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體的不同決定了男女間繁衍觀的不同。子宮長在女人身上,在漫長的一段時間內,男性都不知道自己射精是否有效,隻能采取“廣種薄收”的繁衍觀,先播種“弟子三千,”然後或許可得“賢者七十二”。對女性來說,一輩子無論怎麼努力,後代的數量都不會超過四十個,生育數量受限的女性隻能采取“優生優育”的繁衍策略。所以在擇偶時,總特別謹慎,選了又選,挑了又挑,意圖找一個體力、智力和財力都優秀的男性,作為子女的父親。
現在,性愛雖然主要是為享樂,但由繁衍引導的生物性本能仍存在人類的基因中,這就是男性看起來比女性更“花心”的真實原因之一。“我不能為了一棵大樹,就失去整個森林。”作家奧斯卡如此說,他要跨越咪咪那具曾讓他激動不已的胴體,去更廣泛的天地去獵奇獲豔。矛盾由此產生。
矛盾進一步加劇的原因是:對作家奧斯卡來說,性愛就是一場享樂遊戲。而對美女咪咪來說,性愛則是生兒育女的前奏。花樣疊出,無非是為了更好地享受性愛的甘甜,作為日後艱辛生育的一種精神慰藉和補償。當性愛的遊戲再不能翻新時,對作家來說,性愛的畫皮就露出了它猙獰的一麵,所以他決意逃離;而當性愛的遊戲到達頂峰後,美女咪咪卻認為是該靜下心來生兒育女了。就是這樣牛頭不對馬嘴的性愛觀,讓兩人無限美好的愛情,像中箭的花雀,從高高的天空撲棱棱直墜下來。
三、我們可以看到,道德和法律都在硬施軟磨,企圖把鍾情的男女納入到婚姻的範疇。可充滿智慧的俚語卻告訴我們:“婚姻是愛情的墳墓。”那麼,道德和法律的目的就是為了把人類鮮活的愛情送進墳墓嗎?社會的文明就為了讓人類自己挖坑埋自己?
恩格斯認為,婚姻的起源跟私有製有關。他是對的。部落時代的婚姻,其實就是把女人賞賜給男人的一場儀式。經過若幹年的演變,愛情才參與到婚姻中來。當婚姻中的愛情成分越來越濃時,可愛的恩格斯幹脆武斷地宣稱:“沒有愛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
恩格斯說這話時正站在一個巨變時代的門檻上,他的目的是為了進一步解放人權,還個體的人更大的自由空間。然而,我在很多文章中都論證過,人類的道德律其實隻是為了保證人類“集體利益最大化”的一種世俗手段。它沒有絕對的“對錯是非”。它的主要目的是為讓人類形成合力,以便在與別的物種競爭時獲得絕對的優勢。道德的存在不是為了讓個體“舒服”的,而是為了讓整個人類“獲勝”的。道德往往提倡人類犧牲小我以成全整體。所以道德盡管是個“好東西”,但個體的人常常被它限製得很不舒服。懂得了這點,我們再去推敲恩格斯的那句名言,就發現以道德的名義來鼓吹婚姻中的愛情,與道德的目標是相違背的。因為愛情隻是兩個人的“私利”,而幾千年形成的婚姻製度則放眼於人類的整體利益。撇開愛情搞“門當戶對”和“強強結合”,絕對有利於人類整個基因的繁殖和遺傳。這正是道德所倡導的。
文藝家們為反對“門當戶對”所提供的文藝作品,往往是女方的父母為貪圖更大的權勢和更多的家財,把自己如花似玉的姑娘嫁給了一個癆病鬼或腦瘓男人。這其實隻是現實生活中的絕版,根本不能當作反對“門當戶對”婚姻製的匕首和投槍。真正的“門當戶對”式婚姻講究的不僅是權勢、聲望和財產上的般配,對男女雙方身體、才貌和品學是否匹配,也一點都不含糊。
優質的後代多了,劣質的後代自會慘遭淘汰。人類的綜合實力提高,文明進一步發展,地球上再沒有能與人類一競雌雄的物種了。按說人類該歇歇了,道德的方向也該稍微朝個體的人傾斜。但在工業文明的挾持下,人類還有更遠大的目標:這回不是為戰勝別的物種,而是為戰勝自己永遠也無法滿足的欲望!而文明越發達,就越需要人類順從集體的利益。社會就像一架設計精美的大機器,個體的人在裏麵隻是一顆鑼絲釘而已。道德是不可能為一顆鑼絲釘的利益而致整架機器的安危於不顧。
傳統的婚姻製度作為私有製的產物,或許有這樣那樣的目的,但最大的目的,還是為了給人類後代提供一個相對穩定的成長空間:在女性的哺育期間,有固定的男性心甘情願為母子提供生存資源,並在饑餓來臨時,甚至願意獻出自己那份活命的口糧,以保證種族的延續。地球人口的迅速增加與婚姻製度的興起不無關係。而在“享樂型性愛”時代,繁衍不再是人類的主要目標,人口爆炸和資源短缺的地球也不容許人類再把繁衍當作主要目標,今後越來越多的家庭不會有孩子。婚姻一旦失去了它生育後代的輔助作用,那麼對愛情中的男女來說,整個婚姻製度都是不道德的!
為什麼這麼說?“朝三暮四”被看作是男性為“廣種薄收”的繁衍目的而留下的基因特征,在享樂型性愛時代,這個特征肯定還會繼續發揚光大;當女性不再為繁衍小心翼翼選擇“如意郎君”時,她們身上比男人相對忠貞的品質也會慢慢流失,“喜新厭舊”將成為這個非繁衍型性愛時代女性的新特征。這時,夫妻犧牲了個體的自由,卻沒有由此受惠的後代,婚姻已完全失去了它原有的意義,徹頭徹尾成了一根捆綁自由性愛的繩索。那麼不管是對人類整體,還是對個體來說,它都是不道德的!
社會的日新月異,讓人類不得不時常更改不合時宜的舊製度,但幾千年來,婚姻製度在本質上並沒有多少革新。我想,在這個享樂型性愛時代,婚姻製度改革是不是該提上議程了呢?
至少,婚姻不應該再被看作裁判性行為對與錯的法官!如果不是以繁衍為目的的性愛,甚至都沒必要鼓勵去結婚。無需繁衍之後,相對自由的性愛,既是社會總體和諧的保障,也是個體創造激情的前提。要知道,現代社會很多中年人的創造激情就是被婚姻的墳墓給抹殺的。
說到底,作家奧斯卡和美女咪咪的愛情悲劇,其實就是現代社會混亂的性愛觀和婚姻觀造成的。如果咪咪的婚戀觀同奧斯卡一樣,兩人在意猶未盡的時候趁早分開,那麼他們曾經的愛情,將會成為日後彼此回憶時最為溫馨的傳說;而如果奧斯卡的婚戀觀同咪咪一樣,狂歡之後,兩人能及時生兒育女,那麼在整個生育過程,他們會驚喜地發現,愛情與親情的巧妙嫁接,居然是維持和諧兩性關係的秘訣。很顯然,繁衍既是物種的責任,也是物種妙不可言的私趣,而這種私趣正是兩性關係不可多得的潤滑油。