及教育等幾個方麵。社會倮障事業經曆了兩卞發展階段:第一階段從19世紀中葉至本世紀60年代初期/這是由民間誌願機構興辦為主的階段。港英當局對社會保障各個方麵基本上是漠不關心、放任自流的,隻有由華人社會的慈善團體和教會興辦救濟性質的福利事業。這些民間誌願機構在推動香港社會保障事業的發展,為有需要人士提一定的幫助發揮了很大的作用。第二階段從60年代中期開始,是港府積極參與發展的階段。港府從旁觀者變為參與者,主要因為:(1)經濟迅速增長,政府財政收入增加,為參與社會保障事業提供了較充裕的物質資源;(2)原有的民辦福利設施不適應發展的需要,力求改善;(3)整體經濟增長的詞時,社會財富分配不均,貧富懸殊日益嚴重,勞資關係緊張,低收入階層不滿情緒增長,為穩定社會,政府必須參與發展社會保障事業。為此,60年代中期開始,港府陸續製訂和推行一係列社會保障政策和措施,推動了該項事業的發展。政府除興辦一批福利項目外,由70年代開始撥款資助民甸誌願機構。市民對社會保障的觀念也從受教會、慈善機構的“施舍”轉變為應享有的權利。這-時期的社會保障事業,主要包括有:(1)勞工社會保險。主要有:有限範圍的公積金製度;公務員退休製度;工傷、職業病賠償;破產欠薪賠償;有薪病假;分娩假期;疾病津貼等。(2)社會福利救濟計劃。主要有:緊急救濟;傷殘、弱能康複服務;老人服務;青少年服務;兒童服務;罪犯感化服務等。(3)公共房屋計劃。香港政府於50年代初開始實行公共房屋計劃,以改善居民的居住條件。60年代開始實施“廉租屋汁劃”;1973年開始推行“十年建屋計劃”;1977年開始推行“居者有其屋計劃”。至1993年止,約有300萬人入住公屋.約占全港人口一半。(4)醫療衛生服務。主要包括有:醫療眼務和保健服務。香港的社會保障事業種類繁多,除勞工社會保險之外,其他方麵大多逐步趨於完善。港府積極參與社會保障事業,主要依靠民間誌願機構實施。因此民間誌願機構曆久不衰。1983年.這類機構共有3000多個,屬宗教團體主辦的約占半數。1995年,港英政府推出強製性私人公積金計劃。
460.香港市民所享有的社會福利的社會服務種類主要包括哪些?
答:香港市民所享有的社會福利的社會服務種類主要包括:(1)在收入保障方麵,凡收入低於公共援助計劃規定的標準的個人與家庭,可獲得包括基本援助金、長期個案援助金、老人補助金、傷殘補助金等公共援助的現金補助。(2)在老人保障方麵,高齡人士可享有高齡津貼;政府和慈善機構還對老人提供包括房屋、安老院、健康、醫療、住院照顧、社區支援服務等老人服務。(3)在傷殘、弱智人士保障方麵.傷殘、弱智人士可享有傷殘津貼,政府和社會慈善機構對他們還提供包括教育和訓練、職業、康複、醫療、日間照顧等社會服務。(4)在遭受災害的災民保障方麵,災民可享有現金援助和物資援助,包括殮葬補助、死亡補助、傷殘補助、受傷補助和臨時補助,提供急需的食物和必要的生活品及臨時住所等。(5)在暴力及執法傷亡保障方麵,凡遭受暴力罪行或因執法而意外傷亡的人士及死者家屬,均可享有現金賠償。(6)在交通意外傷亡保癉方麵,凡因交通意外傷亡的人士及死者家屬,均可享有援助金。此外,對孤兒、嬰兒、兒童、青少年、未婚媽媽等霈要援助的人士,以及需要援助的家庭,政府和社會慈善機構均提供相應的社會福利和社會服務。
461.香港公益金創辦於哪年?宗旨是什麼?服務對象是哪些?經費來自哪些方麵?
香港公益金舉辦多項籌款活動,並統籌屬下會員機構的類似活動。1994至1995年度,公益金共籌得1.78億港元,而1993至1994年度則為1.71億港元。
公益金於1968年創辦,是一間非政府的法定組織,負責把各界捐款分發給132個會員福利機構,協助有需要的兒童及青少年、老人、有問題的家庭、傷殘入士、戒毒康複者及曾犯罪者。
公益金的經費來自信托棊金、利息收入、商業讚助及撥款。這表示市民所捐獻的一分一毫,實際上均全數撥予肩下各會員機構。
462.公共台利金針―曇寒些對象?如何申領?
答:公共福利金計劃主要是為無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的嚴重傷殘人士和老年人提供一定的津貼。
所有經證明為嚴重傷殘的人士,如在提出申請前已連續居於香港滿一年,即有資格領取傷殘津貼。所有需要他人經常照料其日常生活的嚴重傷殘人士,均可獲發給雙倍金額的傷殘津貼,但他們必須未在接受政府或補助機構的照顧,方可領取這項津貼。
年屆70歲及以上的老人無需接受經濟狀況調查,即可領取每月550港元的高齡津貼。申請高齡津貼的人士,在60歲以後,必須在香港連續住滿5年,方有資格領取津貼。
463.1997年後政府獎勵福利機構的政策會不會取消?原在香港政府資助福利機構工作的人員會否失業?
答:1997年後,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將保持原在香港實行的對社會福利、社會工作等方麵的民間團體的資助政策。原在各資助機構任職的人員可根據原有製度繼續受聘。從事社會服務的誌願團體在不抵觸法律的情況下,也可自行決定其服務方式。
464.香港共有多少間家庭服務中心?都有哪些服務項目?
答:香港共有58間家庭服務中心,其中35間由社會福利署管理,23間則由非政府機構營辦。家庭服務中心為受助人提供多種服務,包括:輔導、轉介接受經濟及房屋援助、就業安排及其他福利服務,例如:康複服務及老人和兒童護理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