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節“初等教育普及計劃”的內涵(2 / 3)

三、“初等教育普及計劃”設計的基本框架

(一)“初等教育普及計劃”的特征

印度的官方報告明確指出了SSA的基本特征:(1)是一項為普及初等教育製定了清楚的時間框架的計劃;(2)是一項回應全國強烈要求提高初等教育質量的計劃;(3)是一項力圖通過初等教育促進社會公平與正義的計劃;(4)是一項試圖使潘查亞特製度,學校管理委員會,村和城市貧民窟水平的教育委員會,父母教師協會,母親教師協會,部落自治議會和其他初等教育管理基層組織等機構有效參與的計劃;(5)是一項表達了全國人民普及初等教育政治意願的計劃。(6)是一項中央、各邦和當地政府共同協作的計劃;(7)是一項使各邦有機會去實現他們的初等教育理想的計劃。

(二)“初等教育普及計劃”的目的

SSA目的是,至2010年為所有6-14歲年齡組的兒童提供有益和相關的初等教育。另外一個目的是促使社區積極參與學校管理,彌補社會、地區和性別差異。

有益和相關的教育標誌著一種教育係統不是疏遠社區,而是要與社區緊密合作的追求。它的目的是允許兒童學會和掌握他們的自然環境,在某種意義上,允許他們完全和充分掌握其身體和心理上的人類潛能。這個追求也必須是要讓兒童學會互相合作、為對方謀福利的價值觀形成過程,而不僅僅是讓兒童自私價值觀形成的過程。

SSA也意識到了兒童早期護理和教育的重要性,將0-14歲看做是一個連續的教育過程,而不是割裂的階段性教育。SSA支持在兒童綜合發展服務(ICDS)中心和其他的學前教育中心進行學前教育,以補充婦女和兒童發展部所作的學前教育努力。

(三)“初等教育普及計劃”的具體目標

1.至2003年,使所有的兒童能夠在正規學校、教育保障中心、替代性學校、“重回學校訓練營”(Back-to-SchoolCamp)進行學習。

2.至2007年,使所有的兒童完成5年初級小學教育。

3.至2010年,使所有的兒童完成3年的高級小學教育,即能夠完成8年初等教育。

4.側重初等教育的質量滿意度,重視終身教育。

5.至2007年,在初級小學階段消除性別差距和社會差距;至2010年,在整個初等教育階段消除性別差距和社會差距。

6.至2010年實現100%的在校率。

(四)“初等教育普及計劃”是一項執行框架而不是指導方針框架

1.SSA允許各邦在總體框架內製定自己的具體指導方針。

2.鼓勵邦和中央直轄區所轄各縣反映當地特點、需求。

3.基於廣泛的國家政策規範,促進製定以當地需求為基礎的計劃。

4.通過采納廣泛的國家政策規範,使計劃具有切實可行性。

雖然預期各縣和各邦有可能根據各自的情況和在自己的時間框架內實現初等教育的普及,但是這些目標也都是全國性的意願。2010年是取得這些成就的時間限製。重點之一是,要通過多種策略使失學兒童回到學校,並且盡可能地為6-14歲年齡組兒童提供8年的學校教育。重點之二是,要做好消除性別和社會差距與學校兒童在校保持率之間的銜接。在這個框架內,教育係統將是有實際價值的,使兒童和父母根據他們的自然和社會環境,發現學校係統對他們是有益的和吸引人的,這樣,父母才願意把他們的孩子送到學校,兒童也才希望上學。

(五)“初等教育普及計劃”既是一個框架和也是一個方案

SSA有兩個方麵:(1)它為初等教育計劃的實施提供了一個廣闊的彙聚性框架;(2)它也是為了增強初等教育普及重要領域的一個預算供給方案。在初等教育階段,從各邦計劃到中央計劃的資金投入都將作為SSA框架的一部分,在接下來的幾年內這些投入都將融入SSA這個方案中。作為一個方案,它反映初等教育普及化的額外資源供給。

(六)“初等教育普及計劃”中的公私合作關係

SSA意識到初等教育的經費供給絕大部分由政府及政府資助的學校提供,同時在全國很多地方還有未得到政府資助的私立學校在提供初等教育服務,而全國的很多貧困家庭卻支付不起私立學校的收費。也有一些收費比較合理的私立學校,貧困家庭的孩子在這類私立學校中就讀,但這類學校的基礎設施非常薄弱,教師工資很低。?在鼓勵條件比較好的未受政府資助的私立學校為所有兒童提供平等的入學機會的同時,也在探索公私合作的新領域。政府、本地機構和政府資助學校積極共同參與SSA計劃,如同曾經實施的“陽光午餐計劃”和“縣級初等教育計劃”。

如果私營部門想要提高政府、本地機構和政府資助的私立學校的作用的話,就要在邦政策的範圍內發展合作關係。為此,在邦政策的支持下,地區教育與培訓學院以及其他一些教師培訓機構可以對私立的未獲得政府資助的學校提供資源上的幫助,而額外費用由私營機構提供。

四、“初等教育普及計劃”的規劃步驟

SSA規劃的首要目標是為印度全國各縣初等教育普及化的需要做準備。為了判斷基層的真實情況,它設想了一種自下而上的規劃方法。規劃過程被期望具有實際的廣泛參與性,在利益相關者中產生一種主體意識、提高認識,促進各級人員的能力建設。

首先,形成學校初等教育計劃(SEEP),它是用來在村一級幫助初等教育計劃的製定,與潘查亞特製度協商而成的村初等教育計劃;其次,以此為基礎形成鄉初等教育計劃(BEEP);再次,綜合各鄉初等教育計劃形成“縣級初等教育計劃”(DEEP),呈交到邦以後再由邦綜合各縣情況後形成該邦本年度的“年度工作計劃和預算”。

SSA的規劃步驟簡述如下:

(一)收集資料

SSA規定,需要強製性跟蹤每個孩子的成長過程。因此,有必要收集所有14歲以下兒童的信息——不管是注冊入學或從未注冊入學的、輟學的或者未輟學的、在私人學校學習還是在受助學校、公立學校學習的,都需要采集他們的信息,要進行針對兒童教育需求的詳細評估。因此,有必要對每一個居住區,無論是農村或城市,進行家庭調查和微觀規劃,以跟蹤每位兒童的狀況,有效利用“縣教育信息係統”和“兒童跟蹤係統”來獲得普查資料。根據“初等教育普及計劃”,為縣級方案的製定做準備的各種不同類型信息,即“初等教育普及計劃”所需數據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